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规划学研究》|魏丹 顾定倩《国家通用手语方案》的研制与试用(上)
Attention
《语言规划学研究》栏目改版啦!
小编有话说
近日小编收到不少读者反馈,表示相比于其他栏目,《语言规划学研究》栏目篇幅较长,影响可读性(小编似乎明白了阅读量不高的原因...)。
但是办法总比问题多!我们决定在这一期对栏目进行试改版!我们计划——(以下划重点!)。
将期刊的文章分期推送(具体期数视文章篇幅而定)。
添加导读板块,科普关于文章的背景小知识。
......
未完待续,敬请期待!
我们也期待您对试改版栏目的反馈,欢迎留言,一起进步,领略语标的精彩世界!
语标
文章导读
提起语言文字,你们是否和小编一样,只想到了我们接触最多的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实际上,手语、盲文也和汉字一样,是国家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我国约有三千多万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手语和盲文是他们认识世界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都强调“手语盲文规范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求“加快研制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系列规范标准,规范和推广国家通用手语、通用盲文”。
在三千多万视力和听力残疾人中,听力残疾人占了总数的三分之二。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想了解更多关于手语方案研制的“前世今生”?那就跟随着两位作者的脚步,一起领略《国家通用手语方案》的成长史吧!
本期内容概览
上篇: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目标和原则
2.1 研究目标
2.2 研究的基本原则
2.3 研究的组织
三、通用手语词汇研究
3.1 手语词目的补充与修订
3.2 通用手语词汇的编排
3.3 手语动作改动的一些特点
本文原载于《语言规划学研究》2017年第1期
作者简介
魏丹,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国家通用手语句法研究课题组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语言政策与语言规划、手语。
顾定倩,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国家通用手语词汇研究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聋人教育、手语。
摘要
“国家通用手语标准研制”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十二五”科研规划2011年度重大课题。本文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目标和原则及研究的组织、通用手语词汇研究、手语句法研究以及通用手语方案的试用情况。
关键词
国家 通用 手语 研制 试用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我国有2000多万听力残疾人,手语是他们使用的特殊语言,是国家语言文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快手语规范化工作,“国家通用手语标准研制”作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语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十二五”科研规划2011年度重大课题立项。
一
研究背景
手语规范化是我国手语工作的一贯政策。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进行通用手语的整理研究,由政府主管部门与聋人协会共同负责这项工作。1958年7月29日,中国聋哑人福利会成立中国聋人手语改革委员会,着手进行汉语手指字母方案和手语词汇的研究,以期在全国聋人和聋人工作中推广使用一套规范化的手语。1959年7月27日,教育部、内务部发出《关于试行规范化的“聋人手语”的联合通知》。1960年10月19日,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文改会”)发出《关于修订聋哑人通用手语工作方案的通知》。1979年9月17日,民政部、教育部、中国文改会发出《关于进一步试行和推广聋哑人通用手语的联合通知》。1985年,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委托上海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组织编辑小组对《聋哑人通用手语图》进行修订。1987年5月,全国第三次手语工作会议决定将《聋哑人通用手语图》易名为《中国手语》。1990年 5月,《中国手语》首集出版。1991年10月4日,民政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语委、中国残联联合发文在全国推广应用《中国手语》。2003年,《中国手语》(修订版)面世。
近年来,手语规范化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2011 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提出,要加大对手语和盲文的扶持力度。2010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和中国残联在北京师范大学成立了“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加强手语的研究和推广工作。2011年5月,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要求“将手语、盲文研究与推广工作纳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规划”。2012年12月,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 年)》,进一步提出“加快手语、盲文规范标准研制。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修订通用盲文国家标准,研制通用手语国家标准,研制手语、盲文水平等级标准和手语翻译员等级标准”等一系列任务。