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业主,如果取消物业服务,你支持吗?
物业服务到底该不该存在?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搞清楚两件事:
第一件事:物业是干什么的;第二件事:有没有其他方法取代物业,如果有,那么物业就可以不存在;如果没有那么很显然物业公司仍然很有必要。
物业服务是做什么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由此可以看得出来,物业的主要服务内容还是在于小区内的房屋和必要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以及卫生工作。好像看起来物业的作用基本都很局限,并不是无可替代,但是实质考量起来也许并非如此。
有没有其他方法取代物业?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真的是很微妙,两方关系的焦点就是在一个钱字上。物业唯利是图,收钱不办事;业主花了钱得不到想要的服务。一方是物业要钱的急切和办事得推诿;一方是业主交钱的心累和留下的烂摊子。这种服务体验给谁谁都受不了。物业经理自己如果遇到这些情况也是不是也不愿意交物业费?。
所以说,按照目前很多物业的所作所为,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所作所为是怨声载道,取消物业服务是会得到很多业主支持的。
尽管看起来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比较简单就像答者中一位答者所言:以前,根本没有什么物业管理。居委会派保洁员分组分片搞卫生,扫街清渠,每户每月交五元扫街费,大楼梯每户自己清门口,自己带垃圾放入垃圾箱。梯灯费平均到每个用电户,照明自己出灯泡。电梯有电梯维修公司,水电有水电抢修电话,网络维修有网络公司,门户有配锁店上门,乱停车有交警处理,乱摆卖有城管巡罚。
但是事实真相是不是这么简单?我想肯定不是,比如如果是居委会派保洁员打扫卫生,每户缴纳5元,那么现在如果有人不缴纳,那么这部分的费用该由何人承担?另外小区的治安环境谁来管理?车位谁来管理?
这些问题谁来解决?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冲突所导致的,但是换句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即使物业公司不存在,交由居委会管理小区的情况下,势必还是会引发冲突,因为这是注定。只要是为小区提供服务的一方那么就意味着,小区业主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那么由此可见两者之间的矛盾天生存在。
我们回归现实以后也要明白,单纯的取消物业公司不见得就是好的。现在的小区众多,想要单单凭借街道办来实现管理已经不现实了。
很显然小区内的居民不可能做到高度自治到自觉遵守小区的规定,车辆入库,外面的车辆不入小区。同时对于外来访客的登记也不会落实下来,那么也容易引发小区内安全的问题。
其次,业主自治对于很多小区业主不齐心的情况来说也是不实际的。如果自己聘人来维护这就和物业其实没什么区别了。
其实物业是有必要存在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住宅小区,物业就是一道规章制度,把小区管理得井井有条,小区的水电,卫生,安全,各种杂七杂八的事需要人来管,对于业主来说,无利的事没人会去做,既使做了,也坚持不了多久。
之所以会有人讨厌物业,甚至建议取消物业,那是因为很多物业的办事不利,服务不到位,身在其位,不思其职。物业的存在也是从根本上解决小区的正常运转等问题。只有依靠业主自己的强硬态度和业委会的监督管理才能让物业把业主的钱花在刀刃上,而不是花在物业老板改善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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