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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抵美者暫緩遣返計劃” (DACA)重新開放新的申請

华促会 美国华促会 2021-01-24
編者按:去年12月初,紐約布魯克林的一名聯邦法官下令川普政府全面恢復奧巴馬時代的一項提案“童年抵美者暫緩遣返計劃”(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簡稱DACA)。2012年 6月15日 時任總統奧巴馬宣布將以行政命令形式暫緩遣返部分跟從父母在年幼時期入境美國的無證青年, 為這群青年人提供一種臨時移民身份及臨時工作許可,以防被驅逐出境。这也意味着自2017年以來,DACA將首次向新申請者開放。


政策背景及最新情況

從2017年以來,川普政府多次試圖終止DACA計劃,不過最高法院在2020年6月份裁定川普政府推翻DACA 計劃的決定缺乏適當的理據。在該裁決後,國土安全部嘗試限制新的DACA 申請並對續領DACA 身份申請增加更多的限制。

2020年12月紐約地方法院裁定並責令移民局需要重新接納新的DACA 申請並以按照既有的條件去處理所有DACA 的續期申請。目前仍有DACA 相關的法律訴訟進行。我們呼籲所有符合資格申請人士在提交任何申請前,請先諮詢移民權益社區機構或有信譽的法律人士。

根據去年12月的判決,國土部需要重新恢復接納新的DACA申請。

去年12月 國土安全部官網發佈的重新開放新申請的聲明
來源:http://bit.ly/35F8Fkj

DACA身份將提供的保護包括:
  • 避免被驅逐出境

  • 長達2年的工作許可(將有資格獲得社會安全號碼,並有資格獲得駕駛執照)

  • 具有資格申請事先批准出國旅行證件(稱爲Advance  Parole)


由於DACA新申請涉及數十萬移民青年的合法身份問題,其中也包括數萬亞裔和華裔青年,華促會也一直關注相關訴訟的進展。在我們為訴訟成功歡呼的同時,也在此提供申请DACA的详细攻略。


以上攻略來自全國性的非牟利移民法律組織 Immigrant Legal Resource Center(移民法律中心),詳細介紹了DACA申請的注意事項與流程。
原文件地址:https://bit.ly/3i3ZIWE

我們據此攻略,摘要並翻譯主要內容提供給大家。

2012年推出的“童年入境者暫緩行動” 政策申請資格 

若要獲得資格,需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你在2012年6月15日以前尚未年滿31歲。也就是說你出生於1981年6月15日以後;
2、你在16周歲前來到美國;
3、你在2007年6月15日以前抵達美國,並一直居住在美國;
4、你在2012年6月15日以及申請DACA身份時身在美國境內;
5、你在2012年6月15日時沒有合法身份;
6、你目前正在上學(包括成人學校或職業課程),已從高中畢業或獲得畢業證書,已獲得普通教育發展(GED)證書,或者是一名從軍隊光榮退伍人士;
7、你未被判定犯有重罪、重大輕罪或三項或三項以上的其他輕罪,並且沒有對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另外,還需要提醒的是,申請DACA身份的人必須年滿15歲。而如果你已經申請或正在某種移民進程中,你或可以在15歲之前申請。個別情況請咨詢可靠的移民法律服務提供者。

關於個人身份和出生日期的有效證明材料
你可以通過以下一些文件或材料來證明個人身份和出生日期:
  • 經核證的出生證復印件(如果不是英文的,請附上翻譯件),或

  • 出生證復印件(如果沒有經核證的出生證復印件),或

  • 有效護照復印件,或

  • 過期護照復印件(必須提交額外的身份證明),或

  • 有效領事身份證復印件,或

  • 過期的領事身份證復印件,或

  • 有效的學生證復印件,或

  • 過期的學生證復印件,或

  • 國土安全部頒發的帶有照片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或

  • 任何其他有照片的官方證件


申請時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關於在美國居住情況的證明材料
你可以通過以下一些文件或材料來證明滿足DACA申請所要求的在美國的居住三個條件:
1、你在16歲之前到達美國;
2、你在美國連續居住13年(從2007年6月15日-至今)
3、證明你在6/15/2012時在美國境內

  • 完整的學校記錄復印件(累積的成績單會有幫助),或

  • 醫療記錄復印件(包括疫苗接種記錄),或

  • 財務記錄復印件(包括銀行對賬單/支票;租金、水電費或信用卡賬單),或

  • 就業記錄復印件(包括報稅單),或

  • 軍事記錄副本,或

  • 其他記錄的復印件(手機記錄、體育或學術俱樂部記錄、工會記錄、教會記錄:洗禮、聖餐或堅信禮記錄),或

  • 社區服務文件副本,或

  • 宣誓書(必須同時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關於在美國教育情況的證明材料
要證明您目前正在上學或參加GED課程,或獲得高中或高中畢業證書,或正在進行GED課程,或已光榮退伍,可提供以下材料:

  • 高中畢業證或畢業證書復印件,或

  • GED證書復印件,或

  • GED課程或其他教育課程的入學證明復印件,或者成績單復印件,或

  • 學校成績單復印件(不需要提交密封的成績單,只要是正式的成績單即可),或

  • 服役記錄副本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如有移民歷史,請提供以下材料:

  • 合法入境文件(簽證、I-94 卡、國境卡)副本,或

  • 美國國土安全部存檔移民申請副本,或

  • 由美國國土安全部及移民法庭的驅逐進程文件副本


如果自 2007 年 6 月 15 日已离开美国,提交以下材料:旅行文件副本以及解釋您離境的文件

需要注意:
1、目前仍有DACA 相關的法律訴訟進行。我們呼籲所有符合資格申請人士在提交任何申請前,請先諮詢移民權益社區機構或有信譽的法律人士。
2、您申請DACA時,請勿郵寄各類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
3、如果任何材料中有非英語的文字,請附上有效的翻譯。

社區成員如想了解更多該計劃詳情或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您致電華促會移民權益項目留言信箱留言:415-761-3222。



關於DACA,您還可以通過以下文章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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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權益促進會(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 CAA)成立於1969年,旨在保護華裔美國人的公民和政治權利,並促進美國的多種族民主。今天,華促會在更廣泛的亞裔美國人和太平洋島民社區中代表著進步的聲音。我們主張進行系統性變革,以保護移民權利,促進語言多樣性並糾正種族和社會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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