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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权威?别闹了,法官其实连法警都指挥不动!!!

转自:东方法律检索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辰光)浙江诸暨一名法官在开庭时要求给被告人去掉手铐脚镣,被站在法庭门口的法警队领导拒绝,最终,该名被告人戴着手铐脚镣参加完全部庭审。当事法院回应称:正在就此事展开调查。 

6月11日晚,浙江一位朱姓律师向法制晚报爆料,反应其在刚刚结束的一场庭审中目睹了法警拒绝法官的一幕。据该律师介绍,6月11日下午,她辩护的一起“污染环境”案在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刑庭开庭审理。法官宣布开庭后,朱律师发现被告人手上戴着手铐,脚上还戴着脚镣等戒具,便向主审案件的审判长提出“去掉被告人戒具”的要求。 

“当时审判长一直在专注的看案卷材料,我提醒后他才注意到被告人还戴着戒具,便让站庭的法警给被告人去掉戒具,但法警并没有马上去掉戒具。随后,法庭门口一名法警队的领导直接对着审判长说:出了问题你负责啊?”朱律师告诉法制晚报记者:“当法官听到这句话时,面部表情很复杂。最终,被告人是戴着手铐、脚镣参加完的庭审。”

庭审结束后,朱姓律师还找过那名法警队的领导沟通此事,但那名领导却认为自己所做的没有任何问题。

依据我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三条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但认为其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除外。

朱律师告诉法制晚报,她所辩护的这名被告人只是一起很普通的污染环境案件,其所被指控的罪名只有三年到七年的刑期,并且被告人在被公安机关抓捕后一直认罪认罚,这些在笔录中都有体现,而且在庭审中被告人始终非常配合,因此不能认定为属于“人身危险性大,可能危害法庭安全”的情况,依法应该去掉戒具。

6月12日上午,法制晚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被怼的邓姓法官,核实“法警拒绝法官命令”的情况,邓法官表示接受采访需要得到法院领导的授权,因此无法接受采访。

随后,法制晚报记者又电话采访了诸暨市人民法院院长施华南,施院长表示自己是早上上班后刚刚得知6月11日下午的这件事情,目前正在开展调查工作,并表示“我得先弄明白是哪个法警干的这个事情”。

在接下来的采访中施院长表示,这个事件的发生可能是和前段时间法院加强了对法警提押被告人管理制度有关,法院一定会认真调查这个事件。

这件看似很小的“法警怼法官”事件昨天晚上被披露在网络上后,迅速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热议。

先是有律师披露,自己在开庭时曾经遭遇过庭审还没结束,被告人就被法警带走的情况,理由居然是“看守所要交接班,我们必须把人送回去”。

随后有法学专家质疑“到底是以审判为核心还是以法警为核心”,并指出,目前很多法院的法警单纯强调被告人由他们负责,干扰法官审理案件的情况时有发生。

不过也有网名为“@小小法警”的注册用户表示:“被告人从离开看守所到被送回看守所之间所有的问题都是由法警负责,我们肩上的担子也不轻!”

♢ 声音——法官不容易

现在,法院有部分年轻人有股奇怪的想法,他们不愿意呆在法院工作,千方百计要离开法院,有的甚至不惜以辞职为代价;即便不能离开法院,他们也不愿意当法官,宁愿当书记员,有的甚至争破头皮去当法警。

“当法官不是你们梦寐以求的吗?”他们一脸的不屑,答道:“当法官有什么好?只想安静地做个书记员,不办案才好,能离开法院更好!”我一脸错愕,默然不语。

但是板子不能一概打在这些年轻人身上,因为除了部分年轻人存在懒惰思想和不思进取的消极心态之外,“不想当法官”这股想法的蔓延还有客观原因,那就是法官职业的尊荣感缺乏客观基础的依托。

♢ 声音——谁在制造矛盾 

不良人士用此事挑拨法官与法警的关系,用心险恶。

现在有的律师真的是在无事生非,明明一件小事非要上纲上线,难道把法院检察院抹黑了,就显得你律师很牛逼?

这次黑法警、制造警法对立的律师,不免让人感到别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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