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史记.李斯列传》看因果
关于因果确实也是一个一下很难说清的问题,因为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迷的世界,未知的东西太多太多。有人问:“因果在哪儿啊?我怎么没有看见啊?我看那些坏人活得比好人还自在呢!”
中国历史上留下很多历史故事,其间也不乏谈到因果,下面《史记.李斯列传》中所讲述的史实就是一例,读后可能会得到一些启示。
李斯是楚国上蔡人,荀子的学生,后来到了秦国,做了秦相国吕不韦的舍人;吕不韦很赏识他,任命他为郎官。这样李斯就有游说秦王的机会,秦王也很赏识他,就任命他为长史,听从了他的计谋(暗中派遣谋士带着金玉珍宝去各国活动,对各国的精英们或收买或离间或杀害),李斯的这些招很有用,于是秦王又升他为客卿。
在秦统一天下当中,李斯的功劳可是不小的,于是他就做了丞相。
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阳宫设宴招待群臣,博士仆射周青臣等人称颂秦始皇的武威盛德,博士淳于越劝谏秦始皇仍然采取周代的分封制以求长治久安,李斯否定分封制并教唆秦始皇:把人们收藏的《诗》、《书》和诸子百家的著作,都一概焚烧。
命令下达三十天之后,若还有不服从者,处以酷刑。李斯所用的一套都是说客的伎俩,于是秦始皇被说动了,下令焚书。继而又将460多名方士和儒生坑杀于咸阳,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焚书坑儒”事件。
这样一来,表面上看人们已无法用古代之事来批评秦的暴政了,秦始皇李斯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可是仅仅过了4年,(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就起义了。他们为什么起义?很简单,秦的统治太残暴了。
本来它的统一手段就是以残暴而著称的,再加上焚书坑儒这件事,那无异于火上浇油,社会矛盾一下超过了极限。陈胜、吴广、项羽、刘邦都来了,秦朝眼看就要完了。
又过了一年,公元前208年7月,李斯被赵高所害,(距其教唆秦始皇焚书的时间只有5年。)李斯在监狱受尽了折磨,出狱受刑时,回头对小儿子说:“再也不会有我们牵着黄狗一同出东门去打猎的好事儿了!”父子二人只有相对痛哭而已。最终被腰斩,并被灭了三族。李斯当年教唆秦始皇的时候想到过有今日的后果吗?
太史公说:李斯知道儒家《六经》的要旨,却不致力于政治清明,来弥补皇帝的过失,反而依仗他显贵的地位,阿谀附合,推行酷刑峻法,又听信赵高的邪说,废掉嫡子而立庶子。等到各地已经群起反叛的时候,才想直言劝谏,这不是太迟了吗?
人们都认为李斯忠心耿耿,反受五刑而死,但考察事情的真相,你就不这样认为了。否则,李斯的功绩真的要和周公、召公相提并论了。(原文: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在李斯之前秦始皇就暴亡于旅途之中,在其后秦二世又被赵高所杀,赵高再被子婴所戮,子婴的历史使命就是向刘邦投降而后又死于项羽之手……在这个残暴的统治集团里能善终者有几人呢?这不都可以看成是因果报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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