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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自我的幻觉”是所有业力的起源《佛教的见地与修道》



第七节业力

 

觉察“自我”和“不知自我乃幻相”的坏处,非常重要。因为这种觉察几乎就是让你从轮回的痛苦中解脱的起点。佛陀开了三乘共计八万四千方便法门,这一切教法都是以直接或间接的方法粉碎、转化、揭露、训练或攻击“自我的幻觉”。“自我的幻觉”是佛法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也是所有业力的起源。

 

业力并不是宿命论,并不是一旦你造了什么业就被困在其中,一定会得到相当的处罚或奖赏;业也不仅是“这是我的业”的结果而已,它既是因,也是缘和果。字面上来说,业是指行动——任何的行动。“相信业”的意思,就是对你的行动和生活负起完全的责任。

 

业经过再长的时间,也不会失去它成熟的力量,这点与种子不同。然而,就如同我们可以压碎种子或限制因缘让它无法生长一样,我们也可以制造障碍以阻挠业的成熟,并利用方法对抗业的影响,这样便能改变或推毁业的作用。

 

刚开始,“自我”执著于自己的存在,投射出自己和他人,然后有了互动而创造了业。由自己和他人互动中流出的业力,稳定了原先二元对立的幻觉,更加入了“自我”在其中表演的各种贪、瞋、痴的电影,电影中交织了复杂的情节、插曲、发展等,足以使“自我”陷在里面。在这个时候,业开始创造出“自我”,“自我”也创造出业力——这种周而复始、反复滋养它本身,而让自己一直受苦的现象,就叫做“轮回”。

 

根据佛法,没有一件事是偶然发生的。主客的一切现象都有它们的因缘,要摧毁某件事物,只有摧毁它特别的因缘才行。果报是特定的现象,能生成或毁灭某种事物的因缘,对于其他事物并不具有同样的效用。例如水可以灭火,但却能让鸭子快乐。

 

业也是一种无法自己消耗掉的能量。这并不表示业是永远的、不可变动的,业是能量的延续——从行动所开始的一连串过程,经过时间,遇到某些因缘会发生反应而改变,直到成熟。行动与过程很自然地和无常有关,这表示事物会改变,不会永远保持同一个状态

 

佛陀并不是武断地把行为分成善行和恶行而后报偿善业、处罚恶业的神衹(qí,录音时我读错了),他所教导的是,善、恶来自于你自己对于动机的判断。

 

你所创造的特定业因、业缘,不论它是善、是恶,只要没有另一个相反性质的业力去抵消它,它就必然会出现相符的果报。举例而言,愤怒的痛苦带来地狱的经历,嫉妒的痛苦产生阿修罗的经历,行善积德则带来净土的经历。

 

所谓六道中的某道并不一定指身躯死后投生的某个地方,而是此时、此地某个业力状况中止、另一种业力状况生起的心境

 

一天之中,一个小时之中,甚至于一分钟内,我们都能够体会六道——因为不同的道只是不同的心态而已。



《佛教的见地与修道》,一本深入浅出、精简而全面的佛教经典通论,作者:宗萨钦哲仁波切,之前读过他的《八万四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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