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人说|性、婚姻、家庭:我国民众价值观的延续与变迁
离婚、未婚同居、非婚生育越来越普遍,同性婚姻开始得到认可,家庭的面孔越来越多元且具有流动性。
那么,我国民众的性、婚姻和家庭观念是怎样的呢?
撰文:胡姝
责编:钱岳
从电影《活着》、《大红灯笼高高挂》到都市剧《欢乐颂》,我们不难体会中国社会的性、婚姻和家庭行为观念在一个世纪里发生的巨大变化。但是,这些个体或家庭的故事,或许只是涌动的时代大潮所溅出的浪花。今天我们用社会调查数据来给大家展示当代中国性、婚姻和家庭观的变与不变。
在发达的西方国家,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伴随着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型,人们开始注重个人自由和自我实现。自我成长和自我表达也逐渐成为评价婚姻关系的标准之一。离婚、未婚同居、非婚生育越来越普遍,同性婚姻开始得到认可,家庭的面孔越来越多元且具有流动性(请大家自动脑补《老友记》、《欲望都市》、《摩登家庭》、《极品基老伴》)。在本文中,我们以美国和挪威为发达西方国家的代表,台湾、日本和韩国作为发达的东亚近邻,印度为另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为反观中国大陆做参考。
我们使用2006、2010、2012和2013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来看不同代际男女对婚前性行为、非婚同居、单身、非婚生育以及离婚的态度。
我们将被调查对象按照出生年份分成六组:1945年及以前、1946到1955年、1956到1966年、1966到1975年、1976到1985、及1986到1991年。结果显示,我国民众在婚姻价值观念的不同方面体现出不同的变化模式。我们还使用2012年的国际社会调查计划(International Social Survey Programme),来了解我国民众的性、婚姻和家庭观念在人类社会里的相对空间位置。
从图1可以看出,出生年代越晚,认为婚前性行为可以接受的比例越高。与教育程度较低的受访者相比,教育程度较高的受访者认可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更高。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教育程度如何,男性认可婚前性行为的比例都比女性高。这也许是因为女性为婚前性行为承受更高的社会代价(耻辱、偏见),也许是因为女性更不愿意公开表达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不管如何,如果一个社会对男女的性行为有双重标准,我们就可以观测到这样的性别差异。
图1 按出生时期、性别、和教育程度划分,认为婚前性行为可以接受的百分比(数据来源:CGSS 2010、2012、2013;原图来自Yeung and Hu 2016)
好消息是,出生年代越晚,对同性性行为的态度越宽容。坏消息是,即便是最宽容的86后,也只有不到10%的受访者表示同性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图2)。教育程度越高,认可同性性行为的比例越高。在受过高中及以上教育的受访者当中,女性认可同性性行为的比例比男性稍高。
图2 按出生时期、性别、教育程度划分,同意“同性性行为是可以接受的”比例(数据来源:CGSS 2010、2012、2013;原图来自Yeung and Hu 2016)
80后认同“男女同居但又不打算结婚,是可以接受的”比例普遍高于70后、60后、和50后(见图3)。教育程度越高,认同比例越高。教育程度一致时,男性认同比例均高于女性。
图3 按出生时期、性别、和教育程度划分,同意“男女同居又不打算结婚,是可以接受的”比例(数据来源:CGSS 2012;原图来自Yeung and Hu 2016)
不过,与其它一些社会相比,我国民众总体对无结婚打算的同居行为持更为否定的态度(见图4)。约有65%的中国大陆受访者表示男女同居但又不打算结婚的行为是不可以接受的。从图4还可以看出,韩国、印度受访者与我国民众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相似。在台湾和日本,民众的意见分歧很大,支持者和反对者都占较高的比例,但更多受访者表示可以接受无结婚打算的同居。超过半数的美国受访者和超出80%的挪威受访者支持无结婚打算的同居。
图4 同居行为态度的国际比较 (数据来源:ISSP 2012)
2006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受访者不同程度地赞同“婚姻再不好,也比单身强”,“一般而言,已婚的男人(女人)比未婚的男人(女人)快乐”这些说法(见图5)。不同出生时期、性别、和教育程度之间的态度并无显著差异。
图5 按出生时期、性别和受教育程度划分,同意“婚姻再不好也比单身强”的比例(数据来源:CGSS 2006;原图来自Yeung and Hu 2016)
2012年的调查显示,大约52%的中国大陆受访者认为,结了婚的人比没结婚的人更幸福;约30%的台湾受访者持相同意见(见图6)。在离婚、再婚、再离婚率较高的美国,只有约35%的受访者同意结了婚的人更幸福。在挪威,赞同这一观点的受访者比例就更低了,更高比例的受访者否定结了婚的人比没结婚的人更幸福。
图6 婚姻态度国际比较 (数据来源:ISSP 2012)
无论性别、教育程度和出生早晚,抛开一切政策限制,绝大多数受访者都想要至少一个小孩。然而,在东亚社会,结婚几乎是为人父母的前提条件。在我国,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更是强化了婚内生育的社会规范。大约85%的国人认为想要小孩的人应该结婚(见图7)。即便在没有实施严格计划生育的东亚近邻,65-80%的受访者同意想成为父母的人应该结婚。相比之下,只有大约三分之一的挪威人认同婚姻是生育的先决条件,更高比例(约45%)的挪威人反对将婚姻和为人父母捆绑在一起。
图7 婚姻与生育态度国际比较 (数据来源:ISSP 2012)
如果婚姻出了无法解决的问题,离婚是可以接受的吗?图8显示,在接受了高中及以上教育的人群中,出生年代越晚,越低比例的人同意“婚姻出了问题如果解决不了,离婚是最好的选择”这一观点。在接受了初中及以下教育的人群中,不同出生时期人群之间认可离婚的比例似乎略有上升。最年轻一代似乎在离婚这个问题上态度更为谨慎,这也许是最近十多年离婚率上升很快的现实回火了,让人不得不更慎重地看待婚姻和离婚。
图8 按出生时期、性别、教育程度分,同意“婚姻出了问题如果解决不了,离婚是最好的选择”的比例(数据来源:CGSS 2012;原图来自Yeung and Hu 2016)
在对待离婚的态度上,中国大陆受访者似乎与美国、挪威民众更为接近:大约一半人表示如果婚姻出了无法解决的问题,那么离婚是最好的选择(见图9)。
图9 离婚态度的国际比较(数据来源:ISSP 2012)
当考虑了性别、出生时期、教育程度、和家庭社会经济地位等一系列因素之后,我们还发现,英语语言能力越强,主要依赖因特网来获取信息的被访者对婚前性行为、同性性行为、和无结婚打算的同居持更为宽容的态度。这说明,英语语言能力强,因特网信息依赖有可能意味着受到西方流行文化的更大影响,包括在性与婚姻的观念方面。不过,英语语言能力与对离婚的认可度是负相关关系。我们的理解是,西方流行文化中对离婚的刻画及我国日益攀升的离婚率可能回火了,反倒使人对离婚的态度趋于保守。
参考文献
Yeung, W.-J. J., & Hu, S. (2016). Paradox in marriage values and behavior in contemporary China.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 2(3), 447-476, doi:doi:10.1177/2057150X16659019.
胡姝
新加坡国立大学
亚洲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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