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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随时都有可能降临,五十岁以上的法律人应如何自处?

糖樱拙见 正洪观点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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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随时都有可能降临

五十岁以上的法律人应如何自处


编辑:伊路芳菲


【阅读提示】1. 本文作者因笔友意外病故,触发感慨生死问题,进而言及健康问题;2. 本文视频《203高地》的插曲《防人の詩》:所有的人都会死去……


据笔者观察,法律公众号的号主,一般有两种类型:一是少年派,均是一些刚入职不久的小鲜肉,他们视野宽、思想活,且动作快,打理起公众号来得心应手;二是老年派,均是一些五十开外的老腊肉,他们有时间、有精力,但动作慢,打理起公众号来坑哧坑哧。

笔者就属于其中的老年派类型。老年派较为脆弱。今年以来,已有两位老年派公众号笔友意外病故。第一位,是曾活跃在深圳与西安两地的学者型律师王荣利,其公众号名为“法之家王荣利”,停更于2020年7月18日;第二位,是武汉中院退休法官刘培元,其公众号名为“江城同仁法苑”,停更于2019年5月12日。

王荣利律师,他虽然著作等身,但仍然十分勤勉,几乎每天都更新公众号文章。他在各个微信群里推送文章的时间段,与我较为接近;我们因此得以相识,成为微信好友。他的文章内容主要在刑事犯罪方面,而我主要在民商事方面。因此,除了相互鼓励之外,在文章讨论上却不多。

刘培元法官,人称培哥,他写文和推文均较为随意,不像我那样执着变态。他的粉丝群叫“培哥的百人圈”,这个群是我推送文章的重要场所。由于我推文较为频繁,很多法律群都把我踢出来了,唯有培哥的百人圈对我永远开放。因而,我俩成为微信好友,并且对文章的讨论交流较多。

这两位笔友罹患疾病的具体情况,我不得而知。但是,我真切地记得:王荣利律师,前日还见其还在发文,次日就惊闻病故;刘培元法官,前月还在与其聊天,次月就听闻病故。因而,两位笔友的突然病故,带给我情绪震憾十分强烈。同时我们都是五十开外的年龄。,同理心、体位感、代入法等思维情绪更是强烈。

然而,其余的人,仍要继续走下去。

余生,或长或短,仍要继续走下去。

根据“你是代表,我是全部”的原则,此事发生在他身上,跟发生在我身上,两者之间并无本质区别。只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死亡会先发生在谁的身上,谁都不知道能否见到明天的太阳。

斯人已逝,空余不再更新的公众号残骸,此去再无彼此调侃、讨论与鼓励。并且 ,总有一天,我的公众号也会因相同的原因而停止更新。就像日本电影《203高地》插曲《防人の詩》反复呤唱的那样:所有的人都会死去……

然而,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却存在刻意回避死亡问题的倾向。如孔子所说:“未知生,焉知死?”因而,在这里,还是多讨论一些关于生的问题吧。

那么,面对生命的无常,像我这种五十岁以上的人,应当如何有效地珍惜生命?

话说,上了五十岁的人,会得一种病,叫肩周炎;因为,都是五十岁左右的人患此病,所以又叫“五十肩”。这种病很奇怪,发病时痛得让人抬不起手臂,然而经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后,又会不治而愈。这种病,就好像是生命给自己发出的一个通知,它是在提醒自己:人生已进入老年阶段了。

上了五十岁的人,应当懂得生命周期的变化规律,必须要在生活方式上适应以下两个变化:一是适应社会转型的变化;二是适应个人衰老的变化

第一,在生活方式上适应社会转型的变化。

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全面转型时期,人们的工作节凑加快、心理压力增大,猝死率增高应当是一种普遍趋势。不过,这不仅是法律人群体的问题,而是社会所有群体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且,因社会转型引起猝死增多的问题,也并非不可避免。因为,人类的耐受力及适应度是十分巨大的。

问题出在,人们的生活方式尚未调整到与社会转型变化相适应的状态,人们仍旧习惯性采用轻歌慢舞的健身与养生方式,以此应对紧张激烈的工作与生活方式,身体与生命自然容易发生应激崩溃,这是导致猝死的直接原因。可见,面对堆积如山的案件,广大法律人需得选择与之相适应的健身与养生方式,才能承受得起如此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第二,在生活方式上适应个人衰老的变化。

同样,这也是所有中壮年人都应当注意的问题。中壮年人在身心状态上,存在两个突出且具有较大危险的矛盾冲突:一是中壮年人强大的内心世界与其脆弱的身体状态之间的矛盾;二是中壮年人强大的体能状态与其脆弱的心脑血管系统之间的矛盾。

例如:一些中壮年人,习惯性地认为自己的体魄还很强壮,然而偶尔参加的一些体力活动或熬夜加班等,就能将其生命折断;有的中壮年人,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如突然用力、头捡拾地上东西等,就可能导致其心脑血管破裂或栓塞。总之,人到中壮年,必须从根本上调整生活方式、改变生活理念,从细节上悉心照顾和将息自己逐渐衰老的身体器官。

另外,保有中壮年身体健康,还有重要的一条:远离民间养生陋俗。

解决中壮年人猝死问题,除了在生活方式上要适应前述两个变化外,还应当注意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摈除那些因中医文化而形成的反科学、非理性生活习俗。例如,有的人将阴阳五行、枸杞泡茶、药酒强身、食用野味等奉为养生圭臬;有的人以保健品支撑身体健康,或者以风水迷信解决养生具体问题。

这些现象与情形,在法律人中也不在少数。因为,在培养法律人的法学中,科学与理性的含量及因素占比并不高;同时,由于追求形式主义的倾向,甚至使有的法学堕落到与风水学、中医学等同品味的地步。因而,法律人对概念与逻辑的把玩,可能会游刃有余;然而,其对生命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和理解,则并非一定符合科学与理性的要求。文化忽悠只能解决精神世界的问题,而解决物质世界的问题还是应当依靠科学和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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