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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你:一巡审判故事 当好司改“先行者”

2017-08-21 新媒体中心 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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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好司改“先行者” 一巡再谱新篇章


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


《中国审判》:第一巡回法庭是我国成立的首个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具有重要的样本意义。成立两年多来,第一巡回法庭为探索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巡回法庭制度和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哪些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有益经验?


刘贵祥:两年多来,第一巡回法庭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巡回法庭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充分发挥了司法改革“试验田”和“排头兵”的示范作用,在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创新管理模式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结了宝贵经验。


1. 全面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实行法官员额制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第一巡回法庭全部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大类,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厘清了不同人员的职责关系。


实行审判团队模式。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分别负责审判、审判辅助和审判事务性工作。


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不设固定的合议庭和审判长,每个案件的主审法官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均由电脑随机选定。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庭长、副庭长不再审核、签发未参审案件的裁判文书。


2.探索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


建立类案参考制度。主审法官就案件涉及的核心法律问题,向合议庭书面报告近3年的同类型案件检索情况。与同类型案件作不同处理的,应进行充分说明。


建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合议庭意见不一致,或意见一致但涉及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应提交主审法官联席会议讨论,作为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参考。


建立裁判文书交叉校验制度。每份裁判文书应提交全庭至少30%的主审法官,由他们对裁判观点和理由进行校验,提出参考意见,避免因法理问题出现差错。


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庭内部分歧较大的案件,或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就案件所涉法律问题本身有分歧的,应征求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征求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可视情况将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3.积极推动法庭内设机构改革


第一巡回法庭由审判团队、综合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三大部分组成。通过扁平化管理模式,减少了管理层级,提升了工作效率,充分体现了审判权与行政事务管理权相分离的司法改革精神。


《中国审判》:在第一巡回法庭的各项改革举措中,有哪些具有“一巡特色”的亮点工作?


刘贵祥:探索完善诉讼服务机制。为进一步规范诉讼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第一巡回法庭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指南》,指引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补充制定了《行政案件告知书》,规范当事人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案件材料,对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进行指引;汇编了《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诉讼服务中心人员的相关职责和工作要求,对导访法官、接访法官、书记员和法警的日常工作进行规范性指引。


建立健全律师志愿岗制度。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市律协签订了《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深圳市律协每天选派2名律师在第一巡回法庭全天候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第一巡回法庭建立律师志愿岗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积极开展与港澳台的法律交流。第一巡回法庭利用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充分发挥了展示内地司法工作成果的窗口作用。目前,共接待了17批外国驻华大使馆及港澳台来宾,并有多位主审法官应邀赴港授课,介绍大陆司法改革、审判工作等情况,增进了香港司法法律界对内地法治建设的了解。


《中国审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第一巡回法庭巡回区在广东、广西、海南的基础上,新增加了湖南省。请您介绍一下目前湖南的相关工作情况。


刘贵祥:湖南被纳入巡回区后,第一巡回法庭的来访人数和案件量都随之增长,但总体来看,增长的态势平稳可控,没有出现爆发式的增长。2017年1月至5月的来访登记案件中,湖南的案件达到339件,约占来访案件总量的五分之一;来访人中,湖南来访1209人次,约占来访总量的22.5%。总体来看,湖南省上访群众较多,且诉讼之外的信访群众多,化解信访矛盾的压力较大。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积极地同湖南法院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解决这些信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总结巡回区各省区的案件特点,针对一些共性问题展开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及时与地方法院沟通,开展巡回指导工作。


此外,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我们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多次赴湖南当地开展巡回办案。2017年5月26日,第一巡回法庭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件,这是湖南省被列入巡回区后,第一巡回法庭首次在当地巡回开庭审理案件。


《中国审判》: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胜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改革的深化之年。对此,第一巡回法庭下一步有何工作重点和安排?


