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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丨兴国法院一案例入选江西高院第一批能动执行典型案例


近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

全省法院第一批能动执行典型案例 

兴国法院

执行局黄德清

撰写的案例

《刘某申请执行万安县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兴国县人民法院以“和”促执,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实现共赢》

入选

!!!




         
     




 

兴国县人民法院以“和”促执,妥善化解涉企纠纷实现共赢

——刘某申请执行万安县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01    执行要旨


被执行人因临近年关需发放工人工资,致使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执行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中小微企业资金账户松绑,助企纾困解难,想法设法保市场主体,确保了生产不停工、企业不破产、工人不下岗,最终促使“案结事了人和”,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02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刘某为詹某提供劳务,万安县某公司租赁詹某车辆运输,并负责案涉车辆的运输管理,刘某在运输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22年7月,兴国县法院判决万安县某公司赔偿刘某家属43万余元。后经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判决。判决生效后,万安县某公司未履行义务。2023年1月份,刘某亲属7人向兴国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该院经网络查控发现万安县某公司基本账户上有资金16万余元,并第一时间采取冻结措施,但因年关将至,万安县某公司请求将该笔查封的款项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同时,执行法官经与万安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乡政府等调查核实了解,万安县某公司系当地宝安乡的乡村振兴企业,信用良好,近五年年平均纳税50余万元。万安县某公司不能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是由于市场行情不景气、疫情影响、应收货款拖欠等综合原因。该民生案件如处理不好,会导致企业倒闭,影响乡村经济和工人收入,影响社会稳定,也不利于全部实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增加信访风险。在充分掌握案件情况后,兴国法院没有简单机械式扣划公司账户,而是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作为,先后采取“背靠背”“面对面”“多方促和”等方式,做好当事人执行和解工作,为民营企业争取最大宽限期,让其“喘口气”。一方面向万安县某公司释明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法院判决必须履行,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证明经营状况、工资发放表等,同时要求其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另一方面多次联系申请人刘某等人为其分析利弊,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同意与支持。经过反复释法明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暂缓对万安县某公司账户采取司法冻结扣划,暂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万安县某公司账户16万余元先行支付2022年年底工人工资,执行案款在协议签订三个月内付清。万安县某公司在签订协议后一个月(收回应收货款)提前一次性履行到位。



   03    典型意义    

保护民营企业,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申请人胜诉权益,是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应有的责任,也是贯彻落实“公正与效率”应有之意。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主动为企业资金账户松绑,让企业“喘口气”;积极打好“和”字牌,多举措以“和”促执,实现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让被执行人继续生产经营、工人工资得以保障,使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最终达到“四赢”效果。


来源|执行局                    排版|谢小丽审稿|曾宪章                    签发|王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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