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年多后,为什么我们依旧迷恋她的作品?
简·奥斯丁(1775—1817)是与浪漫主义诗人同代的小说家,但她既没有正面表现时代风云,也没有多少流连于山水林间的笔墨,不写汹涌激情,回避鬼怪志异,写作倾向迥异于司各特和玛丽·雪莱,却有后来维多利亚时代那种向现实生活的逼近,因而成为18、19世纪小说之间的重要纽带。
Jane Austen by James Andrews (1869)
(© private collection, courtesy of the 19th Century Rare Book and Photograph Shop, Stevenson, Maryland)
她共写了六部不长的世态小说,另有一些未完成的作品,内容无非是请客吃饭,弹琴跳舞,择偶婚娶,用她本人的话说,只写“一个乡村中三四户人家”的事情,就连王室请她为当时的摄政王子写一部历史传奇也遭拒绝。但她用制作象牙雕品般的功夫打磨出了艺术精品,她的全知叙述者很少对虚构的人物和事件作大段正面评述,却始终将人物牢牢控制在她的反讽审视中。
20世纪对奥斯丁的评价越来越高,开始可能和形式主义的盛行有关,但现在人们发现她的作品对于当时社会的经济、意识形态、初期的殖民主义扩张等也有很大的认识价值。
奥斯丁出生于南部汉普郡的斯蒂文顿,父亲是教区长,家中藏书颇多。1801年后她家几经迁徙,最后在汉普郡的乔顿定居下来。她终身未嫁,生活平静,家人和睦。自幼好读,14岁时的习作《爱情与友情》已有雅致的表达。虽然她只能在共用的起居室内写作,家人在很长时间内却并不知道她在创作小说。
Engraving of Steventon rectory, home of the Austen family during much of Jane Austen's lifetime (A Memoir of Jane Austen)
奥斯丁作品的创作年代和发表年代并不吻合,按出版顺序为《理智与感情》(1811),《傲慢与偏见》(1813),《曼斯菲尔德花园》(1814),《爱玛》(1816),《诺桑觉寺》(1818)和《劝诫》(1818)。
《诺桑觉寺》最早完成(1798—1799),1803年出版商购买后未予发表。《理智与感情》最早的形式是1795年动手写的书信体《埃莉诺和玛丽亚娜》,1797年至1798年改写,更为现名,1809年再次改写。《傲慢与偏见》原名《初次印象》,是1797年写的书信体小说,出版商未阅便退稿,1809年改写成现在的样子。可见奥斯丁经过多年的磨炼,才达到艺术上的圆熟。她还有一些未写完的小说,如《沃森一家》、《桑迪幸》等。
《诺桑觉寺》的结构似有断裂,爱看哥特式小说的凯瑟琳·莫兰德到了诺桑觉寺、即她所爱的亨利·梯尔尼的家后,似乎拋开了上半部所关心的问题,而着魔般地相信这座古建筑物深藏着家族的秘密。
奥斯丁对18世纪后期风行的哥特式鬼怪神秘小说进行了戏滹模仿,嘲弄了失去理性和常识、以“生活模仿传奇”的愚蠢,也将自己的创作和拉德克利夫们拉开了距离。其实前半部也有多处探讨文学和小说的地位,有关语言能否达意和人的互相理解的讨论尤其有意义,奥斯丁后来的创作不断地回到这个问题。
Catherine Morland in an illustration from an 1833 edition of the novel
《傲慢与偏见》最受读者喜爱,其书名和《理智与感情》一样,标示了不同气质的对称、抗衡。班涅特太太有五个女儿,她一生的大事就是把女儿们打发到好人家去,只要邻近的庄园来了个年青富有的男子,她就拿出志在必得的架势,动员女儿去死缠人家。此事看来庸俗可笑,但在那个社会却是很严肃的问题,像班涅特这样的绅士死后,产业将由家族旁系继承,他妻子女儿的生活就没有保障。小说的主线是班涅特家二女儿伊丽莎白和富有的青年绅士达西由冲突、磨擦而渐渐转变错误的初次印象,最后终成眷属的故事。
奥斯丁一方面对婚姻采取了非常现实的态度,从不否认经济条件、门第的重要,也大致认同社会等级制度,但另一方面她将注意重点转移到人的自我、独立意识和情感世界,在择偶问题上强调个人的品行、境界,这些和浪漫主义倾向并行不悖的描写,传达了18世纪以来英国社会婚姻家庭制度的变化。
伊丽莎白聪明睿智,目光犀利,说话痛快淋漓,总能直抒胸臆而又不失含蓄、得体,很像作者本人。她不顾母亲反对,拒绝嫁给将继承她家产业的牧师柯林斯,后来唇枪舌战地击退以势压人、指责她高攀的德伯格夫人,这些都是小说中的精彩段落。
Elizabeth and Mr Darcy by Hugh Thomson, 1894
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也越来越受重视,尤其是《爱玛》。同名女主人公富有、聪明、喜欢做媒,其实也是很欣赏自己摆布他人命运的权力。她在奥斯丁喜爱的人物中属于缺点比较严重的一个,作者让她一味地执迷不悟,直到差点酿成终身误。
如果说《傲慢与偏见》基本上是以伊丽莎白的聪明来讽刺那个愚昧的世界,那么《爱玛》则将爱玛的自作聪明作为审视重点,作品大量用自由间接引语,深入人物心理世界,道德辨析更为细致,反讽更为含蓄。书中爱玛做的最大的错事,是在游山时当众挖苦啰嗦的贝茜小姐,她的触动灵魂的反省也从这里真正开始。
如今语言暴力已是司空见惯,读者不免觉得奥斯丁小题大做,这是时代和文化的差异造成的理解问题。那个相对平静、优闲的乡村社会有因袭传统的一定之规,举手投足、言语习惯都是社会地位和秩序的符号。她的作品于小中见大,平静中起风浪,对于现在的人是小事,对她的世界中的人物则是波澜壮阔、涤荡心灵的大事。
奥斯丁的语言技巧备受赞扬,她刻画人物主要靠传神的对话,而对相貌、服饰并不作过细的描写。她也很少用隐喻,对于滥用想像力持怀疑态度,文笔流畅,从不故作高深晦涩,然而她的虚构世界绝不像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清澈。奥斯丁的最大吸引力就在于她对人世、人性的准确把握,以及言语行为与判断意义和反映真实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
(以上内容摘自《欧洲文学史》,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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