刘贵祥:一要充分发挥第一巡回法庭邻近港澳的区位优势,努力在加强对外交往、展示人民法院良好形象、服务“一带一路”重大战略实施上下功夫;二要认真研究审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为巡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要坚定不移推动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特别是要抓好重点改革和关键领域改革,继续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最大限度激发改革内生动力;四要着力解决制约巡回法庭工作的各种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符合巡回法庭工作特点的管理模式。(宫雪)


以梦为马 一巡再启程


“物换星移两度春,调兵遣将又迎新。索求路上燃灯者,试验田中拓荒人。一寸丹心匡正义,半杯愁绪念家亲。霜染衰鬓终无悔,话别无需泪满襟。”感怀于第一巡回法庭设立两周年,刘贵祥庭长写下了这样的动人诗句。


截至2017年4月底,第一巡回法庭的新任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工作人员全部到岗到位,人员轮岗和工作交接基本完成。第一巡回法庭迎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来到第一巡回法庭,就是‘一巡人’。”新任副庭长张勇健说,“已经握住接力棒的新一代‘一巡人’要继承和发扬老一代一巡人留下的优良传统,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再创新辉煌。”


诉服中心的法与情


2017年3月28日,在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的信访接谈室,一位接谈法官正在耐心听取来访人的申诉意见。从上午9时到中午12时10分,这位接谈法官先后接待了3批来访人,涉及6起案件,全程热情、严谨的态度和专业、权威的解答,让每一位来访人满意而去。这位接谈法官不是别人,正是刘贵祥庭长。


为全面了解第一巡回法庭当前的涉诉信访态势,深入考察巡回区内涉诉信访案件终而不结等深层次问题,刘贵祥庭长来到信访窗口,以一名普通接谈法官的身份与来访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的反映与诉求。


“信访窗口要真正做到听民意、知民需、解民惑。”刘贵祥庭长说。


第一巡回法庭非常重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着力点。在这里,司法为民理念已经落实到各个细微之处,成为了“一巡人”的工作习惯和常态。


据该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宋长富介绍,每位参加信访接谈的法官助理在正式上岗前,都要经过岗前培训,通过以老带新、一帮一带的形式,由涉诉信访接谈经验丰富的主审法官讲解和传授接谈的登记流程、方式方法以及个人的接谈体会。在给每位新任法官助理分发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工作学习交流资料》中,从仪容仪表到谈吐举止,从常用法律条文解析到个案经验总结,内容涵盖了信访工作的方方面面。


2017年元旦过后,宋长富来到第一巡回法庭任职。半年左右的时间里,他熟悉并全面掌握了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的各项相关情况。这位大门值班法警口中“常常很晚才走”的“宋主任”,将法治思维和人文关怀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用他的话说:“信访工作做好了,老百姓才能真正有获得感。这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任重道远的担当。”

>>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勇健


“常驻”一巡的志愿律师


在第一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二楼的律师志愿服务工作室,宋春根律师刚刚接待完一位家事纠纷当事人,这是他在一个上午的时间内处理的第3起案件。


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两年多来,始终致力于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工作关系,努力构建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同时大力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和深圳市律师协会联手设立了“律师志愿服务岗”。


为了规范派驻第一巡回法庭志愿律师的工作,深圳市律协出台了《派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志愿律师管理办法》。根据《办法》,深圳市律协面向全市律师组织了专项报名。


2017年是宋春根从事律师行业的第14年,他一直专注于民商事领域。在看到报名信息后,宋春根抱着一颗愿意为老百姓服务的公益之心,立即报了名。


深圳市律协根据律师自愿报名的情况,每周一、二、四、五选派律师在第一巡回法庭全天候值班,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第一巡回法庭也派专人对志愿律师进行了专项培训。


宋春根告诉笔者,这是他报名成功以来,第3次到第一巡回法庭做志愿律师。


为了进一步优化和深化律师志愿者工作,2016年8月,第一巡回法庭与深圳市律协协调,专门在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导访大厅的安检入口处增设了一个律师志愿者工作岗,进一步方便当事人咨询。对那些因不属于第一巡回法庭信访接待范围而不能到二楼接访大厅的当事人来说,这样的设置能让他们就近在一楼接受到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


作为社会中立第三方的专业力量,律师志愿者更容易赢得来访群众的信任,为他们提供多角度的法律咨询服务,从而帮助来访群众准确理解生效裁判的法律意见,劝导服判息诉,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我们作为志愿律师,更多是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提供有温度的法律服务。”宋春根律师说。


毗邻港澳的交流窗口


2016年11月29日上午,第一巡回法庭迎来了一批年轻的“客人”。来自澳门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的11位代表参观了审判法庭、视频接谈室、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并与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们进行了深入交流。


