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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 | “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知识结构与演进路径(1986—2018) ——基于Citespace科学知识图谱的分析
“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知识结构与演进路径(1986—2018)
——基于Citespace科学知识图谱的分析
目录
二、研究方法三、“案例指导审判”的知识网络四、“案例指导审判”的知识演进与变化五、“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前沿问题六、结论与讨论
一、问题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编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全集(1985—1994)》
人民法院出版社,1995年版
(图片来源于孔夫子旧书网)
知识是用以知识再生产的有效信息。除了在司法实践中汲取经验法则外,我们亦不可忽视“案例指导审判”研究中积累的智识财富,而要对其作出必要的“知识管理”。“知识管理”是指“组织、加工和整理各种知识,并通过集合或组织起来的知识片段而产出新的知识”。当前“案例指导审判”研究既具有知识上的多元和丰富性,在知识类型、核心要点和价值取向上也有离散性特征。通过知识管理,我们可对“案例指导审判”研究中碎片化、成堆的知识作出组织化处理,发现“知识单元或知识群之间网络、结构、互动、交叉、演化或衍生等诸多隐含的复杂关系”,洞悉该领域知识生成、演进与发展变化的内在逻辑,找寻研究中存在的薄弱与空白区,提高研究的成长性与可持续效益。
(图片来源于百度图片)
有效的知识管理需适配优质的管理工具,科学知识图谱就是其中之一。不同于定性方式的知识收集与组织,该方法过度依赖研究者的价值偏好、兴趣与学术背景,容易以偏概全。也不同于计量学意义上的知识地图,该技术限于对知识生产与存储作出静态化的统计分析。科学知识图谱以应用数学、图形学等为技术手段,以全数据样本为对象,动态贯穿于知识转化周期的不同环节,可深度挖掘隐含的、具有潜在价值的知识讯息,揭示知识之间的联系及发展进化规律。借助科学知识图谱工具,本文意在厘清过去三十多年中,我国“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围绕着哪些核心知识展开?它们的相互关系如何?呈现何种发展变化的逻辑与规律?哪些议题又构成了“案例指导审判”的前沿与热点?尚且存在哪些研究薄弱或空白区?未来研究又有何种走向?这些问题的解答,有助于建立整体与动态化的观测视角,为“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纵深推进提供“总论式”的知识参考。
二、研究方法
知识图谱分析工具有多种,本文选用美国德雷克赛尔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陈超美博士开发的CiteSpace5.0信息可视化软件。这主要考虑到该软件将引证分析(历时性)和共引分析(结构性)结合起来,可将非空间数据转换为空间分布结构图,形成“知识基础”——“知识变迁”——“知识前沿”的可视化模型,便于多视角、多维度的解答研究问题。
(一)技术路径
在可视化方案中,选取关键词共现、关键词聚类、时区与关键词凸显四种图谱。关键词共现图谱可将关键词出现频次做共词矩阵分析,归纳“判例指导审判”研究的核心知识;关键词聚类图谱可归总不同关键词节点之间的共性,将共词关系明显的节点做聚类分析,得出“判例指导审判”研究的主要知识组别。时区图谱从时间维度上展示不同文献的更新状况及相互影响,有助于发现“判例指导审判”研究重点的历时迁移与演进。关键词凸显图谱通过关键词在不同时间段出现频次和引用量的变化幅度,可发现具有活跃度和连续性的议题,便于把握“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前沿问题。
(二)样本采集
以知网(CNKI)数据库作为信息来源,抽样过程如下:为在时间维度上完整描述“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变化,将“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向前延伸至知网最早出现的相关论文,起止时间确定为1986年至2018年,最后数据更新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将搜索条件设置为“主题=案例指导审判or案例指导制度or指导性案例or判例指导”,精准匹配检索;考虑引文分析的规范板式,扣除“报纸”“博硕士论文”“会议既要”“年会综述”等,选择文献类型中的“期刊”。对所得文献逐篇阅读,剔除其中的“案例分析”及以“案例指导审判”为“由头”或“装饰论据”论文,筛选得出论文计1572篇。
如图1所示,以五年为时间段将1986—2018年分为七个区间。在1996年之前,“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发文量仅有5篇/年,而在1996至2000年期间发文量11篇/年,2001年及其之后年均发文量有大幅上升。
