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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司陶、张超 | 分时电价新政:引导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发展

李司陶、张超 中国电力 2023-12-1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总体要求、优化分时电价机制、强化分时电价机制执行、加强分时电价机制实施保障四方面,提出进一步完善我国分时电价机制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对广受社会关注的峰谷时段划分、峰谷价差空间、分时电价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衔接等问题,提出相应政策措施。




一、

《通知》出台背景与总体要求



我国分时电价政策包括上网和用户两侧,随着上网侧市场放开,目前分时机制主要在用户侧执行,其目的是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实现电力系统负荷削峰填谷,在确保发用电平衡前提下节约电力系统投资,并促进新能源消纳。

此次《通知》发布有两方面背景。一是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机制,对价格信号及时、准确反映电力供需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不断提出要求;二是“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确立以后,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亟需分时电价等具体机制提供支撑,通过挖掘用户侧灵活性资源,控制电力系统成本,支持新能源又好又快发展。

为此,《通知》进一步提出涵盖“一个约束、三个目标”的总体要求,即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基础上,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




二、

优化分时电价机制:使价格信号更精准、更有力



优化分时电价机制方面,《通知》提出的完善措施,可以从“更精准”和“更有力”两个角度来理解。

“更精准”首先体现在峰谷时段调整上。要求各地统筹考虑当地供需状况、系统用电负荷特性、新能源装机占比、系统调节能力等因素,尤其是新能源发电出力波动和净负荷曲线变化特性等划分峰谷时段,将系统边际供电成本纳入时段划分决策,具有更强的科学性,以及与新能源发展的充分衔接。

“更精准”还体现在健全季节性电价机制要求上。对于日内用电负荷或电力供需关系有明显季节性差异的地方,明确提出分季节设置峰谷时段和价差;对于部分受季节因素影响明显的地区,如水电出力丰、枯不均,和部分有冬季采暖需求的地区,要求通过健全机制更好的发挥分时电价作用。

“更有力”,一方面体现在拉大峰谷价差水平要求上。明确上年或当年预计最大系统峰谷率超过40%的地方,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以国网经营区为例,预计27个省级电网大多要调整峰谷差,对削峰填谷和激励用户电力响应的作用加明显放大。

“更有力”,另一方面体现在尖峰和深谷电价的推行上。要求尖峰时段根据前两年当地最高负荷的95%及以上用电负荷时段确定,较峰段电价再上浮不低于20%;首次提出利用深谷电价机制应对阶段性供大于求矛盾突出的难题,与新能源发电波动性特征相适应。




三、

强化分时电价执行:扩大范围、动态调整、联动市场



强化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方面,《通知》对执行范围、动态调整、完善市场化用户执行方式三项内容提出了要求。

关于执行范围,明确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分时电价应覆盖其他所有工商业用户;更值得关注的是,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按程序推广居民分时电价。近年来,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得到普及,部分高峰时段的系统负荷主要受居民用电行为影响,通过分时电价引导居民错峰用电的必要性凸显。

关于动态调整,对于已有电力现货市场的地区,要求参考现货市场的有效价格信号,适时调整目录分时电价。我国一直以来没有明确的分时电价调整方法和调整周期规定,部分地区20余年未作调整,峰谷时段划分偏离系统实际运行的问题频出。国外经验表明,现货价格可作为分时零售套餐的重要参考,因此我国此次政策优化为进一步科学形成分时电价提供了可行依据。

关于市场化用户执行,对于还未建立电力现货市场的地区,要求带含电价的曲线签订中长期合同,合同中的峰谷价差不低于目录峰谷价差;未按曲线签订峰谷电价合同的,结算时用户购电价按目录分时电价执行。这一规定,清晰地说明了目录分时、中长期合同、现货市场之间的衔接问题,为解决谷电占比高用户不主动参与市场交易、目录峰谷价格与现货出清价格不匹配等一系列问题,提供了可行解决方案。




四、

评估效果、统筹盈亏



《通知》要求做好分时政策的执行效果和问题评估,尤其强调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可以说,分时电价是与市场价格相衔接的管制价格政策,其有效实施有赖于电网企业客观、准确的执行反馈,因此对电网企业实施独立账户管理提出要求,是提高评估可信度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可确保执行盈余被用于包括可中断政策在内的资金来源,鼓励用户需求响应;另一方面,可确保电网企业不因执行亏损而垫付资金,实际上也是鼓励电网做好反馈。

(本文来源于中国电力报)



司陶 硕士 国网能源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研究员。主要研究电力市场、电力体制改革和机器学习,曾发表多篇SCI论文。

超 博士 国网能源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研究员。主要从事电价制度与机制、公司财务与资本市场研究。承担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网公司各类课题十余项,获得“薛暮桥价格研究奖”、中国电力创新奖等数十项奖励,在《金融研究》《南开管理评论》《会计研究》《中国电力》等杂志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出版个人专著1部。




国网能源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     国网能源院财会与审计研究所(以下简称财审所)成立于2009年10月,主要负责能源电力价格研究、体制机制改革和监管研究、企业财务与会计管理研究、资本运营管理机制研究、金融发展研究等。财审所积极推动开放、共享的研究交流活动,先后与英国监管机构OFGEM、英国国家电网公司、英国巴斯大学、剑桥大学、国家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中国社科院等机构和专家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财审所下设财会与审计研究室、电力与能源价格研究室、金融研究室,是一只新老结合、富有朝气、勇于创新的团队。财审所研究成果曾多次获得各类奖项,其中,中国电力科学奖技术奖及电力创新奖10项、能源创新奖3项、薛暮桥价格研究奖5项、国网公司科技进步奖24项等;发表内参专报近百篇,获得公司领导肯定;研究团队曾获得“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先锋党支部”、“国网能源院先进党支部”、“课题攻关党员先锋团队”等称号。






 往期回顾 


 周树鹏、张超 | 持续完善分时电价机制,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汲国强 等 | 国民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 用电延续良好恢复态势 于灏 等 | 从算力到电力:一个能源数字经济的新视角 张莉莉 等 | 2021年5月经济与能源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李浩澜 等 | 对机制研究的复杂性应有更深刻的认识 李司陶 | 抽蓄电站参与市场的国际经验与国内路径 张佳颖、张超 | 我国气价改革与电价改革对比浅析 徐朝 等 | 经济稳定恢复势头良好 用电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编辑:杨彪
审核:方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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