2015 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强调,“制定实施国家手语、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2015年10月13日,中国残联、教育部、国家语委、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了《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 年)》,阐述了手语规范化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主要措施和保障条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同志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世界语言大会和全国特殊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场合,都多次强调手语、盲文涉及3000多万的聋人和盲人的切身利益,应该统筹规划,加强指导,做好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的研究规范和推广工作。
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通过的《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提出,“‘语言’包括口语和手语及其他形式的非语音语言”,“在正式事务中允许和便利使用手语、盲文、辅助和替代性交流方式及残疾人选用的其他一切无障碍交流手段、方式和模式”,“承认和推动手语的使用”。2007年,我国政府签署并开始履行该公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进行了一系列手语和盲文的规范化工作,成绩显著。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各地听力残疾人使用的手语仍存在较大差异,没有形成一种通用的手语。随着现代化、信息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各地聋人之间的交往机会增多,手语沟通不顺畅已经影响到他们有效参与社会生活。限于当时的认识水平与研究条件,过去通用手语研究关注的仅是手语词汇,不关注手语句法,因此是不全面的。同时,在手语词汇表达方面存在不符合聋人手语表达特点的问题。2011年,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对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949名成年聋人和 2709名聋人工作者进行了调查,52.7%的成年聋人和 76.1%的聋人工作者认为《中国手语》(修订版)的词汇量不够,需要补充手语新词汇;67.7%的成年聋人和 72.3%的聋校教师分别认为“手语动作不统一”是他们在手语使用中排在首位和第二位的困难;59%的成年聋人和 82.8%的聋人工作者认为有必要制定国家通用手语,63.1%的成年聋人和 85.2%的聋人工作者希望制定国家通用手语。
我国手语研究起步晚,从事手语研究、规范和推广的专业人员严重匮乏,研究基础薄弱,研究水平亟待提高;手语的社会服务也十分缺乏。手语的现状与广大听力残疾人的迫切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国语言文字事业、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水平及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制定国家通用手语,加快手语规范化进程已经成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对残疾人学习文化知识,获取信息以及更加公平地参与社会活动起到重要作用。
二
研究目标和原则
2.1
研究目标
研究的总体目标是:丰富聋人手语词汇表达的内容,分析聋人手语句法表达特点,形成具有规范性、引导性的全国通用手语,为聋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无障碍的沟通条件,并为今后我国通用手语的研究与发展完善奠定基础。
研究的具体目标是:在手语词汇方面,补充手语常用词数量,使词汇量达到8000个左右,基本满足聋人学习、工作和日常交流的需要;对《中国手语》 (修订版)一书中不符合聋人手语表达特点的手势进行修改,最终形成具有规范性的常用词通用手语动作方案。在手语句法方面,依据手语语言学理论,参考已有研究成果,以本课题采集的聋人手语语料为基础,归纳、分析手语词和句法表达的主要语法现象与特征,提出例证,引导聋人和从事聋人工作的人员重点认识、理解在句子中如何运用手语,并为进一步研究提供借鉴。
2.2
研究的基本原则
尊重聋人主体地位的原则。聋人是手语最主要的使用者。因此,在整个研究中以聋人手语为对象,以手语语言学理论为指导,以聋人为研究团队的重要成员,充分听取聋人的意见,平等交流。
实用性原则。本课题属于应用性的研究,根据聋人的生活需要,将接受教育和享受公共服务作为重点,增加教育和公共服务领域所需要的手语词汇,句法说明也力求通俗,以便于聋校教师和手语翻译了解运用。
求同存异原则。手语具有语言的任意性性质,使用灵活,差异多样。同时,对手语本体的语言学研究起步不久,有许多未知的问题。各界对手语的认识和使用水平尚不统一。因此,在词法方面,本研制标准既将形成一致或基本一致共识的手语动作载入,也将使用普遍但有南北差异的手语动作列出。在句法方面,也仅列出目前聋人手语句法研究中一些认同度比较高的研究结果。
2.3
研究的组织
本研究分成通用手语词汇与通用手语句法两个子课题组。成员包括中国聋人协会推荐的来自全国12个省市有代表性的成年聋人、语言学工作者、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高等院校教师。其中,聋人约占总数的 3/4。
三
通用手语词汇研究
通用手语词汇的研究采取了田野调查法和语词调查法。前者通过呈现图片、场景以及到现场调查表达图片、场景、地名、少数民族名称等的手语动作,后者通过呈现书面语词调查聋人表达词义的手语动作。每一个词都逐一讨论比较,最后,将课题组成员一致认同或多数人认同的手语集中起来,形成征求意见的《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试用本) ①
① 《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 (试用本)是内部资料,尚未正式出版。
3.1
手语词目的补充与修订
《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试用本)共三册,共收入词目8100 多个。其中,主词6400 多个,列入括号内的同义词、近义词或同一手势表示的其他词1600个。相对于《中国手语》 (修订版),新增词目约 2900多条,删除词目170多条。
