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费放开后,收费标准到底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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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收费太高
11月20号下午,锦绣国际一业主爆料,他称: “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收停车费太高!我们接受不了,公摊面积也不知道在哪里!我们业主难道花几十万就是买房子停车还要另外给钱嘛?我们的公共停车位又到哪里去了?”
近期小区突然贴出一则告示,要求车主停车都必须缴纳不定额度的停车费,令人惊讶的是此停车费相当之高,很多业主也表示不能接受!
一、物业有无权利收取停车费?收益归谁?
二、小区停车费有没有收费标准?
省物价局、省住建厅于2015年下发通知,调整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过去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均由政府定上下限,而从现在起物业前期的汽车停放费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但业主大会成立后,政府将不再干预。
(一)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专有、专用的车位(车库)的汽车停放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人防车位和建设单位产权车位租金继续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各地制定具体的办法并实施管理。
关于小区停车费要放开的消息已经传了一段时间,其重要背景就是,国家发改委去年底下发的《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要求,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而且,新修订的《江苏省定价目录》(以下简称《定价目录》)已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实施,对物业服务(含汽车停放)收费管理的范围作了调整。为此,我省两厅局下发通知,对住宅物业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三、小区停车费调价有哪些程序?
四、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无果,如何维权?
在以下情形下,业主有权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1、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2、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可以诉讼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
4、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违反管理规约,侵害其他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的,受侵害人可以提起诉讼。
来源:业委会资讯综合整理
责编:王梦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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