对学生们来说,这是一次印象深刻的“司法盛宴”,也是一堂形式生动、内容翔实的“法治公开课”。在这次参观交流过程中,澳门学生们进一步了解了内地依法治国与司法改革的成就,对内地司法制度、司法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等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张勇健副庭长指出,第一巡回法庭地处深圳特区,应充分发挥邻近港澳台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与港澳台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展示内地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同时为“一国两制”“一带一路”等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宫雪)


聆听一巡故事



“又苦又光荣”


2015年1月,赵钊第一次踏上了深圳这片土地。


这是一个注定被深深铭刻在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时间节点,自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巡回法庭制度迈出了历史性的关键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决策。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伊始,便肩负起司法改革“先行者”和“排头兵”的光荣使命。


和所有第一批来到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员一样,赵钊成为了司法改革“试验田”上的“拓荒者”。他和同事们乘坐的飞机在晚上抵达宝安国际机场。夜幕中,赵钊坐在去办公地点的大巴车上,当时的他还没真正回过神来,“感觉像在出一次长差”。


事实上,一切才刚刚开始,真正的挑战正在前方不远处等待他们。


当赵钊第一次走进办公大楼,那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装修气味。楼体内部重新喷刷的墙面和铺设的地砖,以及后期改造工程的不断施工,更增添了一种筚路蓝缕启山林的开拓之感。


当时,因为住宿问题还在协调之中,赵钊他们临时住进了办公地点附近的荔园酒店。往后的半年时间里,赵钊和同事们就在这里过上了久违的集体生活。


对他们来说,巡回法庭建设没有前路可以遵循,如今已经发展成熟的各项创新性举措,都在复杂的实践中经过了逐步探索和完善的过程。


例如:第一巡回法庭成立之初的信访量就远远超过了前期预估。据赵钊回忆,人数最多的时候,一天之内的信访群众曾达到300多人。为了缓解巨大的信访压力,第一巡回法庭在一段时间内实行全员接访,所有庭领导和审判团队都坚持在信访工作一线,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的来访诉求。


据赵钊回忆,初期的接访工作常常进行到晚上10时许。在全员努力下,第一巡回法庭妥善处理了信访高峰,大量矛盾纠纷在地方得以化解。


2015年夏天,地铁施工导致第一巡回法庭的诉讼服务大厅存在塌陷危险。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安全,诉讼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转移到大楼内院的一个半露天走廊上办公,全天工作的同时也要经受着暑热的考验。


如此紧张的工作节奏和简陋的工作条件加剧了时间的流逝感,“日子过得像翻页一样快”。


在第一巡回法庭,赵钊锻炼成了一名“多面手”。用他的话说:“这里就像一个大熔炉,能全面打磨你的各种能力。”除了在诉讼服务大厅接待过当事人,赵钊还当过法官助理,也在综合办公室做过各种服务保障和宣传工作。


设立综合办是巡回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的重要体现,大量信访、审判等核心业务之外的法院工作都集中在这里。从对外联络、文稿撰写,到为法官们解决大大小小的生活问题,综合办的工作相对繁杂,这里事无巨细的忙碌同样给赵钊留下了深刻印象。


赵钊去往第一巡回法庭的时候,孩子刚过完一周岁生日不久。采访中,这位新手父亲谈到此处,难掩内心的遗憾之情。没能完整地陪伴孩子成长,这让他心里总有些难以抹去的愧疚。


家人的支持给了赵钊强大的工作动力。2015年春节,赵钊因为工作原因无法回到北京,家人赶来深圳和他团聚。在那里度过的第一个除夕,是赵钊终生难忘的温暖时刻,有感动,有幸福,也有歉意和内疚。


“又苦又光荣。”如今回忆这段两年多的工作经历,往事如昨,在赵钊心里激起了层层涟漪。或许,这份真正触动心底的情感难以用只言片语来表达,它属于赵钊,属于那些并肩而行的建设者们。


上世纪80年代,一首名为《夜色阑珊》的流行歌曲红极一时。如果你曾在夜里飞抵深圳,你会见到歌中的景象:“晚风吹过来,多么的清爽。深圳的夜色,绚丽明亮……我的青春,我的世界,在这时刻,如此辉煌。”在包括赵钊在内的第一批建设者的回忆中,2015年冬天那个到达深圳的夜晚,就是这样一个无比美好的开端。


