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行道过马路被车撞 居然还被开罚单 原来违反了此法规
据加通社报道,近日哈利法克斯一名男子实在倒霉透顶,不仅人行横道过马路被车撞伤,在事后的调查中还被警察以违反交通规则开了一张罚单。
原来这名男子过马路之前没有激活人行道前的交通信号灯,目击者也表示,事故发生时信号灯没有显示可以通过,而且信号灯是可以正常工作的。
加拿大警方提请广大民众使用人行横道过马路前一定优先激活信号灯。
同样的事,也发生在美国
美国洛杉矶蒙特利公园市市华裔居民海伦近日遇到一个烦心事,她在蒙特利公园市步行横过马路时,莫名其妙吃了一张罚单!
事件回顾
9月14日午后,海伦与一名女伴在林肯街与嘉伟街交汇处由南向北横越马路。她先走上马路,她的女伴却被附近执法警员叫住,因女伴不熟英文,海伦主动上去替女伴翻译。海伦上前后,警员问她是否日裔,海伦回答是华人。警员表示,海伦涉嫌触犯交通法规,于是开了一张罚单。
海伦表示自己完全按照交通讯号标志通行,且前后都有其他行人一起过街,但是警员却只给她一个人罚单!
随后,她与警员申辨
指责警员眼睛没有观察准确!
而且她认为警员执法涉嫌族裔歧视!
但是申辩无效。
在海伦的罚单上,可看到警员开罚单理由是
对于罚单上执法理由,海伦表示绝对不服!
蒙市华人市议员林达坚表示近期市警局加强在市区交通执法,警示行人及驾驶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尊重自己生命。
其实,撇开执法警员是否有种族歧视不说,关于华人横穿马路导致的恶性交通事故年年都有。
相关事件
2008年6月14日,两名20多岁的华裔女工凌晨下夜班之后步行回家。在一处没有行人过路标志的地段横穿Pharmacy 路时,被一辆疾驶而来的汽车撞倒,两人不幸当场身亡。警方调查后初步认定,肇事司机没有超速也没有醉酒驾车,因此不会面临指控。
2009年11月24日,48岁中国女移民在士嘉堡区工厂上班才半个月,清晨在工厂门外横过马路时被小型货车撞倒,当场不治身亡。警方表示,当时华裔女子乘坐TTC 在Cataraqui Crescent站下车后,带着耳机没有走斑马线横穿马路被小型货车撞出30公尺外,身体严重受伤当场死亡,警方没有起诉司机。
加拿大过马路交通法规
过马路的时候必须得走人行横道,而红绿信号灯跟中国是有所不同的,含义如下:
1、显示黄白色的人形:表示安全,行人可以过马路。
2、显示闪烁红色的手:表示要加快速度过马路,如果你正在马路中间,就要加快速度了,如果你准备过马路,这时就该停下来了。
3、不闪烁红色手的时候就表示你不能过马路了。
加拿大的交通与中国的有很大的不同点:
1、在加拿大行人如果不按信号灯乱过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司机不用负任何责任,而中国不同,在中国是根据交通事故的严重性来决定的。
2、在加拿大如果行人按照信号灯过马路,所有的车都必须要让道,无论是左拐还是右拐,都必须让行人优先过马路。在中国,可能会随处看到行人在车辆交叉的时候停止行走,而也有很多交通事故是在车辆交叉行走的时候发生的。
3、因为加拿大马路上的行人比较少,所以信号灯不会自动切换,行人可以自行按柱子上的小按扭,信号灯才能有变化,否则就算等上半天灯都不会换。
其实在中国,有些柱子上也有小按扭,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也起不了什么用,对于一些偏僻的路口,一般是没有行人信号灯的,行人只能小心翼翼的过马路。
不管怎么样!
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还是要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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