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不断!超20城新政落地,这笔钱可用于首付款
最近,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表示从即日起公积金可作购房首付款。
以前是首付不够,信用卡来凑;而现在首付不够,可以公积金来凑。
公告中显示:
缴存职工和配偶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或二手房)并签订合同(或与卖方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过户手续),尚未足额交付首付款,想要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的,需要在首次使用的前提下,方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
并对提取额度进行了限制,要求不得超过购房合同首付款金额。
要知道,以往公积金提取,通常是贷款后为了冲还本金或冲抵月供。
这样一来,就激活了“睡眠资金”的钱来购置房产,降低了首付压力,有利于激活释放一部分刚需、改善性住房人群购房需求。
可以感受到,今年来公积金成为政策调整重要手段之一,不断松绑、放宽;
像之前咱们讲过的“一人购房全家帮”,还有常规提高贷款额度、下调其利率和首付比例、重启“商转公”、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等,整体提升了公积金的使用率。
其实不止梅州出台该政策,“允许购房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及购房款”正成为各地楼市政策工具箱中的内容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青岛、福州、惠州、池州、珠海、潮州、汕尾、沈阳、绵阳、漳州、南平、眉山等超20个城市出台政策;
按分布来看的话,多集中于三四线城市,还有部分弱二线城市。
各地会因城施策,所以具体实施方案各有侧重;
大部分的城市和梅州类似,可使用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还有些城市甚至扩大了范围,像海南、青岛等城市,直系亲属也包含在内(配偶、父母、子女)。
主要形式为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买房的首付款(可直接提取);
而个别城市,比如:眉山,将三孩家庭作为提取条件之一,珠海则是限制了提取额度(账户余额90%)、海南提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等。
8号,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披露了自新政实施1个月来的数据,为职工已提取了473万的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这对于后续其他城市激活公积金需求也有积极作用,值得借鉴。
不过这里要注意,目前公积金规定中有3种情况是无法提取的:
1、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期间有逾期贷款未归还的;
2、多次变更婚姻关系提取公积金
3、违规提取的,一般3年内不得申请提取
话虽如此,还是要注意市场风险、杠杆负担,后续还款压力仍是不可避免问题,以防被套牢。
总得来看,各地楼市政策核心是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松绑依旧需要坚持一个基本的红线,不以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以及房住不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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