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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孟晚舟反诉加美政府的律师很不简单 祭出"拖"字诀为哪般?
据环球邮报,华为公司CFO孟晚舟将加拿大联邦政府、加拿大边境事务局、以及加拿大皇家骑警告上法庭,称他们在12月1日对其实施逮捕时严重违反了孟晚舟的宪法权利。
孟晚舟在12月1日被加拿大方面逮捕,目前处于保释期。代表孟晚舟的律师事务所Gudmundseth Mickelson LLP周日3月3日发表声明称,已于3月1日将一份民事索赔通知提交给卑诗省最高法院。
孟晚舟2018年年12月1日在温哥华转机时,被加拿大根据与美国的引渡条约逮捕。
美国政府对孟晚舟发出通缉,指他涉嫌华为公司在与伊朗的生意上诈欺银行,违反美国对伊朗的制裁。
孟晚舟的律师在控案中说,加拿大警方去年在温哥华机场没有立刻宣布逮捕孟晚舟,而是以例行海关检查为由,强迫她提供所携带的电子装置的密码。
边境人员随后将电子装置没收,非法查阅了里面的讯息,故意不告诉拘留她的真实原因。
在她被扣押三个小时后,才宣布她是被逮捕和有权聘请律师。
由孟晚舟律师递交法院
据加拿大和美国必读报道,原告提出了两点概述诉求:
首先,原告认为,被告官员蓄意和有预谋地获取了证据和信息,即使他们知道这种行为构成了对《加拿大权利和自由宪章》中公民权利的严重侵犯。
其次,在2018年11月30日那天,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的官员违反了法院的命令,故意拖延逮捕令的执行。并且还打着例行“边境检查”的幌子,非法对原告进行拘留、搜查和审讯,以便提前从她那里提取证据。
而在长达13页的诉状中,还有一些具体的细节:
据称,CBSA官员逮捕了孟晚舟之后,将其押送至检查区域。而在拘留期间,CBSA官员禁止孟晚舟与其旅伴或包括律师在内的任何人交谈。并指示她坐在一个特定的位置上,不能四处走动。
当孟需要使用洗手间时,也由CBSA官员陪同。而与此同时,尽管拘留了孟,但CBSA官员没有及时通知她拘留的理由。没有给她询问律师的机会,也没有通知她根据《宪章》有权这样做。
原告还声称,CBSA官员非法扣押和搜查了她的电子设备,连行李也没放过。其中包括两部手机、一个iPad和一本电脑。
随后,CBSA工作人员把非法扣押的设备带到一间私人办公室,并且向孟索要了密码。在不得已的选择下,孟给出了设备的密码,因为没有人告诉她被拘留的真正原因,也没有人告知她有叫律师的权利和沉默的权利。
在文件的后面,孟晚舟还声称,在温哥华机场的非法监禁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给她带来了精神痛苦、焦虑、丧失自由等损害。
另悉,华为准备本周在美国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控告美国政府。
因为美国政府禁止联邦机构使用华为产品,华为可能主张这项禁令不经审判就惩罚特定团体,违背美国宪法。
华为将在周四(7日)宣布控告美国政府的详细内容。
加拿大律师阵容
Howard Mickelson
本次代理孟晚舟的律师阵容强大。其中的两位民事律师,分别是Howard Mickelson和Allan Doolittle。两位都堪称加拿大的顶级豪华律师。
其中,Howard 是BC省声誉极高的顶级律师。在过去30年里,他参与了BC省一些最复杂的案件,且极其擅长国际案件。曾在一项为期9周的国际仲裁中担任首席律师,该仲裁涉及墨西哥一家主要娱乐产品分销商对另一家产品制造商提出的索赔。
而Allan律师之前介入了加拿大最高法院一桩涉及跨省酒精运输的宪法案件,极具里程碑意义。在从事法律工作之前,艾伦是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上诉法院的法官助理,目前还是CBA行政法分会的秘书。
律师的分析
据明报报道,多伦多刑事律师栗钧表示,从孟晚舟律师入禀的民事诉讼通知书(notice of civil claim)来看,孟晚舟的宪法权利被严重侵犯,又遭强迫提供证据及信息。这可能令主理引渡聆讯的法官在判词中包含“不公平”与“压迫性”的元素。若果如此,判词交到司法部长手里时,司法部长就不能引渡孟晚舟到美国。