《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 (试用本)大量增加了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不断出现的新词手语,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抗战纪念日、国家公祭日、阅兵、防空识别区、钓鱼岛、融合教育、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室”;增加了与聋人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手语词、国家名称的手语词、文化和科技方面的手语词。
《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试用本)中,保留与《中国手语》(修订版)手语动作完全相同的词目约2300多条,约占原书总数5586条的42%;部分改动手语动作的词目有1600多条,约占原书总数的30%;完全改动手语动作的词目有1400条,约占总数的25%;删除词目约占原书总数的3%。
根据实际使用的经验,对《汉语手指字母方案》的文字说明及个别字母指式,如字母“L”的指式呈现位置提出修改意见。
3.2
通用手语词汇的编排
《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 (试用本)的编排体例,首先,保留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手语工具书的传统风格,仍然采用图文对照的方式。每个手语动作都配以相应的文字说明,有的说明还介绍出该手语动作的理据,这样便于读者尤其是初学者正确理解手语动作的含义,正确模仿手语动作的打法。第二,照顾聋人特别是低龄聋童的认知特点,先呈现与个人生活、家庭生活、事物特征、心理活动相关的手语词语,之后再呈现与学习、社会活动、工作相关的手语词语。第三,在呈现学科词语时参照国家图书分类的规则。《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 (试用本)目前分为22个部分,较《中国手语》(修订版)增加了7个部分,以更便于检索使用。当然,这主要是一种框架性的分类,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学科分类。
3.3
手语动作改动的一些特点
3.3.1
重视体现手语视觉语言的表达特点
首先,用直观形象的动作表达概念,并非一一对应汉字。如“身份证”手语改为模拟身份证有照片有文字的特征,见图 1。不少词目的手语词序与汉语不同,例如,“剧痛”先打“疼”后打“剧”,见图2;否定词在后,如“不卑不亢”,先打表示“卑”和“亢”的手语,再打“不”的手语,体现聋人手语将表达重点放在首位的特征,见图 3。
第二,通过身体位置的变化反映事物之间的关系。如“倚强凌弱”的手语,身体先侧向一边打“强”,再侧向另一边打“弱”,最后从“强”的一侧向“弱”的一侧移动,然后打出“欺负”的手语,见图 4。
第三,采用同时性方式表达词义,如“默认”手语是“左手直立,手掌贴于嘴部;右手握拳,手背向后,向前一低”,两手同时做出动作表达词义,见图5。
第四,保留呈现独有的手语词,如“技术好”在汉语中不是一个词,而在手语中是用一个动作来表达的,我们称之为“手语词”,见图 6。这样的手语词不可套用汉语词法,将其拆分为“技术”与“好”两个词,臆想为用两个手语动作来表达。
3.3.2
大量减少手指字母的使用
有学者专门对《中国手语》(修订版)使用手指字母的情况进行统计,算出共有1400多条词目带有手指字母指式。的确,大量使用手指字母不符合聋人手语交流的习惯,也导致混淆和不易理解。这次通用手语研究中,凡是能用手语表达的就不用手指字母。现在,《国家通用手语词汇方案》(试用本)中单纯将手指字母作为词素使用的词目只剩74条,例如“面积”的“积”为“一手打手指字母J的指式”,见图 7。使用变体形式手指字母的词目有112条,数量大大减少。变体手指字母是指手指字母与身体的某一个部位结合,成为聋人手语构词的一部分。其使用主要集中在称谓、姓氏、化学元素符号和少数抽象概念的名词中,如“爷爷”的手势为“一手打手指字母Y的指式,手背向外,从下颏处向下移动两下”,见图 8。
3.3.3
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民族名、地名、国名主要采用当地聋人的手语
过去多数用手指字母指式,少数采用对应汉字的手势表示少数民族的名称。这次则将各地田野调查得来的聋人表达当地少数民族的手语作为该民族名称的手语。这些手语主要体现一个少数民族在服饰、头饰方面的某种特点。例如表示“哈萨克族”的手语动作中表现的是该民族妇女所戴帽子上插有一撮羽毛的特征,见图 9(二)。
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首府名称也均来自当地聋人的自然手语。如“广西”地名手语是“双手虚握,虎口左右相对,置于头部两侧,前后交替拧动两下”,表现的是壮族帽子的特征,见图 10。外国国家名称手语直接引用最新版的世界聋人协会的手语书,如“美国”的国名手语,见图 11。
3.3.4
一词多义或一个手语多种含义,用多个手语来表达
对于一词多义或一个手语多种含义,用多个手语来表达,分别用 ①② 标示。更强调表达的准确性与可懂性,改变过去更强调词根手语不变的做法。例如,“搬家 ①”手语为:双手搭成“∧”形,表示房子,然后从一侧移向另一侧,表示居住的家挪了地方,见图 12。“搬家 ②”手语为:左手斜伸,掌心向右下方,表示房子;右手五指撮合,指尖朝下,从左手下边向右侧边移动边张开,表示将屋里的东西搬走了,引申为搬家,见图 13。
3.3.5
对意见难以统一的手语,列举两种打法
如各地聋人表达同一个事物的手语存在意见不能统一的情况,选择相对流行的两种手语动作作为通用手语。例如,北方聋人表达“政府”的手语为“(一)双手打手指字母‘ZH’的指式,指尖朝前,同时向下一顿。(二)双手五指搭成‘∧’形”,见图 14。南方聋人的手语为“左手握拳屈肘,手背向外;右手横伸,手背向上,贴于左手小臂,然后向下做弧形移动,翻转成掌心向上”,见图 15。这两种打法均被收入。
虽然聋人表达同一个事物会有多种多样的手语,但方案中大部分词目的手语动作只有一个,以便于记忆和使用。
3.3.6
兼顾聋人手语与聋校教学手语的不同
聋生学习汉语时要接触、认识聋人手语中没有或极少有的助词、介词、连词、量词,如果通用手语方案中不适当保留原《中国手语》(修订版)已经出现,且在聋校和相当一部分聋人中多年使用的表示这些词的手语,则不利于聋校书面语的教学。因此,“的、得、只有、但是、因为、所以”等一些人为创造的手势仍然保留,如转折连词“但是”,见图 16。
再如,表示化学元素的手语也是根据表元素汉字的偏旁“气”“金”“石”来设计的,如“碳”元素的手势是将表“T”音的手指字母与表石字旁的手势组合成一体的手势,见图 17。
下期预告
下篇:
四、手语句法研究
4.1 研究对象
4.2 研究方法
五、通用手语方案的试点
5.1 试点工作的基本安排
5.2 试点工作的年度总结研讨会
上篇的推送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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