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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车主注意!不礼让行人罚200元记3分,已有人被罚…………

近日,朋友圈和业主群热传着一张照片,图片上显示在南沙金岭北路122灯柱对开路段,不礼让行人,罚200元、记3分。

早在8月底,交警部门就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今年9月1日起启用4套交通违法拍摄设备,该批设备具备不礼让行人抓拍、违法停车抓拍、违反禁令禁止标线(大车占小车道)等多种交通违法抓拍功能。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

新增不礼让行人抓拍功能


位置:金岭北路122号灯柱对开路段(南北向)


新增违法停车抓拍功能


位置:广州市南沙区中心医院路段(西向东)


新增违反禁令禁止标线(大车占小车道)等多种交通违法抓拍功能


位置1:环市大道西滨海水晶湾正门对开路段(东西双向)

位置2:环市大道北坦头加油站往东150米(东西双向)


200元扣3分

扎心不,老铁

这让许多老司机都很迷惑

 那么到底如何才算做到礼让呢

一起来重温一下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看完以上图解,如何礼让

是不是能够了然于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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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情  业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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