熟悉引渡法的卑诗省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表示,孟晚舟提出的民事诉讼成败与否将会带来很大的影响。他说如果法院最后判孟胜诉,并确认CBSA和皇家骑警在拘捕孟的行动上有违反人权,即当日获取的所有证据都作废,甚至会导致法官撤销整个引渡聆讯,令孟晚舟毋须被引渡到美国受审。
西门菲沙大学(SFU)政治科学系教授Stewart Prest则认为,孟控告加拿大政府目的是向渥太华施压,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和制造舆论,相信是孟晚舟律师团队的策略之一。
3月2日,华为也就此事发布律师声明。
声明中称,美国的指控是出于政治动机,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决定签发授权推进令,华为对此感到失望。孟女士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美国对她的起诉与引渡是对司法程序的滥用。希望孟女士的合法权利在引渡过程中的司法阶段能得到保护。
华为《关于加拿大签发授权推进令、启动引渡程序的律师声明》全文:
1、美国的指控是出于政治动机。美国总统曾多次表示,如果孟女士案有助于美国与中国达成贸易协议,他会对此案进行干预。在这种情况下,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决定签发授权推进令,我们对此感到失望。
2、美国指控的行为在加拿大根本不构成犯罪。尽管如此,加拿大司法部长仍然同意签发授权推进令,这完全不符合“双重犯罪”的基本引渡原则。
3、孟女士没有任何不当行为,美国对她的起诉与引渡是对司法程序的滥用。
4、希望孟女士的合法权利在引渡过程中的司法阶段能得到保护。
引渡程序
纽约霍夫斯彻大学(Hofstra University)法学教授古举伦(Julian Ku)表示,孟晚舟对加国当局的民事控诉与引渡程序是两回事。
加拿大边境当局发言人朵利安(Nicholas Dorion)表示,无法在法院审理前评论进行中的司法案件;加拿大司法部与警方则不予回应。
加拿大司法部在一份声明中说:“加拿大是个法治国家。是否启动引渡程序的决定是由司法部无党派的公职人员做出的。”
根据加国法律,法庭会正式确认政府发出引渡聆讯授权令,法官须根据美国提出的证据,决定孟晚舟的行为在加拿大是否同样犯法,并裁决是否把她引渡到美国。
若法官裁决引渡孟晚舟,则会进入第三阶段,由司法部长作最后判断,决定是否移交孟晚舟。
加拿大的引渡程序可以持续相当长时间,在聆讯期间,若被捕人不服,也可就引渡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会交予上诉法院审理。
因此可见,如今孟晚舟的上诉也正是行使自己的权利。
另外,若孟晚舟认为上诉判决不合理,可再次提出上诉,最终交由终审法院定谳。
有媒体称孟晚舟曾透露保释后有意在卑诗大学进修,亦为女儿办理入读当地学校的手续。
有分析指她有意长居温哥华,为漫长审讯作准备。她保释后曾在社交网开腔,称以华为及祖国为傲,其后亦曾发表日记,向支持者表示感谢。
孟晚舟保释后在温哥华的豪宅内接受全天候监视,邻居指她几乎不曾露面,即使偶尔离家亦是被保安簇拥登上座驾。
由此可见,长公主是做了打持久战的准备。这几天,有瓜众纷纷打听汉加的看法----孟晚舟事件对加中关系的影响,孟是否会被释放?
汉加认为,孟晚舟在短时期内恢复自由,被释放回中国的可能还是存在的。即中美贸易谈判硝烟散去,美国方面主动撤诉。那么加拿大再羁押就毫无道理;
还有一种可能,孟的律师使用各种诉讼手段,走完程序,打上十多年官司。那么,加中之间的经贸往来就会如当年赖某案般受影响。不过,加中之间的贸易,加拿大目前是逆差----中国买给加拿大的货物远超过加拿大买给中国的。双边关系不好,中国也不能独善其身。
加拿大前任驻北京外交官,现任布鲁克大学教授Charles Buton表示,加拿大很有可能引来中国新一轮的报复行动,比如禁止中国留学生到加拿大留学或者打压加拿大货品进口关税等。
の,小编还是祈祷加中友好、世界和平吧~~对此事及后续发展,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或来电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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