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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孩子文身,妈妈崩溃……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

广东普法 2022-10-12


最近,微博话题#未成年人文身不是私事和家事#冲上热搜榜第一,引发广泛关注。


14岁孩子文“花臂”妈妈崩溃


一个14岁女孩背着家人,花300元在文身店文了大片刺青,两个胳膊成了“花臂”。



女孩妈妈说,女儿学生成绩优异,小升初考了全县前十。跟随孩子父亲转学后,看别人有文身,她便也找了家店“加工皮肤”。


女孩妈妈担心会影响女儿的前途,带女儿去打激光消除“花臂”,不仅人遭罪,还花费了近3万元,而且是打折后的价格。


看着小羽(化名)斑驳的双臂,妈妈又自责又气愤。小羽被激光打过的胳膊泛红明显,那是洗刺青留下的痕迹。从医院回来后,妈妈带着小羽直奔文身店,想要讨个说法。


小羽说工作人员给自己文花臂时并没有询问年纪,选完图就开始了文身。而涉及此事的文身店疑似没有注册。


我的身体我做主?


2020年5月,未满17周岁的小克(化名)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提审中,小克手臂和胸前大面积的“黑白无常”文身引起承办检察官、该院副检察长叶梅的注意。叶梅发现,该案涉及的其他十几名未成年人身上,均有不同程度的文身。


检察院梳理近3年办理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刑事案件后发现,约有10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身上都有“一生戮战”“黑白无常”等文身图案,且大多是满臂、满背的大面积文身。这些情况让检察官震惊。


文身不仅对未成年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对他们的前途也有不良影响。部分被帮教的未成年人对社工表示,在返校就读、就业时,文身给他们造成了很大困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是重大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应积极履职。”


检察院经调查发现,辖区文身馆混乱无序和行业失管问题严重。不少文身馆没有任何证照,购买的颜料、器械、用品用具等来源不明;消毒意识不强,极易造成文身创面感染及传染病传播风险;有的文身馆违法开展洗文身业务,给不特定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带来损害。


检察院认为,县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清洗文身、文身经营主体的主管部门,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该县文身馆长期无证无照经营,侵害社会公共利益。


 文身会有什么影响?


未成年人文身对其日后参军、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时也将产生影响。因文身无法报名参军便是 “00 后” 小龙(化名)一生的遗憾。“15 岁时做了个文身,现在真的很后悔。”小龙说,当初他在右边半条腿文了机械图,在整个左胳膊又文了一条神兽,面积都挺大,就是因为文身这一项不符合体检要求,他与参军梦想失之交臂。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规定,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 3 厘米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 10 厘米的文身,均视为体检不合格。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部分公务员岗位,比如人民警察的录用体检中,如果有文身,也视为体检不合格。


未成年人文身隐患重重


现代文身的本质是通过机器,以高频针将有墨的针头刺入皮肤,留下图案、颜色。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皮肤科二级主任医师郭庆说,皮肤是人体的天然屏障,会排斥染料异物,引发过敏性反应。消毒不好,还会导致皮肤伤口细菌、真菌感染。从业文身师未经过专门的医疗培训,操作不规范,皮肤受感染的风险更高。未成年人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成熟,就更易受到侵害。


“更值得注意的是,文身对卫生条件要求高。文身针作用于皮肤,可能成为传播艾滋病、肝炎等疾病的媒介。”郭庆说。


一些未成年人文身夸张,有的覆盖大面积皮肤,有的留在脸上,有的印记具有永久性,难以清洗和去除。


郭庆说,目前清洗文身主要是采用激光治疗手段,利用特殊激光将染料打散。不同颜色的染料去除难易程度不同。比如,红色、黄色染料相对黑色、墨色染料而言,更难去除,有时做5次到10次激光治疗,也未必能将染料残留完全打散去除。公立医院洗文身一般价位在1平方厘米300元每次,如果多次清洗大面积文身,花费至少也要上万元。


未成年人文身并非私事和家事


为了让年轻人的发展前景更美好,检察机关特别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为报告的起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就报告中提到的“未成年人文身”进行了解读。



全国首例为未成年人文身民事公益诉讼案是由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多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文身现象。很多人文身的地点就是在当地一家文身店。2021年6月1日,法院判决文身馆经营者章某立即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行为。


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推动

禁止给未成年人文身?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表示,未成年人文身可不是私事,也不是家事,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大事。一方面,孩子们心智尚不成熟,文身后容易被标签化,甚至走入歧途。另一方面,未成年人的身体还在成长中,文身易感染、难复原,长大后可能就业受限。


目前,虽还没有哪条法律作出禁止性的规定,但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需秉持法的精神,依法能动履职。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以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禁止为未成年人文身,即便是家长同意也不行。最高检就此开展专题调研,正在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予以解决。


文章来源:共青团中央

投稿邮箱:gdpf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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