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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观念的关键一步:从伦理到契约|雷颐
“此数种时代,无论何国何族,皆循一定之天则而递进者也。”所以,“吾以为民主制度,天下之公理,凡公理所在,不必以古人曾行与否为轻重也”,明确提出“自由民政者,世界上最神圣荣贵之政体也”。
这种观念的影响之深之广,从此时改良与革命两派为中国前途已近白热化的争论即可看出。双方虽然视对方为仇敌,但尊重、张扬个人权利,主张限制公权却是一致的。
简言之,个人、为己、“私”仍是他爱国话语的论述主轴。显然,权利观念、公民理论引入中国并成为现代中国国家话语建构的基柱之初,即不同程度地被现代思想家们将其与“救亡”“强国”联系起来。无疑,这是当时中国面临“亡国灭种”危局时接受这种观念、理论自然而然的最初反应。进一步说,也只有面临生死存亡的局面时,才为权利观念、公民理论“进入”中国思想界打开了一道缝隙,它们才可能被人接受。历史的吊诡在于,因“救亡”而入,亦易因“救亡”而失。但是,以此理论作为救亡图存的思想资源,取代传统的“忠君爱国”论,恰恰说明权利观念、公民理论开始产生影响,更说明中国面临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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