如图2所示,2001年开始,“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年均发文量呈倍数增长,并在2010年之后趋于稳定,保持100篇/年以上。可以看出,其一,“案例指导审判”研究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知识输出,有体量丰富的文献素材,可满足大数据分析之需;其二,“案例指导审判”研究时间跨度长,发文规模、研究话题在不同时期有明显不同,有助于展现知识演进变化之基本规律,避免偶然律的出现。
(三)数据处理
首先,数据准备。将1572篇论文导出为Refworks格式,导入CiteSpace5.0软件,使用CNKI格式转换器转换为默认可处理格式,主要字段有AU(作者)、TI(题名)、ID(关键词)、AB(摘要)、PY(出版时间)。其次,设置参数。Time Slicing(时间间隔)为1986—2018年,Years Per Slice(时间切片)分别为5、5、2、5年;节点阈值设置为(2,2,20)、(4,3,20)、(4,3,20),以(Pathfinder)寻径进行网络修剪。最后,可视化交互。运行程序,生成关键词共现图谱,并以关键词为聚类标签,采用LLR加权算法,输出关键词聚类及时区图谱,等。
三、“案例指导审判”的知识网络
(一)核心知识的主要构成
“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核心知识多为集中讨论的关键讯息,表现为文献中词频与中心性较高的关键词。“词频”指不同关键词出现的频次,高频关键词为该领域研究的核心词汇。“中心性”指某个知识节点相对其他节点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中心度高的关键词起到了媒介作用。
在关键词共现图谱中,关键词频次表现为节点的大小,而连线则标识关键词共现关系的强度。如图3所示,CiteSpace可视化分析共生成节点229个,连线873个,密度为0.0334,表明“案例指导审判”研究涌现多个核心知识点,不同知识点之间有较为紧密的关联。
由表1所示,“司法解释”、“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法律适用”、“同案同判”属于位列前五的高频词,属于“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焦点议题。在中介中心性上,“司法统一”的中心值≧0.20,处于知识网络的中心位置,是沟通其它节点的关键枢纽,而“自由裁量权”、“英美法系”、“遵循先例”、“法律适用”、“大陆法系”的中心值≧0.10,位于次中心的位置,是“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知识拓展中的重要支点。当然,词频高低与中介中心性不存在严格的正相关。比如“自由裁量权”的词频(47)低于司法解释(151),而中心值(0.19)高于“司法解释”(0.05)。这点可从两个方面解释:其一是研究起始时间不同,“司法解释”属于较早开启的研究,有更多成果累积;其二是研究重心处于变化之中,“自由裁量权”在知识转型中成长为新的议题。
(二)知识组群的识别
不同于核心知识的零散罗列,知识组群可通过关键词聚类,将处于离散状态的具有关联性的知识单元进行归类。通过关键词聚类图谱的知识聚合功能,既保持了同一性知识的准确与完整,也有助于对重复性知识单元的简化,消除其中的泡沫化知识。
从图谱参数看(图左上侧),图4的模块度(Modularity Q)为0.557,平均轮廓系数(Mean Silhouette)为0.3919,不同类型聚类之间结构显著,聚类内部的同质性较强,聚类效度比较理想。从聚类结构与网络看,图谱共生成节点229个,连线873条,大小聚类9个,不同聚类主题之间有较高的关联度,研究重点集中,有明显的交叉关系。
为明确知识网络中不同问题域的边界,我们将含义相近或具有包含关系的聚类标签词“司法统一”与“同案同判”、“法律方法”与“以案释法”合并为7个聚类主题,并结合聚类内部的高频次、高中心性关键词,对不同聚类主题二次归类,形成了“制度导向”与“案例导向”两个大的知识组别。
如表2所示,“制度导向”研究聚焦于案例指导的制度配置、修正与优化,而“案例导向”研究则立足于指导案例生成及其应用上。借助Citespace聚类知识群组的描述性功能,从不同聚类群组中提取主要关键词,进一步分析可发现:
第一,制度导向的研究。研究成果集中于三个方面:在司法统一上,如何处理指导案例与成文法、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协同、案例指导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同案同判原则的认定标准等,明确了案例指导方式在司法统一中的作用及位置。在规范运行上,吸收国外判例经验,将用以指导的案例的遴选、剪辑、发布、配套与清理等环节纳入标准化管理中,对妨碍规范运行的问题作出检讨,对规范缺失、模糊与未尽事项也做了补充或解说。在法律效力上,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定位于事实拘束力和说服力,也有学者认为指导案例效力介于事实与规范之间,具有准规范拘束力等。
