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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交渣男,华裔女留学生惨遭强奸..还被称有高潮等于同意

2017-12-04 综合自BCbay 加拿大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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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当我们在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爱情。


五年前,当我们在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在谈爱情和性。


可现在,当我们在谈论爱情的时候,我们只谈性。

 

世界不断运转,新兴的观念正在拼命地攫取受众。

这是一个真实的留学生的案例:


一名中国男留学生,向心仪女生表白得不到反应。女生却跟男生的朋友搭上。朋友与女子上床后还告知该男生,男生赶到朋友家,强吻女生及强行发生关系。


2017年11月27日,加拿大BC省法院驳回一宗中国留学生强奸案的上诉,判27岁韩姓留学生不顾23岁女留学生的反抗,强行发生关系罪成。


根据法庭公开的文件显示,2013年10月21日,该案初审已经判韩某罪成,判18个月。



三名留学生均为同班同学


被告韩某今年27岁,中国出生,2008来到加拿大。


受害者今年23岁,法庭保护其身份,简称 C.D.,也是中国出生,2011年来到加拿大留学。


2011年夏天,韩某与女受害者C.D.在卑诗省维多利亚一间学院读书,因而由同学结为朋友。


期间,两人曾有1-2次约会,韩某曾向C.D.提出成为其女朋友,不过,C.D.一直没有任何回应。

事件发生于 2011年6月23日晚,当时韩某与C.D.至少一个月没有任何联系。


当晚,C.D.与另一名同学陈先生共进晚餐,饭后回到陈先生公寓一起看碟,并且发生关系。


缠绵过后,韩某刚好打电话陈先生,陈先生却在电话中告诉韩某,C.D.在他公寓里。。。


韩某即时打C.D.手机,并与她通上电话。


之后,陈先生忽然说出门吃东西,留下C.D.独自一个人在他的公寓里。


陈先生离开大楼时,遇见了韩某,陈先生把家钥匙给了韩先生,然后自己继续去吃东西。


当韩某进入公寓时,C.D.全身衣着严实。

照片来自网络,非真实场景图

女受害者证供


根据C.D.的证据,韩某把她推到床上,亲吻她。她试图推开他,让他停止,并威胁要打电话叫人帮忙


一两分钟后,C.D.成功把韩某推开,然后打电话给另一名朋友张先生,让他来接她走。


接着,C.D.的手机被韩某抢走,并且扔在地上,将C.D.推回到床上,又开始亲吻女受害者,C.D.称当时不断尖叫,并且用中文大叫“救命”。


韩某最后戴上避孕套,然后强行与C.D.发生关系。结束后,女事主走进厕所,而韩则直接离开。

上诉失败


2013年判罪成后,韩某提出上诉至卑诗最高法院,认为原来的代表律师当初没有向他解释“同意“(consent)各项定义,律师当时只解释“实际同意” (actual consent),而没有提及“真诚但误解同意”(honest but mistaken belief in consent)。


  据他第一次使用的辩护律师在最高法院接受交叉盘问时指出,他坚决向她确定没有误会,女事主是完全同意,从未说不或停止,两人并有湿吻,对方在整个性交过程中均表现出非常合作。


  他又称对方是自己脱衣、在性行为期间并有发出愉悦的叫声及有高潮。因此认为对方是同意进行性行为。

  原辩护律师指与他会面时,已经不止一次向他清楚解释两个有关“同意”的抗辩观点。双方先后进行共长达13小时的会面,每次均有翻译员在场。因此按照被告提供的说法,决定以“实际同意”来作为抗辩理据。


  另外,他在上诉中又指,原审法官在听取他与女事主的证供期间,对女事主有偏袒,又特别挑出不起眼的部分,以证明他的证供不可信。

  

2017年11月27日,卑诗最高法院对此案上诉作出判决,法官G.R.J. Gaul指出,即使原辩护律师当时提出“真诚但误解同意”作为抗辩理据,但是按照其他呈堂证供,该理据亦无法成立。因为女受害者C.D.在庭上一再否认,她同意与韩某发生性行为。

法官并认为,原辩护律师在代表韩的过程中并没有出错或导致任何审讯不公。而原审法官亦已充分及小心评估所有呈堂的证供及证据,并衡量所有证人的可信度。


最后,法官驳回韩某上诉,维持原判。


对“性”掌控能力的强弱,是男女间最大的不公平。而剥离了爱的性其实是一种武器,一种可以用来摧毁异性的武器。


我们不认可没有性的爱,也不推崇没有爱的性。“性爱”从来就是一个完整的词,分开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巴尔扎克说:“我们的心是一座宝库,一下子倒空了,就会破产。一个人把情感统统拿了出来,就像把钱统统败光了一样得不到人家怜悯。”

Teenagers的多变性本来在留学的过程中就缺少父母的指引和陪伴,在国外,真正能依赖的人,其实只有自己。


一名在多伦多留学的中国女学生,在酒吧与两名中国男同学把酒欢歌,午夜时分,三人回到女生住处,先后共发生了五次性关系。次日酒醒,也许是女学生觉得亏本,于是要求两名男生各给一笔钱作为补偿。因为钱数不少,两名男生当场回绝。女孩气愤不过,扬言如不给钱,就把两人以强奸告上法庭。两名男生也不惧怕,认为该女生是自愿与他们发生性关系,坚决不给。女孩最后真的把两人告上法庭,两名男生还为此请了律师。


除了身边接触到的,网络上的类似事情也随处可见。在温哥华,有的女留学生课余时间从事皮肉生意已不是秘密,当地的报纸和网络上,经常可以看到香艳的小广告,以年轻貌美 、波大臀翘、温柔体贴等字眼吸引一些猎艳男人。


一位女友的男房客工作之余干接送,说晚上经常会接送做皮肉生意的年轻女孩,其中不少是女学生。不知是开玩笑,还是 真的感慨,这位男房客甚至说了一句颇有诗意的话:多少女留学生的初夜,就这么轻易地消失在雨哥华的夜色中了。



对于这些特殊、隐晦、但却普遍的留学生现象,处于青春萌动期的男孩、女孩,没有多少的支持体系能真正了解这群人的心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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