乔帮主如何看待“中介语”的性质
“语言学心得”
第 45 篇
今天的主题是
如何从普遍语法的角度认识
中介语的性质
乔姆斯基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够获得某种语言知识,是因为人拥有一套内在化了的规则系统,并将这种内在化了的机制称为“普遍语法”。普遍语法理论认为,每个说话者都掌握一套原则(principles)和参量(parameters),原则适用于所有语言,而参量则因语言而异,但这种差异是有一定限度的。
正是“普遍语法”的存在,“使人具备一种潜在的人类语言,它使人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能获得某种特定的语言”。对于某种具体的语言,乔姆斯基认为,“人们关于某种语言语法的系统阐述实际上也已经包含了对普遍语法的一定程度的推论和阐述”。那么我们在学习普遍语法理论时就可以与二语教学研究产生联想。因为二语学习者所使用的中介语,既体现了学习者自身的个性,比如日本人和韩国人的中介语不同,美国人和德国人的中介语也不同;也呈现出一定的共性,“表现出人类语言或使用某一语言的社团的共性”。而第二语言教学对中介语的研究,同样是乔姆斯基所说的“对普遍语法的一定程度的推论和阐述”的研究。因此从普遍语法角度来认识中介语,是可行的。
关于第二语言,主要有这样几种观点:“是一种不同于第一语言,也不同于第二语言的语言系统”,“只是第二语言的不完善形式,不具备语言的系统性”,“不是一种自然语言”。
科德称之为“过渡能力”,耐姆塞称之为“近似系统”。“中介语(Interlanguage)”术语由赛林克(Larry Selinker)提出,最终被接受下来。当下学界对中介语较为认同的定义是:“中介语是第二语言学习者所使用(掌握)的既不同于第二语言,也不同于第一语言的一种语言系统,或者说它是学习者在某一时间、某一水平的第二语言状态。”
如何证明中介语是受到普遍语法制约的呢?
“从逻辑上讲,如果研究结果能够证明语言习得都遵循着一些普遍的、不随环境和学习者年龄等变量而变化的规律和顺序,这就意味着学习者拥有一个相同的制约语言学习和发展的特殊机制。”很多实验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Dulay与Burt调查了60个汉语和55个西班牙母语儿童对11个英语语素的使用情况,Bailey与Krashen调查了73个不同母语背景的成年英语学习者的语素习得,都发现他们遵循着同样的习得顺序,这一顺序不受学习者母语背景的影响。基于此,Dulay与Burt提出了创造性建构理论,Krashen提出了自然顺序假说。因此我们认为,语言习得中存在着一个不受学习年龄、母语背景、学习环境等因素影响的自然顺序,这一顺序受到学习者内在机制的制约。
那么在承认学习者的内在机制制约着二语学习者的语言习得,也就是承认中介语受普遍语法制约的前提下,从普遍语法角度看中介语,有哪些性质呢?
1.中介语是一种自然语言。
虽然普遍语法理论针对的是母语习得,但它提供了一个描述语言习得的理论框架,对中介语也具有较强的解释力。我们可以认为中介语就是二语学习者在设置参数的过程,同一语一样,是一种自然语言。
2.中介语具有系统性。
语言学家们通过实验调查发现,二语学习者并不是随意地从已有的二语存储中抽取词语来交际,而是呈现出规律性。这种规律性经过实验证明,可以不受学习年龄、母语背景、学习环境等因素影响,也就是在乔姆斯基所说的“普遍语法”作用下产生的,遵从普遍语法的规则。
3.中介语具有可渗透性和可变性。
按照乔姆斯基的理论,二语学习者在学习第二语言时要进行参数重建或者参数调整,也就是说,学习者要不断在语言接触中调整,以达到对二语熟练的程度。中介语会不断吸收目的语的特点,最终可能达到目的语水平,这体现了中介语的可渗透性。也反映了中介语是在不断变化的状态中,具有可变性。
综上,我们可能看到普遍语法对于中介语来说发挥着重要的制约作用,中介语可以看成是学习者根据内化的普遍原则、设置参数的过程。但我们也不能否认,学习者自身的因素、学习环境等也影响着中介语水平。因此我们认为,普遍语法和认知因素共同作用于中介语,利用普遍语法发展语言能力,应遵循“普遍语法+语言输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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