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徐雪芬:扫黑除恶打伞,何为伞?

徐雪芬 女律师札记 2019-12-07

最新原创(可点击查看)

徐雪芬:不能把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扩大化神圣化


徐雪芬:父母把我们养大,我们陪罪犯变老


伞,即守护者。据了解,有的地方对“伞”的理解有可能出了偏差,上纲上线,甚至有硬往“伞”上靠的现象发生。深入了解基层办理涉黑案件,可能会发现:有的办案单位法制审批科室都有被冠之以“伞”的名义。


督导部门以“打伞”的名义找若干年前的审批经办人谈话,准备对其问责。这样做可能是把扫黑除恶打伞的真正含义搞偏了。这不是在办案,这是个人随意性发挥,是可能要出冤假错案的。更严重的是这样做会导致基层办案单位人心惶惶,不好搞案子,心灰意冷。


如此,只要办过案子的,都有可能成了“伞”!


比如,10年前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由于人员众多、结构复杂,无法取得深层证据的情况下,幕后指使者如今已发展成目前的黑恶势力,即成为被扫黑对象,证据获取方面证实10年前那起案件就是他幕后操纵的。


然而,物是人非。当年的参与者死的死、跑的跑,你单刀直入找当年的审批人问罪,他就是有一百张嘴也脱不了干系。

“扫黑除恶打伞”大形势下,你说他当年工作不主动、不深入、不尽责、取证不力,你就把他定为“伞”了!这太多可怕!!


一、不准打骂诱供,即使神探,也拿不下那些久经沙场嫌疑人的口供。那么,物证、旁证呢?更不用想,幕后指使者早都把一切做得天衣无缝、无懈可击了;


二、审批部门只看你办案人员提交上来的笔录、文件的合法性及所记录的事实依据。办案人都拿不出来的事实依据,你让审批的人担责把他往保护伞上靠,这不是水平问题,是态度问题,是对扫黑打伞的错误理解,从而可能导致更加可怕的冤假错案。


甚至有的办案民警由于多年前证据不足的案件没法处理,当年的那帮人摇身一变做起了买卖,搞起了金融(即小额贷款之类的),你不但不能打,还得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做他的保护神呢。你能说警察都是保护伞?


警察明明知道他们在打法律擦边球,却无法拿他归案,因为国家政策允许,甚至人家通天,靠着政府的大人物,你能动得了人家?扣你个破坏投资环境的帽子,把你清除公安队伍可能算是最轻的。


绝大多数警察的正义感还是很强的,他们身上有那种嫉恶如仇的血性,但谁都惧怕资本的能量,不是一个亦或一帮警察能够抗衡的,前车之鉴有之;电视剧里有之。


那么多老百姓怨声载道的黑恶势力,哪个警察不想办了他们?而哪个警察能办得了他们?只要他们稍稍动动脑子,一个电话,就把你挖坑埋了,你别不信,每个警察可都信。


这是个利益链条,链条的每一节都在各自为了利益而默契运作着,权力越大,越能起到运作的主要作用,哪怕你去拆卸链条中的一个螺丝,整条链条都会为了利益与你拼命的。


说真的,打击犯罪,不是每个有正义感的警察都能拼死一搏的,更不是每个警察凭着拼死一搏就能实现正义愿望的。你的拼死,或许被冠之以破坏投资环境、公报私仇、害群之马等的帽子.....这可能就是黑恶势力存在至今的最根本现实状况。

以上的2个例子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残酷现象,尽管不乏片面,但谁能否定得了这种片面的现实呢?把这所有的片面联系起来看,扫黑除恶打伞任重而道远,真的不是拿几个没有能力实现正义愿望的一线警察是问就能打“伞”的。


“伞”,是那些有能力、有权利保护黑恶势力运转的某个环节的那个“节”。一个办案民警、一个法制审批者,既没权又没有利益成份的情况下,黑恶势力是不会带你一起玩的,更何谈其为“伞”?


那些为了任务指标而打“伞”的人,真的别再急功近利地把小民警往坑里推,往“伞”上靠,别让一线民警坚守的那份忠诚和对法律、对人民的责任感失去热望凉了心。还是把眼睛瞪得再大一点,看得再深再远一点,鼓起勇气,去瞄一瞄那些有权图利的人,他们才是真正要打的伞!


热文分享:

1、徐雪芬:我的警察执法观

2、徐雪芬:浅谈110警情处置

3、徐雪芬:一线警察不仅需要人身安全,更需要职业政治安全

4谨防不切实际的考核导致民警被迫犯罪——基层刑事技术员的呼声

公众号:女律师札记

文如我,我如文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