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无明,就是不明白《佛教的见地与修道》
第二节两种见地
根据佛陀的教法,一件事物可以从两种观点来分析“它的显现”以及“它的本性”。
事物的显现与事物的本性,并非分离的两种真理,而是一体的两面,只有当有非实相的见地时,才有所谓实相的见地。
所谓看见“它的本性”,其实就是在观看时没有受到干扰罢了。
戴太阳眼镜看山的乙,代表了主体自我透过烦恼的滤光镜看客体世界。如果主客体之间或是观察者与景色之间存在着某种干扰或滤光镜的话,所得到的见解就称为无效的或相对的真理;两者之间没有干扰或滤光镜存在,所得到的见解就是绝对真理。
换句话说,相对真理就是透过滤光镜的“它的显现”,绝对真理则是实相没有透过滤光镜的“它的本性”。
“自我”是一种假设、一种决定、一种受干扰的见地。这表示自我的观点因为受到过滤,所以是扭曲的。
如果你认为自我不好,就可能徒劳无功地责备自己;另一方面,认为自我不存在,执著虚无式的无我,可能会感到徬徨迷失,这也没有益处。所以,与其评断自我,不如检查它。
“自我”是一种误解,但却被当成了正确的见解,它只是一个幻相。根据佛教,“我”和“我自己”的这种持续感,既是无明,也是无明的结果。无明就是不明白,没看到全豹——你可能只见到片断、零星的东西,却不了解全盘的情况。
自我在看其他东西的时候,它有主体的作用;自我看它自己的时候,它就同时具有主体和客体的作用。自我的二元化角色,在这样的话里反映出来:“我无法控制自己”、“有时候我并不了解自己”或是“我为我自己高兴“。
我们对于“我”到底是指什么并不确定,同时,“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指挥所或发源地。
如果女朋友离你而去,你可能会告诉别人:“当我失去她的时候,也失去了自己的一部分。”这表示“你”是可以分割的,“你”的各部分不一定都在同一个身体内。
因为我们执著于这种幻觉,又缺乏任何直接的证据来证明自我不是个幻觉,所以我们把大部分的时间用来收集某些情况下的证据,以证明自我的存在。
有一种证明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个自我可以比对的“对方”,这是以证明客体存在的方式,间接地证明了主体的存在。没有主体也就没有客体,因此只要客体存在,主体也必定存在。
分离的“自我”幻相存在的同时,“他人”也存在了。
太多的“他人”不但不能确立自我,反而有威胁,因此就在这些“他人”之中建立了种种的“我们”,以提供进一步的安全感,并加强自我是一个实体的信念。
“我们”的形式,包括了社会阶级、友谊、婚姻、宗教组织、政党、国家等等。在这个过程中,自我也制造了各种意识型态、心理状态、社会制度等等,以便把对他人的行为正当化、合理化。
《佛教的见地与修道》,一本深入浅出、精简而全面的佛教经典通论,作者:宗萨钦哲仁波切,之前读过他的《八万四千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