再踏巡回路


和赵钊的巡回工作经历相似,熊俊勇是第二巡回法庭的首批建设者。2017年初,结束了第二巡回法庭两年工作的他没有回到北京,而是南下深圳,继续投身第一巡回法庭建设之路。在熊俊勇看来,扎根于巡回岗位,体现了法官的信仰和担当,他以此为乐,更以此为荣。


一张轮廓明朗又干练的脸庞,小眼睛,讲起话来语速稍快,这是笔者对熊俊勇的第一印象。初见熊俊勇,是在第一巡回法庭每周三例行召开的主审法官会议上。


这天下午,窗外的蒙蒙细雨带来了湿漉漉的清凉。会议室内,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张勇健、廉政监察员赵晋江和多位主审法官们围圆桌而坐,前来旁听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们坐满了整个会议室,一张张年轻的面孔散发着蓬勃向上的朝气与活力。


坐在会议室的一角,笔者眼前的场景更像是一场法律业务学习研讨会。


当天,从事行政审判领域多年的熊俊勇与大家交流的话题是“一并审理民行争议案件”。他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出发,围绕民行争议案件一并审理的事实认定、适用范围等重点问题,作了详细、深入的观点梳理和经验分享。


随后,大家畅所欲言,气氛热烈,智慧的火花在观点交锋中碰撞而出。一位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从自己熟悉的领域出发,依据《物权法司法解释》第一条,对这一话题涉及的相关内容提出了疑问。另一位法官助理对照着自己带过来的专业书,向熊俊勇法官表达了实践中面临的困惑,谦虚地请教解答。


时间在充满激情的互动中不知不觉地流逝,会议持续了两个半小时。张勇健副庭长全程聚精会神,时而托腮思考、时而提笔记录,时而点头认同,尽显儒雅又庄重的学者气质。会议接近尾声时,张勇健副庭长和大家交流了自己的体会和感悟:“这种学习和交流的方式非常好,令人受益匪浅。业务探讨要百花齐放,勤于思考,乐于表达,敢于提问,才能真正有所收获。”


在第一巡回法庭,上述这一幕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和常态。主审法官会议不仅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提供参考,也是一个业务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和“讲堂”。


张勇健副庭长非常重视第一巡回法庭法官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积极倡导法官们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主动更新知识结构,以进一步适应巡回法庭各项工作的高标准和严要求。


会议的第二天,熊俊勇法官一行动身前往距离深圳800公里左右的湖南长沙,在那里开庭审理一起因工程建设中的强制清场行为引发的行政纠纷案件。这是湖南省被列入新增巡回区后,第一巡回法庭首次在当地巡回开庭审理案件。


在去往长沙的高铁上,除了办公材料和随身行李,熊俊勇还带了两本书。《择案而审》是其中之一。


翻开这本书,蓝色、红色、黑色,各种不同的标注给洁白的书页增添了灵动的色彩,这是熊俊勇的读书笔记,是他用心思考的智慧结晶。另一本书则是熊俊勇不只一次认真研读过的“人民司法案例重述系列”中的行政卷。


2017年4月,“世界读书日”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法院开展“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把读书作为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培育法院队伍职业精神的重要举措。


在第一巡回法庭,读书已经普遍成为了法官们的一种生活方式。在位于办公大楼二楼的图书阅览室内,文学、国学、哲学、历史、经济以及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等众多书籍和杂志井然有序地陈列在书架上。平日,法官们和工作人员都会来到这里,有人利用午休时间在这里“充电”,有人则将精心挑选的书籍带回去认真研读,然后按时归还。


熊俊勇待人热情,十分健谈,除了聊专业、聊案子,说起很多话题来都头头是道。这在很大程度上正源于他丰富的兴趣爱好和知识储备。除了阅读之外,他还喜欢尝试新的数码产品,关注科技领域的前沿动态。


熊俊勇告诉笔者,他刚刚读完著名财经作家阿耐创作的长篇小说《大江东去》。这部被誉为“描写改革开放30年的第一小说”,全面、细致、深入地表现了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历史变迁。对来到深圳这片改革热土工作的熊俊勇来说,重温那段风云际会、跌宕磅礴的光辉岁月,是他感受和理解当地文化的重要渠道。


