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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鼓吹周日九龙游行;黄之锋妄称“政治打压” | 香港一日

不吐不快的 直新闻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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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暴重来?港警:将果断执法



香港煽暴势力又蠢蠢欲动。有人在网上号召市民于周日在九龙区发动黑暴集结,扬言“重燃战火”、“绝地反击”。



可笑的是,有知情人士透露,为躲避追踪调查,这些在网上叫得最响的人,其实都是已经潜逃到境外的煽暴分子。他们通过互联网,遥控部署指挥这次黑暴活动。


还有消息称,大量黑暴分子图谋混入人群,伺机破坏公物,偷袭香港警方。一段时间以来,有“揽炒派”持续招人进入所谓“特训组”,这帮人随时可能加入线下黑暴活动。


对此,香港警方表示,该活动并没有获得警方的不反对通知书,参与组织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或非法集结,均有机会触犯国安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五年。



香港警方强调,有关行为也会增加病毒在社区传播的风险,及有可能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下有关进行受禁群组聚集的规定。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再次呼吁市民不要参与任何未经批准集结或受禁的群组聚集。警方会在相关地点部署足够警力,迅速果断执法,适时拘捕,绝不手软。


黄之锋妄称“政治打压” 香港海关强烈谴责



香港海关周五派员到一家出售前“香港众志”违规口罩的餐厅执法,拘捕餐厅负责人1名,其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香港海关表示,有网上商户透过餐厅食肆供应一款附有“Not made in China”及“ASTM Level 1”等标识的口罩,怀疑附有虚假产地及效能声称。海关指,由于该商户一直未能提供认证,证明相关口罩符合所作的标识声称,海关已于今年5月22日及25日,分别拘捕该商户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一名代表和一名董事。


对此,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却妄言,这次拘捕和搜查唯一原因就是执行政治任务。


黄之锋口出狂言


香港海关发表声明回应,对于有人恶意污蔑海关,指称对案中商户所采取的执法行动为“政治打压”,海关强烈谴责有关失实指控。


自今年1月起,海关就已展开“守护者”行动,以确保市面出售的防疫产品符合法例规定,并就涉嫌违规产品采取即时公布的方式提醒市民,以保障公众利益。海关会继续有关行动,如发现任何涉嫌违规情况,必定果断执法。


疫情平 经济才能行



香港普及社区检测计划进入第五天,已有超过100万人网上预约登记参与计划。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周六以《澄清事实 消除疑虑》为题撰文,表示市民早前关于“检测痛不痛”、“检测中心安不安全”等疑虑,经过连日来政府的解说、医护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努力,以及完成检测的市民的现身说法,已经消除了不少。


聂德权还强调,计划效益须从多角度考虑,要在短时间内为超过百万人进行检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因此市民对效益的关注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仅凭几个数字来判断效益的高低是很难的,最重要的是透过普及检测尽量找出阴形患者,而群组暴发可能只是一个患者有所接触、去过的地方、见过的人,都可以引起。当社会仍处于疫情当中时,无论是个人、工作还是企业,都承受着很大的成本。他还表示,开支等相关资料,会在计划完结后向公众交代。



同一天,负责设立网上预约系统的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表示,香港的经济受疫情打击,“是百亿、千亿的事”,疫情一日未平复,经济都不能恢复,现在检测计划的付出是微不足道的,“绝对值得做”。


薛永恒还指出,香港与大湾区联系密切,尽快恢复过境人流具有重要性。他还透露有关健康码的安排,称相信会有配额制,届时市民上网登记预约后,可以到卫生署指定检测中心做检测,如果结果呈阴性,就可以上网下载健康码,连同过关需要用到的个人资料,如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及电话等,上网登记粤康码、澳康码,离境之后无需接受14天强制检疫。


香港并无“三权分立”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及教育局局长杨润雄日前分别表示,香港并无“三权分立”,引起社会热议。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周六发表网志表示,香港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制度,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根据基本法在行政主导下各司其职、相辅相成,目的是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成,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郑若骅在文中指出,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三条及第六十条,行政长官既是香港特区的首长,同时也是香港特区政府的首长。行政长官作为“双首长”,必须按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履行职责,而基本法第四十八条清晰指出,行政长官的职权是领导香港特区政府、签署法案、决定政府政策等,正展现特区架构是以行政为主导的。


对于有人担心司法独立受到影响,郑若骅表示绝对不会,基本法第八十五条保障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基本法同时列明香港特区的法官经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行政机关在政治体制中虽然享有较大的决策制定权,但必须遵守法律,决定亦可以受到司法挑战;由法庭独立地按法律和证据裁定有关行为是否合法。


郑若骅引述已故前英国首席大法官宾汉姆的话指,司法独立的意义在于“可以自由决定案件的法律和事实价值,不受任何外部影响或压力,并且公正无私”,香港的体制正展现了基本法所贯彻的法治原则及司法独立的内涵。


资料图


此前一天,新民党主席、行政会议成员叶刘淑仪在谈及此问题时也表示,香港由始至终根本没有真正的“三权分立”,又表示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均互相制衡,这对社会绝对是好事,市民大众应聚焦于此。


叶刘淑仪进一步指出,香港拥有司法独立,法官不需要引述“三权分立”,也可以否决一些司法复核,因法院处理复核案时,只会根据法律原则,认为某一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否违反自然公义、是否非常不合理、程序上是否不恰当。司法部门判案当然是独立的,但由于法院是使用政府资源,其效率及管理方面要向立法会问责亦无可厚非,立法会有责任监察公帑的使用。


资料图


实际上,不论是回归前还是回归后,香港本就无三权分立。回归前,立法局的主席一向是由港督担任,立法局大多数也是由官员、委员议员出任,可以说立法局是牢牢控制在行政机关手中。


而回归后,更无三权分立一说,只因立法会对政府有一定制衡作用,立法会议员也不得兼任官员,司法机构判案不受干预,因此在实践中确实产生了分权的效果,但这是一种“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分权,是在行政主导下的分权,现在却被有心人大肆歪曲,建构出一个本就没有的“三权分立”,既与原理论相去甚远,又不符合“一国两制”的体制设计,更是明晃晃地对中央拥有对香港特区的全面管治权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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