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保护物质文化遗产应设立“更新率”标准

阙维民 群言杂志 2022-07-27


今年是紫禁城建成600周年,故宫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话题也随之得到更多的关注。


那么,到底什么是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更新率又是什么?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什么离不开文化遗产的更新?请与我们一起在文中寻找答案。




物质文化遗产亦称作有形文化遗产,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它是历史的见证、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目前,中国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总数为55处,其中文化遗产37项,自然遗产14项,文化自然混合遗产(双遗产)4项,世界遗产总数位列世界第一。在保护与更新中让物质文化遗产永续传承,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类


世界遗产名录中的遗产项目,包括(物质)文化遗产、(物质)自然遗产、(物质)双重遗产三类。文化遗产项目包括纯文化遗产、包含有自然内容的文化遗产(如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包含了西湖群山)。



在《世界遗产公约》中,(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文物、建筑群与考古遗址三类。


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列有世界遗产的十项标准,其中前六项为文化遗产标准:(1)代表一项人类创造智慧的杰作;(2)展示在一段时间内或一个世界文化时期内在建筑或技术、纪念性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中的一项人类价值的重要转变;(3)反映一项独有或至少特别的现存或已消失的文化传统或文明;(4)是描绘出人类历史上(一个)重大时期的建筑物、建筑风格、科技组合或景观的范例;(5)是代表了一种(或多种)文化,特别是在其面临不可逆转的变迁时的传统人类居住或使用土地的突出范例;(6)直接或明显地与具有突出普遍重要意义的事件、生活传统、信仰、文学艺术作品相关。一项遗产,只要满足上述标准之一,即有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可能。


除上述分类外,物质文化遗产还有如下重要分类:


——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与可移动文化遗产。前者是指具有地理方位与一定面积的物质文化遗产;后者是指不具有地理方位与面积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文物,多保存陈列于博物馆。因此,后者可以收藏于公办或私营博物馆,也可以被包含于前者。


——点状文化遗产与线性文化遗产。前者是指具有一定面积的定点文化遗产,后者是指在线性地理实体(河流、山谷、交通线)上由一定数量的定点文化遗产所构成的文化遗产(如中国大运河、丝绸之路)。



——正值文化遗产与负值文化遗产。前者指具有正面意义的文化价值;后者则是具有负面意义的文化价值,也被称为黑色遗产,如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遗址、波兰的奥斯维辛—比克瑙德国纳粹集中和灭绝营。


——名录文化遗产与非名录文化遗产。前者是指已被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文化遗产;后者是指未被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文化遗产,可称之为文化遗产资源。换言之,没有被列入保护名录的所有人类文化的物质载体,都是前人留存后世的文化遗产,都具有一定的文化遗产价值,所以,不能因为未被列入各级遗产保护名录,而随意破坏甚至消除。


此外,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都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但前者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文化遗产,后者则看不见、摸不着。


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阐述,必定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如北京故宫建筑遗产,其价值阐述必定包含中国传统建筑技艺,而中国传统建筑技艺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必定需要通过物质载体加以体现,物质载体可能是或不是文化遗产。如中国昆曲,必定要通过演员的表演才能体现,其表演的场所如剧场、舞台,可能已被或未被列入各级文化遗产名录。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更新


2015年,联合国颁布的《变革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作为响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也在当年颁布了《将可持续发展视野纳入<世界遗产公约>进程的政策》。而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与保护更新密切相关。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文化遗产的保护


从1931年历史古迹修复的《雅典宪章》与1933年建筑保护的《雅典宪章》颁布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与相关国际组织已颁布了100多份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通过研究、分析、讨论与实践,已经积累总结出了深厚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经验,并且比较充分、及时地体现在不断修订的《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中。我国各级政府也颁布了各种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并在保护实践中不断充实完善。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文化遗产的更新


物质文化遗产在历史的长河中,即使不遇到天灾人祸,也会在日晒雨淋、冬寒夏暑中逐渐风化变质,需要日常维护、定时监测与适时维修。


在物质文化遗产的维修中,如果是单体建筑或建筑群,必定要剔除遗产建筑中被损坏的部分,再用同类、类似或现代的物质加以细部或局部替换修补;如果是历史街区或历史城镇,则有可能要拆除部分破损严重的建筑,再按原风格原尺寸,用同样、类似或现代物质加以重建,使历史街区或历史城镇保持原有的整体风貌。此即所谓修旧如旧、修旧如故或修旧换新。



在物质文化遗产的修旧如故保护工程中,单体建筑或建筑群的替换维修与历史街区或历史城镇的拆除重建,就是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在国际国内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中,大多提及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更新,但均未提及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率。


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率应为多少


所谓物质文化遗产更新率,实质是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更新率,即在单位时间内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内容与原有物质文化遗产整体内容的百分比。


世界上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物质文化遗产,即使人的肉眼看不见,也存在着用现代仪器可观察到的物质的物理或化学变化;世界上也不存在日新月异的物质文化遗产,在一定单位时间内,若变化超过100%,就不成其为物质文化遗产。


那么,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率,究竟应以多少为宜呢?


物质文化遗产是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由先人传存至今人的物质遗存。而被列入各级保护名录的物质遗存,要通过今人的保护而传承给后人。因此,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的关系最为密切。


生活至一定岁数的成人,即使走到天涯海角,都抹不去他心中往事如烟的童忆与刻骨铭心的乡愁,但这需要依据物质载体去激发与感触。对于个人来讲,如果其童年、青少年时期生活经历的聚落场所,在其成年或老年时已变得面目全非,即变化率达到100%,则他的童忆与乡愁一定是虚无飘渺、无处附着的空幻思绪。而如果其居住过的住宅、学习过的校舍、熟悉的街道商铺与游玩过的场所都还在,或大部分还保留着其童年或青少年时期的模样,即变化率未及50%,则他的童忆与乡愁就有了触景生情、睹物现景、时空穿越的物质基础。



有鉴于此,可将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率与人口的死亡率相联系来考虑。就中国而言,1978—2017年,全国人口死亡率稳定在0.7%以下,2018年为0.713%。因此,设定每年0.7%的变化率为基准,则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化率,在一个代际时间段(25年)内,为17.5%;在人生平均寿命时间段(75年)内,为52.5%。据此变化率,当聚落的物质形态变化达到100%时,时间已过142.857年,经历了五六代人,前代人的童忆与乡愁,随着其物质载体的逝去而逝,并不影响后代人的童忆与乡愁。换言之,这样的变化率能够保证在世者的童忆与乡愁。


由此可见,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新率参照人口的死亡率是合适的。在中国,物质文化遗产的年更新率,宜保持在0.7%。愿中国物质文化遗产0.7%的年更新率,尽快写入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中。



原载《群言》2020年第4期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更多精彩文章

《群言》2020年第4期目录

任继愈:文化遗产的寿命

单霁翔:文化遗产保护应该是一项全民参与的事业

狄雅静:谈谈故宫文化遗产的保护

王东林:文化空间与遗产保护

刘庆柱:中国古代都城发展史与国家认同——关于“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文化认同的考古学解读

何毓灵:风雨如晦,鸡鸣不已 ——殷墟早期考古发掘人物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