深圳再回首


与赵钊和熊俊勇不同,奚向阳不是第一批巡回法庭建设的亲历者,但他与深圳早已结缘。


1992年春节过后的深圳,艳丽夺目的三角梅在路边盛放,处处洋溢着温暖宜人的春天气息。当时,研究生毕业在即的奚向阳从北京来到深圳做社会调查,眼前所见从凛冽萧瑟的北方冬景切换成了生机盎然的南国风光,这让他一下子喜欢上了这里。


这年7月,奚向阳正式毕业。在通过深圳市公务员招录考试之后,他成为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涉外庭的一名书记员。


像是一场交响乐演出正式开场,奚向阳的法院工作生涯在深圳拉开了序幕。


上世纪90年代,南巡暖风掀起了改革开放的新一轮高潮,也带来了一股“深圳热”。这座倡导“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滨海城市向年轻人展现出了独特的发展魅力和巨大的发展前景。和奚向阳一起毕业的同学当中,有三分之一选择了去深圳追逐梦想。


伴随着飞速向前的经济发展和日渐频繁的对外交流,特区的涉外纠纷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的复杂程度加大。据奚向阳回忆,当时的深圳中院涉外庭每年人均办结十五六起涉外案件,这在国内同期处于较高水平。


在担任了一年半的书记员之后,奚向阳成为了涉外庭的助理审判员,随着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的不断提升,他一步步成长为审判员、副庭长。


平稳有序的职业轨迹在2006年发生了变化。当年8月,奚向阳离开深圳北上,来到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担任审判员,继续从事涉外民商事审判。


北京工作的10余年间,奚向阳不断精耕业务,参与了众多的重大民商事案件审理。2017年1月,奚向阳作为第一巡回法庭的第二批主审法官之一,从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回到了自己的事业起步地。巧合的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的第一巡回法庭,正是他曾经工作过的深圳中院旧址。


对奚向阳来说,这座城市如同久别重逢的老友,为他唤起了泛黄的旧时光,也点亮了前行的新征程。


来到第一巡回法庭至今,奚向阳承办了大约40余起案件,参加合议的案件有160余起。他的办案热情丝毫没有随着从业时间的累积而消退。“法官是一个有意思的职业。”对奚向阳来说,能在工作中接触到不同的人和事,这本身就充满了新鲜感。


多年的法官工作在奚向阳身上印刻下了一种处世的人生智慧:“妥协是一种修养,也是一门艺术。”工作当中,法官们因为讨论案件而产生不同意见,是再正常不过的情况。善于倾听他人的看法,尊重多元观点,不固执已见,不偏执,这些是奚向阳对“妥协”的理解。在他看来,妥协使社会保持弹性而不破裂。


2017年7月,又是一个毕业季,已经告别校园生活25年的奚向阳受邀为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毕业典礼作主题致辞。面对台下一张张朝气蓬勃的面孔,奚向阳和他们分享了自己作为过来人的职业心得:“从事法律专业要有爱,对生活,特别是对陌生人的爱。”


工作之余,奚向阳有两大爱好:多走路、多看书。这就是他最喜欢的生活,这是属于他的生活之爱。


在第一巡回法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巡故事”。这些生动鲜活的人和事,如同一串串跳动的音符,谱写出了动人的“一巡之歌”。(宫雪)


不忘初心 “巡”出真味

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的特质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熊俊勇


2017年7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带领366名法官举行了隆重而庄严的首批员额法官宣誓仪式,笔者有幸成为首批入额法官之一。


2008年,笔者离开了任教10余年的高校,考入最高人民法院。之后,笔者依次在立案庭、第二巡回法庭、第一巡回法庭任职,亲历了巡回法庭从创设、发展、壮大到全面铺开的全过程。对笔者而言,能够从一名助理审判员成长为独当一面的主审法官,离不开两年多来在巡回法庭工作的锤炼,而笔者对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的特质也有一些自己的体会。


坚信仰 守清廉


正如马克思所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法官只有信仰法律,才能守住法律的底线,才能摆脱权力、利益、人情等压力或诱惑,才能刚直不阿、不畏权势,公平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巡回法庭设在地方,很接地气,但各种人情世故的侵袭也随之而来。为解决这种情况,巡回法庭有相应的对策和要求,主审法官们对此也都自觉遵守。


