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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不可变的“祖宗之法”

2016-11-21 杨天石 志造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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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爱思想网   微信号:ai-sixiang


中国古代是一个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宗法制农业社会,所以除“敬天”之外,又提倡“法祖”。凡祖宗,都是神,祖宗之法,都是“良法”“美法”,无论如何都动不得,变不得。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冬,康有为第五次上书皇帝,提出“大集群臣而谋变政”等主张。皇帝本来想当面和康有为谈谈,但格于“四品以下不得召见”的“祖宗之法”,只好命王大臣代为问询。次年正月初三日,康有为到清政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西花厅接受召见。代替皇帝出面的是李鸿章、翁同龢、荣禄、刑部尚书廖寿恒、户部左侍郎张荫桓五人。本来,恭亲王奕?、庆亲王奕劻二人也是应该参加的,但他们就是不肯出席。康有为到后,初时还算客气,“待以宾礼”。接着讨论“变法之宜”,荣禄劈头一句就给康来了个下马威:“祖宗之法不能变!”

 


同年八月初六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重新垂帘训政,行礼如仪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审讯光绪皇帝。她疾言厉色地责问说: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汝何敢任意妄为!诸臣者,皆我多年历选,留以辅汝,汝何敢任意不用!乃竟敢听信叛逆蛊惑,变乱典型。何物康有为,能胜于我选用之人?康有为之法,能胜于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聩不肖乃尔!变乱祖法,臣下犯者,汝知何罪?试问汝祖宗重,康有为重?背祖宗而行康法,何昏聩至此!难道祖宗不如西法,鬼子反重于祖宗乎?

 

慈禧太后的话,反反复复,说了几遍,但核心还是荣禄的那句话:“祖宗之法不能变。”

 

查阅史籍,戊戌时期其他顽固派、半顽固派反对变法的理论武器也无非此语。它虽然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却像一座大山似的压在所有要求改革的志士仁人头上。

 

康有为第一次上书皇帝,要求变法,是在光绪十四年(1888年)。当时,他竭力争辩的主题就是“祖宗之法”可变。此后,他二上书、三上书,直至光绪二十四年第七次上书,十年间,每次上书的内容虽有侧重,但都要论证同一个主题。

 

祖宗之法不可变吗?康有为在接受荣禄等人召见时回答得好:“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于祖宗之法乎?即如此地为外交之署,亦非祖宗之法所有也。因时制宜,诚非得已!”在荣禄的汹汹气势面前,康有为一点儿也不怯场,回答得很勇敢,也很有力。


祖宗之法,有好有坏。那坏的,自当革除;那好的,也当斟酌情况,决定弃取。遥想当年,康、乾之世,中国是世界上少有的统一、繁荣的大帝国,那时的法,一定有相当好的部分。但是,正如龚自珍所言,“一祖之法无不敝”。

 

再好的法,在岁月的迁移中也会或衰败,或过时,不能再用。到了戊戌时期,中国人已经被洋人打败过好几次,不仅败于西洋,而且败于崛起不久的东洋,赔款之外,还要割让辽东半岛和台湾。可说真是丢尽了脸面。丧权辱国,孰此为甚!一切的一切,都足证“祖宗之法”已不能保障“祖宗之地”,必须“变法图强”了。然而,荣禄和慈禧太后等人却仍然坚持:“祖宗之法”不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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