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好累,天花板开裂漏水不知怎么办?
天花板开裂、下雨就不停地渗水……这是S111边大岗某小区一业主的家。该楼栋是2010年中交楼的至今有8年【已过了保修期】。业主反映家里的天花板从不明显的细小裂纹,然后开始慢慢延长扩大,现在家里已经有两处出现了裂缝。到了下雨天,就会不停地漏水。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真正的寝食难安。这该如何维修?相关费用又该怎么办?
△主人房开裂的天花板
△逢雨必漏
该小区业主@dlf125认为:天台属于业主的公用部分,出现开裂漏水问题,应该使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护,即便该项目的维修不属重大维修项目,但也是物业的日常维修或小维修职责范围。希望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积极协调、沟通,解决该问题,为业主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此种情形应该怎么样处理?
已过质保期,如果共有业主已购买公共设施设备保险,则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范围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物业公司已尽到日常维护义务仍渗漏的,此部分维修费用为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及造成损失所产生的费用业主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费用可直接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据2016年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专项维修资金作用的通知》。明确紧急使用维修基金的具体范围为:1、电梯故障;2、消防设施故障;3、屋顶和外墙面发生渗漏;4、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5、其他危及房屋使用或人身财产安全等情况。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不受“双三分之二”的限定,先申请使用资金再补办手续。
2018年2月8日广州市住建委已正式印发《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工作流程(试行)》明确:紧急使用不需提供业主同意使用方案的表决结果及公示情况,对于紧急情况使用维修资金,《流程》也做了特别指引:发生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合同约定立即组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
正常情况下,申请划拨资金的程序是:组织实施单位通过物维系统上传施工三个阶段照片、竣工验收报告、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发票等资料,提出划拨资金申请,向区住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窗口提交以下纸质材料:(1)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报表;(2)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拨付申请表;(3)使用方案;(4)业主同意使用方案的表决结果及公示情况;(5)施工合同;(6)竣工验收报告;(7)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的发票(对应金额)和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不过,如遇到紧急使用,则不需提供业主同意使用方案的表决结果及公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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