第一巡回法庭要求每一位主审法官在到任的头几个月不参加任何饭局,以防止法官受到不当干扰。这是对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立规矩,也是给法官一个“保护层”。有几位资深法官曾告诉笔者,每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时,如果你自身清白、问心无愧,就会格外自信。笔者接触到的每一位主审法官,都能够处理好社会上的各种诱惑和侵扰,洁身自好,这体现了法官们的清廉正直和浩然正气,也体现了法官们的信仰与忠诚。


顾大局 讲奉献


从决策到挂牌,巡回法庭的建设时间非常短,硬件设施相对滞后。面对种种困难,巡回法庭的同志们没有怨言,因地制宜开展工作,使巡回法庭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挂牌,并顺利开展接访和办案工作。


巡回法庭设在各省,远离北京。主审法官们来到巡回法庭,都是与家人两地分居。虽然理论上可以利用周末的时间回家团聚,但由于巡回法庭的案件数量大、任务重,再加上要到地方开展巡回审判、调研工作,许多同志都是一两个月才能回家一次。许多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孩子正在读幼儿园或小学。面对困难,他们都将工作放在第一位,任劳任怨,努力克服不能照顾家庭的困难。巡回法庭的顾大局、讲奉献,在每一个同志的身上都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体现。


讲担当 有情怀


司法是解决社会争议的最后方式。一般而言,进入诉讼的矛盾纠纷往往十分复杂难解,甚至常常连事实真相都因为事过境迁、证据不足、各说各理而难以弄清楚、说明白,更不要说作判断、下裁决了。但是,法官不能拒绝裁判,必须迎难而上、直面矛盾、攻坚克难。作为巡回法庭的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做到法律、形势和情理的融合。以行政审判为例,巡回法庭一直坚持实质化解纠纷,防止诉讼空转,防止激起更多的社会矛盾。对于经过审查认为需要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如果基本事实清楚,一般不再发回重审,而是直接作出裁判。


在笔者审理过的案件中,社会影响力最大的当属魏淑英、齐帅诉新民市政府强制清除行为申诉案。魏淑英、齐帅在新民市有7.2亩承包地,种植紫叶稠李。在京沈铁路客运专线建设征地过程中,魏淑英、齐帅在承包土地上栽种的23116株3年生紫叶稠李被强制清除。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强制清除行为违法,根据新民市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紫叶稠李的补偿标准为每株50元,判决赔偿魏淑英、齐帅1155800元的损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后新民市政府向笔者当时所在的第二巡回法庭提起申诉,并提供了一份《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紫叶稠李的价格为每株5元。在审理中,笔者发现该《评估报告》存在很多疑点,于是传唤评估人员接受询问。经询问调查,认定该《评估报告》为虚假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公正审理案件,依法对其所在评估所罚款10000元;对法人代表和参加评估人员各罚款2000元。


该案是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认定诉讼失信、妨碍审理的第一案,彰显了人民法院对诉讼失信行为认真核查、坚决惩处的决心,具有典型和示范意义。


>>2017年2月23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第一巡回法庭,向李伟审判团队赠送锦旗


抠细节 重责任


法官审理案件时,一般不容易在大问题上犯错误,往往是不够注意细小的问题,进而导致关键的事实认定错误,关键的法律条文适用错误。法官若对证据细节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在认定事实上发生偏差,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巡回法庭在案件审理中率先实施主审法官责任制,主审法官办理案件不再需要由院、庭领导进行审批,经过合议形成多数意见后就可以签发裁判文书。


很多主审法官经常对笔者说,他们的每一份文书都是反复斟酌、多次修改,直到自己完全满意后才会签发。与此同时,巡回法庭普遍实施类案检索制度,进行合议前,必须搜索近年内同类案件的裁判进行比对,防止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此外,审判团队之间对每一份文书都会进行交叉校验,反复核对无误后才会印发、送达,充分体现了巡回法庭细致认真的工作作风。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向历史、向人民交出新的更加优异的答卷”。笔者认为,对巡回法庭的主审法官而言,初心就是坚守对法律的信仰,追求公平正义,葆有为民情怀和担当。笔者在巡回法庭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每一位主审法官,对这些品质都有着最完美的诠释。也正是他们的言传身教,激励着笔者全力以赴,不断提升,且“巡”且行!(熊俊勇)


数读一巡


第一巡回法庭近3年案件情况


第一巡回法庭近3年来访群众数量

文章刊载于《中国审判》2017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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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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