第二,案例导向的研究。研究成果包括四个方面:在法律规则的分离与提取上,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为样本,从中抽取“基础原则或判决理由”,提炼出的裁判规则或为某些法律条款提供权威性解释,或为个案裁判中推翻先例提供可靠依据;在案例制作上,对裁判要点、裁判说理、文本编辑等作出分析,归纳指导案例的制作标准和基本要求。在审判应用上,研究集中在指导案例如何适用及适用效果两个方面上,前者关注案例的指导性,探讨案例检索、识别、援引、参照等操作事项,后者着重于案例援引的经验考察,发现其中的适用难题,反馈指导案例在优化裁判中的实际效益。在法律方法上,研究将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类推等方法技术作为评价案例质量的工具,对指导案例的裁判说理作出解释,有时也用以评判裁判过程及结论的合理与严密与否,估算指导案例的可依据分量。
四、“案例指导审判”的知识演进与变化
如图5所示,时间分布限定于1986—2018(Slice Length=2),图谱共生成节点223个,连线1024条。其中,1986—2005年共发文283篇,集中于“司法解释”、“法律渊源”、“自由裁量权”、“必要性”等关键词上。2006—2012年7年发文635篇,“法律效力”、“同案同判”、“案例引证”等成为新兴关键词。2012—2018年发文654篇,研究转向“裁判规则”、“法律方法”、“法律适用”等关键词。值得注意的是,2010—2018年之间的节点、连线较为稠密,表明2010年之后“案例指导审判”研究有更为紧密的持续关系。
(一)观念孕育:“案例指导审判”的正当性论辩(1986—2005年)
续接上世纪50年代的司法传统,将“案例指导审判”作为制度创新进行学术讨论始于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编纂、发布典型案例,研究成果数量并不多,但对后续“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延伸奠定了基础。在这一时期,首先出现的问题是在中国司法体制中,作为舶来品的判例有无借鉴吸收之必要?如果有,判例与成文法、司法解释又当如何衔接?对此,学界形成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判例应纳入制度化范围,填补成文法律体系的缺漏,成为与司法解释有主辅关系的解释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判例产生于低中央集权与高度地方自治的国家,法官造法不符合我国政治格局与基本国情,还会产生碎片化的绝对规则,不利于成文法建制。当然,后者也不拒绝判例编撰,主张将其限制在无拘束力的裁判文本上。同时,传统与域外判例引介也成为该时期研究的焦点问题,研究从判例传统、裁判惯习以及制度契合性等方面入手,介绍中国古代与国外判例制度与经验作法,比如秦汉、唐宋、明清、北洋政府、民国时期的判例实践,以及英美普通法系、德日欧陆法系的判例制度等。这一时期的知识贡献在于:其一,引发学界乃至实务界对“案例指导审判”必要性、可行性和正当性的广泛辩论,为“案例指导审判”的中国建制提供了学理支持;其二,对同案同判、先例指引等判例知识做了推广和传播,也吸收了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选定、编写的思路与方法。
(二)制度生成:案例指导审判的规范构造(2006—2011年)
2005年《二五改革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之后,如何构建符合我国司法体制的案例指导制度成为核心议题,研究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在制度权威的生成上,“法律效力”“功能作用”“案例发布”等关键词成为焦点。其一,在法律效力上,除了事实拘束力外,也有研究提出指导案例享有规范拘束力、先例说服力、准规范拘束力等多种论点。其二,在功能作用上,研究对指导案例功能进行类型化,提出指导案例既可对后案作出裁判示范,又可作出规则创设,规范自由裁量权及拓展立法范围,还有助于普法宣教与政策引导。在“案例发布”上,研究围绕案例来源、发布权、创制程序等作出讨论。第二,在案例的制作选编上,“案例生成”、“裁判文书”、“判决理由”、“裁判要点”等关键词成为焦点,大致可归纳为两个方面:其一是指导案例的生产,即哪些案件有资格、通过何种途径成为指导案例?研究集中于案例推荐、入选标准、遴选程序、事先审查、清理与变更等事项,提出了案例生成和退出的途径与方法。其二是指导性案例的编写,即借助编写体例、文本剪辑、裁判要点、裁判理由、序号设置对合理构造指导案例作出探究,比如裁判要点的记载形式、文本裁剪的重点及其限度等。第三,在案例指导方法上,“指导性”、“同案同判”、“衔接机制”等关键词成为焦点话题。研究集中于案例指导的规范化与便利性上,对“指导案例中哪些组成部分具有指导性以及如何使用”, “类似焦点”“异案排除”等区别技术,以及参照援引的条件、标准与范围等问题作出讨论。总的看来,这些研究对“案例指导审判”制度化中的多个核心问题做出了讨论,有助于案例编制的标准化和合理化,也进一步推进了案例指导制度的规范化、精细化。
(三)规范运作:“案例指导审判”的实践应用(2012—2018年)
