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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预告|唐晓晴:欧里乌的制度论
论坛简介
主讲人:
唐晓晴 教授 (澳门大学法学院)
与谈人:
徐亚文 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
廖 奕 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
李承亮 教授 (武汉大学法学院)
主持人:
翟晗 副研究员 (武汉大学法学院)
时间:2023年3月21日(周二)19:00
地点:法学院模拟法庭
主办:武汉大学法学院
主讲人简介:
唐晓晴,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澳门执业大律师,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是澳门回归后多部重要法律草案建议稿的起草人。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二十余年,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基础理论、葡萄牙与澳门法文化和法律史、法律与社会等。曾在大中华地区和欧洲的主流法学期刊以中、英、葡语发表论文一百多篇,在国内外著名出版机构出版专著、译著、编著等二十余部。
讲座摘要:
缘起于十九世纪末的制度论思潮相对独立地发生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多个领域。二十世纪初,法国人欧里乌被认为是最早展开法学制度论探讨的人。他在研究案件判决的过程中看到了通过法律的实践重建法律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欧里乌透过观察、描述和归纳,总结出制度具有历史性、制度不断演化、制度是一种有限实体的特点。他反对意志论和契约论对国家形成方式的解读;反对规范论“主观论”,亦批判“客观论”;反对教义法学上的严格概念区分。欧里乌提出二元论相对主义方法论,提出制度的“救赎”理论、指导理念等。欧氏制度论并不完美,针对他的理念亦存在不少批评。但以欧里乌为开端,后世法国制度学者们进一步展开了实证方向的发展,并对后续英美法学家们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武汉大学法学院新媒体中心
编 辑:耿如昀
责 编:盛志琴
审 核:邬明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