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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珲:印度税务争议解决机制初探
王珲
中国和印度在产业结构上的互补性、印度以消费为驱动的经济结构、世界第二大人口基数带来的巨额消费市场潜力以及薄弱的基础设施和制造业基础,为中国企业在印度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机。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通过绿地投资或并购方式进入印度,并将其作为全球化布局的重要战略地点。根据印度外商投资促进机构Invest India的统计数据,截至2019年10月,共有700家中国企业在印度投资,投资总额达到120亿美元,是印度近年来增长最快的外资来源之一。近年来,虽然印度的营商环境有了长足的进步,其营商环境指数2018年首次进入前100名,2019年进一步跃升到第63位,但“税务”这个单项指标的排名依然靠后,在190个经济体中位居第115位。由于印度税法体系的复杂性和多变性,税务机关的“对抗性”惯性思维和以税收收入为目标的绩效机制,不同邦对税法解释的多元口径等因素,使得印度税务争议和诉讼的案件数量十分惊人,税务争议是企业投资印度的一个重大风险。 一、印度税务争议解决机制概述 印度的税务争议解决体系与其宪法规定的中央和邦的税收立法权利,以及其行政、司法机关的权限层级和机构设置相关。印度1950年宪法用清单列举方式规定了中央/联邦和邦的税收立法权。中央负责直接税和间接税中的商品和服务税、关税等相关的税收立法和征收。邦主要负责土地及建筑相关的税收立法和征收。 作为曾经的英国殖民地和如今的英联邦成员国,印度税法和司法体系有着浓厚的英美法系色彩,在税务争议解决机制上亦是如此。在印度,税务争议解决有三个途径:行政途径、准司法与司法途径、替代性争议解决途径。税务争议的解决层级一般为五级:纳税评估官—税务局内部的行政上诉部门—税务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行政和准司法程序按照直接税和间接税/关税分别管理。印度财政部下的税务局设置了直接税中央委员会(Central Board of Direct Tax,CBDT)和间接税与关税中央委员会(Central Board of Indirect Taxes and Customs,CBIC),分别负责直接税、间接税与关税的征收。司法部下设两个准司法机构:税务法院,即所得税上诉法院(Income Tax Appellate Tribunal,ITAT);关税/消费税/服务税上诉法院(Customs,Excise & Service Tax Appellate Tribunal,CESTAT,以下简称“间接税法院”)。因此,直接税和间接税的争议解决路径在行政和准司法程序方面有所不同。印度于2017年7月1日开启商品和服务税税制改革,间接税体系包括争议解决机制正处于新旧交替的过渡期。 囿于税务司法资源的紧缺和“对抗性”的习惯,印度税务争议案件量大(见下表)、审理延迟是常态,结案耗时极为冗长。根据印度财政部《2017-2018年经济调查》,税务案件的平均延迟期为6年,一个税务案件从税务局的税务评估官开始到最高法院结案,最长可达20年。作者单位:上海华赫企业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刊载于《国际税收》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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