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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 王方方: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三重逻辑与三条路径

编辑部 科技与金融杂志 2023-10-24


▶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三重逻辑


(一)数字经济具有去中心化本质


数字经济和共同富裕具有很强的契合性。推动共同富裕是要着重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问题,而推进共同富裕目标本质上是将经济发展去中心化,实现共享式发展。


当数据成为一种关键的生产要素特别是作为一种重要资产之后,经济活动包括区域协调发展极有可能逐渐走向去中心化的运行模式。基于数据生产的无穷尽本质,数据资源具有不可消散、非互斥的特性,由此产生的商业模式将呈现零边际成本的特点。


加之数字技术可以被无限次复制和共享,以及数字化基础设施在整个经济社会所构筑起的网络化信息和价值连接,所以数字经济具有更强的普惠性和分享性,能够从根本上打破稀缺性生产要素的制约,以去中心化方式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平衡发展,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阶段。


此外,数字平台在未来将成为社会财富主要的创造和分配场域,若以区块链技术为支撑的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实现区域内外部充分的数字化网络连接与协同共享,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和社会公平分配。


(二)数字政府更有利于“分好蛋糕”


共同富裕是先要实现富裕,而后再推动共享。富裕依靠发展而来,发展才是硬道理,并且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客观规律才可持续。数字技术能够显著提高企业生产率和降低交易费用,推动经济“蛋糕”不断做大。


而市场机制的发挥必然产生优胜劣汰,也必定面临垄断问题。但企业垄断在数字经济时代未必是坏事,因为数字化创新和发展需要依托规模经济才能真正实现且进一步提升。


从经济学理论上看,垄断型企业若能通过数字化技术实现完全价格歧视,反倒对经济社会来讲是最有效率的结果。我们应当认识到,“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物质前提和经济基础。


因此,推动实现共同富裕,不是去限制头部企业包括自然垄断企业的发展,更不能阻碍市场在经济资源包括数字资源领域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是需要有为政府依托数字技术发挥作用,更加精准地对垄断企业包括数字化垄断企业进行二次和三次分配,亦或是以数字政府的精准投资引导企业投资,发挥数字政府的社会价值和政府投资的示范效应。


总之,政府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借助新一代数字技术广泛而高效的应用,特别是政府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可依托数字化技术,建立对于收入数据的精准记录、储存、分析和利用,明确底数,确保对低收入区域和人口以及弱势企业兜底保障的及时到位。其理论原理和操作思路类同于碳减排中通过大气生态补偿削减碳排放不公平的累退效应。


(三)数字化时代是“熵减”模式


数字技术赋予政府更高水平的治理能力和更加精准的监管能力,能够防止过往市场经济“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被动局面。在数字经济时代,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制度供给将会变得及时且高效,经济社会秩序也会变得更加平稳有序,趋于“熵减”状态。而持续性熵减的社会治理模式,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但需要政府和市场主体集体遵从某种规则并达到有序。这也就意味着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能够依托数字技术实现,“亲”“清”的政商关系也能依托数字技术实现。


企业的发展预期稳定、竞争有序,经营状态平稳正常,就能够大幅提高企业的生产率,推动经济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做大经济“蛋糕”。与此同时,经济“蛋糕”的做大意味着经济社会能多吸纳就业,多增加工资,第一次分配的总量就能够做大;企业发展起来了,就能更好地照章纳税,并且数字技术使征税更加精准,第二次分配就有了更多保障;企业做大了,就能多做公益和慈善,从而推动第三次分配,进而推动“三次分配”总格局更好地落到实处。因此,这也是一个既“做大蛋糕”同时又“分好蛋糕”的“熵减”过程。


▶ 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三条路径


(一)数据资源要素化阶段,让数据要素充分高效流动


数据资源要素化阶段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初始阶段,这一阶段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数据往往是“无主之物”,也就是其产权归属并不清晰。从产权济学理论来看,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作为一种关键生产要素,数据产权应当配置给对其评价最高的一方,才能实现数据资源的最优配置。


对数据产权评价最高的一方可能是企业、政府或居民,而要判断出哪一方评价最高,关键在于发挥市场在数据资源配置领域的决定性作用,让数据要素充分高效流动起来。因此,政府在数据确权阶段的主要作用更多的是去辅助市场,降低数据产权流转的交易费用。只有数据要素的充分高效流动,才能使其得到更为有效的利用,实现数据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大经济“蛋糕”。


(二)数据要素分级分类管理阶段,让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


数据产权清晰后,该领域的数字化发展就应逐步过渡到数据要素分级分类管理阶段。在此阶段下,有为政府的作用开始逐渐显现。由于企业可能存在的发展盲目性和短期逐利性,数据资源的利用有时会出现仅满足企业一己私利,而不利于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现象。


为了推动数据资源的利用能够真正推动社会整体福利水平的提升,此时就需要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在数字化发展的超前引领作用,通过对数据资源进行合理的分级分类管理,一方面重点鼓励并支持对经济社会长期高质量发展有益的数字化领域,如碳减排的数字化应用、医疗卫生的数字化应用等方面,另一方面对部分企业可能存在的以数字资源谋私利而损公利的行为进行相应规制,才能让数据价值充分释放出来,继续做大经济“蛋糕”的同时防止“蛋糕”变质。


(三)数字经济普惠性分配阶段,让财富分配充分保障


当数字经济的发展较为充分时,就应着重考虑数字经济价值如何实现普惠性分配。数字技术在赋能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赋能政府数字化治理和建设的水平。通过数字政府的建设,为数字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并且推动数据资产价值的合理分配,让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的实质成果。


在这一阶段中,政府的超前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一方面以数字技术确定弱势底数做好“二次分配”,以确保兜底保障及时到位,另一方面以数字技术对部分头部巨型企业进行适时监管及引导,以推动企业“初次分配”和“三次分配”更加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只有充分发挥有为政府之力,才能在数字经济时代“分好蛋糕”,才财富分配得到充分保障,以数字化赋能共同富裕。


编辑|李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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