2011年底,随着首批指导案例的发布,案例适用逐渐成为焦点问题,研究集中在“规则发现”、“案例验证”与“适用性评估”三个方面,“规则发现”与“案例验证”贯穿该时期的整个研究过程。“规则发现”着重从指导案例中提取裁判规则,为后续裁判提供援引标准和裁判依据,比如有研究围绕着第25号指导案例,论证得出“知假买假不能成为‘十倍赔偿’的抗辩事由” 。“案例验证”主要借助解释、类推等法律技术,以批判眼光审视案例推理过程与裁判结论,以评判指导案例的可参考分量,比如有研究指出第67号指导案例混淆了《合同法》第94条、第167条规定的解除权之间的区别,减损买卖合同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参照价值等。
在适用性评估方面,2015年最高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下文简称《细则》)出台前后研究视角有较大变化。2015年之前,适用性评估重在指导案例的指导性评价上,通过“参照标准”“援引方式”等诠释或细化案例的指导作用及其实现路径。2015年之后,适用性评估集中于对指导案例适用效果的评估,通过案例适用状况的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了指导案例存在裁判适用率低,大多出现在原被告意见中,但被裁判理由采纳的较少,甚至隐性适用等一系列问题,还有学者从司法经验出发,提出指导案例适用不多,但司法主体自发运用判例认知和评估案件的作法在中国却非常普遍。
五、“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前沿问题
表3列出“案例指导审判”研究8个聚类中凸显率高的八个关键词、词频、初次引文时间、所在聚类以及凸显时间,依照凸显率的高低依次排序为:“英美法系(13.69)”“法律渊源(10.94)”“大陆法系(10.25)”“成文法典(6.83)”“同案同判(8.26)”“裁判文书(5.62)”“法律论证(4.28)”“法律适用(4.10)”。其中,“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法律渊源”“成文法典”的凸显时间在2010年之前,属于早期的研究前沿,而“同案同判”、“裁判文书”、“法律论证”、“法律适用”的凸显时间在2012年之后,属于近些年来的前沿问题。
基于以上八个凸显关键词在CiteSpace中被引历史曲线,结合对不同时间节点上凸显关键词所在文献的内容分析,可从1986—2018年“案例指导审判”研究中归纳出两类主要的前沿问题:
第一类为“渐减型”前沿问题,包括“英美法系”、“法律渊源”、“成文法典”与“大陆法系”。如图6所示,以“英美法系”为关键词的论文初现于1986年,2010年达到发文峰值8篇,以“大陆法系”为关键词的论文初现于1988年,2002年达到峰值16篇,之后持续下降。二次文献分析发现,2010年之前,特别是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提出“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之际,作为可资借鉴的外部资源,国外判例编纂、典型经验、援引与适用技术引起了热烈讨论。2010年《规定》对指导案例的效力类别、作用方式及选编等事项作出规定,“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判例评介不再是中心话题。
以“法律渊源”为关键词的论文有47篇,初现于1988年,2008年达到峰值12篇,2010年明显回落。二次文献分析发现,2010年之前,研究集中在指导案例的法源位置,以及将案例纳入司法解释体系所产生的可能后果。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提出“将指导性案例作为裁判理由引述,但不作为裁判依据引用”,将指导性案例定位于非正式法源,法律渊源的讨论也随之减少。以“成文法典”为关键词的论文有14篇,初现于1988年,达到峰值4篇,2004年之后几乎不再讨论,主要原因在于早期研究多主张构建“成文法典”,将之作为驳斥判例制度化的重要理由。在中后期研究中,人们认识到再完备的法律也需要在个案中实现具体化,支持从法律之外寻找“个案加工”方案,“成文法典”的相关研究随之锐减。
第二类是“渐增型”前沿问题,包括“同案同判”、“裁判文书”、“法律论证”与“法律适用”。如图7所示,以“同案同判”为关键词的论文有50篇,初现于2011年,峰值为2014年的12篇。二次文献分析发现,2014年之前,研究更多在解释“同案同判”的内涵,以及“同案”与“异案”、“同判”与“异判”的区别与控制技术。2014年之后,研究侧重于在案例指导的制度语境下分析“同案同判”的合理性、存在意义及其限度。以“裁判文书”为关键词的论文共有31篇,初现于2013年,2015年达到发文峰值7篇,处于持续上升的稳定态势。二次文献分析发现,在2015年之前研究集中于案例格式、文本编辑、裁判要旨等,而在2015年之后研究重点有所变化,指导案例多作为典型范本,指导后续裁判文书的撰写、编制,特别是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以来,如何运用指导案例加强说理论证,提高裁判可接受性正在成为新的前沿问题。
