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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业主,官方确认:业主可微信投票表决物业问题!

Anson 广州PLUS 2020-02-24

各位广州业主,你们是否或多或少有这样的困扰:


小区经营收益怎么花?


怎么使用物业维修基金?


业委会选举存在暗箱操作?


......


特别是每次表决这些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基本上都是书面形式,效率低、公信力低、透明度低,形同虚设。

不过,好消息来了!以后你们将和这些烦心事说BYEBYE,只需在手机上动动手指,就能行使参与决策的权利!


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印发了《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根据规则,业主只需关注相关微信公众号,即可通过微信投票,表决小区物业问题。






 网络+手机即可搞掂 

 表决明细清晰可查 


我们都知道,在纸质投票时代,物业不但需要挨家挨户扫楼通知表决事项、发放选票,事后还需要再次扫楼回收选票,时间短则几周,长则一两个月,简直就是一场“马拉松”。


而规则出台后,业主只需关注“广州物业管理”微信公众号,并按照提示将业主身份与微信公众号绑定,即可参与表决。


这就意味着无论业主身在何方,只要有网络和手机,就能完成投票,是不是超方便的?

 


投票后,业主也可以查询自己的表决意见、表决结果、表决明细等,投票更加公开透明。


业主的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未明示表决意见的业主将不被计入参会人数。


表决结果包括:已投票业主的表决意见汇总,已投票业主的总人数和建筑物总面积,未投票业主的总人数和建筑物总面积等内容。


表决明细包括:已投票业主的地址(房号)、专有部分面积、投票形式、表决意见等内容。


规则要求,会议组织机构应当自收到表决结果、表决明细之日起3日内将其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投票系统保存表决结果、表决明细的时间不少于5年




 哪些事项可以进行电子投票?


规则要求,以下14种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纳入电子投票范畴:


(一)制定、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更换、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决定是否设立业主监事会;


(五)续聘、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确定物业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期限;


(七)筹集、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八)依法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九)依法改变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用途;


(十)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合法经营,管理和使用经营收益;


(十一)审议业主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收支预结算报告;


(十二)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贴标准和业主委员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薪酬标准;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约定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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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与此前的规定相比,规则增加了业主可以通过电子投票,“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进一步规范了业主委员会的行为。


此外,依法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有投票表决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投票表决。




 超半数小区可“微信投票”

 2020年底将实现全市覆盖 


其实,近年来,广州市住建局已经设立了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并逐步向全市小区推行。



据PLUS了解,目前全市已有1560个小区建立了电子投票系统,约占广州小区总数的一半,而已经开始使用电子投票系统的小区已有87个


预计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全市3000多个住宅小区业主投票基础数据库。


这就意味着,到2020年底,广州所有住宅小区都将实现电子投票表决。


总体而言,规则的出炉,让小区物业问题的表决变得更加高效、透明、公正,对于广大业主和物管企业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你觉得呢?


部分资料来源:南方日报、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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