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集中国语言文字数字(网络)博物馆标识设计方案
本文转自公众号“语言资源高精尖创新中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响应并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在教育部语用司的指导下,中国语言文字数字(网络)博物馆(以下简称数字博物馆)建设正式启动。
数字博物馆将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建设语言文字发展演变的历史、语言文字智能应用、语言文字教育学习、语言文字主题展览等有关内容。为充分展示数字博物馆的文化内涵,积极发挥数字博物馆知识保有、公民教育、社会服务及科学研究等功能,提高数字博物馆的品牌影响力,提升形象辨识度和社会认知度,中国语言文字数字(网络)博物馆建设工作小组秘书处(北京语言大学)现面向海内外各界人士、机构公开征集数字博物馆标识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即日起截至2022年7月30日(电子邮件以收件时间为准)。
设计要求
1. 标识内涵:图案应内蕴深厚、创意独特,充分体现中国语言文字的深厚意蕴,彰显博物馆数字化新时代特征。2. 标志性:个性鲜明、易于记忆辨识,易于传播。3. 艺术性:富于美感,凸显品位,易于理解,符合大众审美标准。4. 科学性:遵循标识艺术创作规律,符合标识设计规范,包含基础要素设计和各种标准组合。5. 实用性:适配广泛,便于运用各种工艺手段生产和制作,如用于网站、文件、媒体宣传、展览活动等各种场合和载体。同时考虑在新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如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三维构建等。作品提交
电子版应以矢量文件(300dpi,AI格式)或高质量JPG格式图稿提交,800字以内设计创意说明,并签署作品原创承诺(见附件)。
纸质版作品要求为黑白稿及彩色打印稿(注明CMYK色值)。
评选
中国语言文字数字(网络)博物馆建设工作小组秘书处(北京语言大学)将严格征集评选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北京语言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秘书处将做好数字博物馆标识知识产权的全面保护工作。
对于获选作品,秘书处(北京语言大学)将颁发证书,并给予获奖者相应奖励。优秀作品将收入中国语言文字数字(网络)博物馆。
其他说明
1.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作品本身存在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投稿者本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2.获选作品的著作权归教育部语用司、北京语言大学所有。获选作品的作者需根据征集单位意见酌情对作品进行修改直至最终推广使用。
3.征集单位有权对获选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等活动,根据需要用于活动宣传、视觉展示等。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语言文字数字(网络)博物馆建设工作小组秘书处所有。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综合楼819办公室
联系人:
崔老师 电话:18811560320 邮箱:cuiyueru@blcu.edu.cn
刘老师 电话:17600735793 邮箱:liuwenting@blcu.edu.cn
本期责编: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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