以“法律论证”为关键词的论文有14篇,初现于2012年,到2017年达到峰值5篇。二次文献分析发现,尽管“法律论证”研究初现时间较晚,但同属法律方法的“目的解释(9篇)”、“类比推理(12篇)”、“漏洞补充(5篇)”却早而有之。“法律论证”的凸显意味着多种法律技术进入“案例指导审判”研究之中。以“法律适用”为关键词的论文有51篇,在2017年达到峰值8篇,呈现明显的上升态势。尽管总体上“法律适用”凸显率不高,但有两个重要拐点:一个是2011年底指导案例正式发布以后,研究明显聚焦于参照案例、援引案例选编和格式上。另一个在2015年《实施意见》规定案例遴选、编写和操作程序之后,研究偏重于指导案例适用性评估,并借此寻找指导案例悬置的解决方案。
六、结论与讨论
首先,在知识分布上,“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在“制度导向”与“案例导向”两大知识组别之下,分别形成了“司法统一”、“规范运行”、“法律效力”、“法律规则”、“裁判文书”、“审判应用”及“法律方法”七大聚类主题,涌现“裁判摘要”、“拘束力”、“衔接机制”等多个知识单元。这些知识单元在规模、网络位置和相互关系上有所不同,形塑出信息多元、中心突出的知识网络关系图。借助这一知识网络图,一方面有助于建立“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智库索引,为案例指导制度的优化完善以及指导案例的应用推广提供了智识支持。另一方面也大致展现出“案例指导审判”研究中的重点、难点和空白薄弱区,方便了后续研究集中力量,找准靶点问题,提升知识生产的司法效益。
其次,在演进变化上,“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并非对域外或传统判例研究的简单复制或借鉴,而经历了从“理念争执”到“制度生产”再到“实践运作”的知识转型。研究重点的迁移与制度生产之间有着频繁的互动,并形成了中国司法语境下案例指导审判的研究脉络和基本框架。特别注意的是,在时间维度上,学术研究与制度生产的互动关系也有变化:2010年之前,“案例指导审判”表现为学术研究干预制度生产的“研究主导型”,理论争辩、指导方式与适用技术的讨论延伸到相关制度的设计中,为案例指导制度的形成和完善提供了理论准备与知识资源。而2010年之后,“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呈现出鲜明的“制度主导型”,大部分研究都在案例指导的既设制度范围内展开,有较强的依附关系。
第三,在研究前沿上,知识生产有其生命周期,研究前沿也受到实效\时效性限制。但在较长时间内,“案例指导审判”研究的前沿问题仍将保持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重则恒重。由于指导案例不断发布,“规则发现”及“案例验证”因案例素材更新而具有持续的“可成长性”,而“参照标准”、“效力冲突”、“案例生成”等尚未在制度层面解决的议题还将有深入探讨的现实价值,但研究视角、方法上可能存在创新空间。二是稳中有变。除了传统热点之外,“案例适用”无疑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主要的着力点有二:其一是指导案例与其他司法制度、政策的外部衔接,比如案例适用与司法公开、审判监督、类案大数据、繁简分流、案件流程标准化之间的关系定位。其二是案例适用的内部构造,比如指导案例的适用成本、规范化、技术路径等。
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案例指导审判”研究存在的局限及问题:其一,泡沫性研究较多。尽管涌现出不少有建树的研究成果,对案例指导审判的实践运作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但仍有大量研究在重述之前话题、议题,并未在视角、素材和技术路径上有所突破,“新瓶装旧酒”现象较为突出。其二,研究发现滞后于制度实践。学术研究本应为制度优化提供前瞻指引,但多数研究限于案例指导制度范围内部,降低了研究对案例指导审判实践中新变化、新情况的发现能力,减损了研究对“案例指导审判”实践规律和发生逻辑的识别能力,甚至可能导致研究重点和知识信息的输出无法精确匹配审判实践的动态变化,难以为制度创新提供有效知识给养。
概言之,“法律体系的变革已经脱离‘大跃进时代’,逐步走入技术化的‘微调时代’……具体的制度建设将是今后法律发展的努力方向”。 作为“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的制度创新之一,“案例指导审判”尚处于与其他具体司法制度之间的竞争之中,其研究仍有很大的知识跃升空间:在中国司法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指导案例的产品供给如何满足不断变化的司法需求?“案例指导审判”的制度优化又将如何与其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司法治理的效益最大化?在当下,这可能是“案例指导审判”研究亟需突破的瓶颈,也是“案例指导审判”在新一轮司法制度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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