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多年,我们确实对不起大家,关于服务不到位、服务不好的人,都已经被免职开除了。
其他
首例!某物业以停电方式催收物业费,被顶格处罚5万!
因物业纠纷,
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现象十分常见。
为了达到收费的目的,
一些物业公司以中断业主供水、供电
等方式逼业主“就范”。
孰不知,物业公司此举违规。
9月1日
襄阳市住建局正式公布了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
↓↓↓
给予由余一琳担任负责人的广州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处罚5万元,因为这家物业公司以业主拖欠物业费为由,中断供电。这也是本市第一起因为中断供电而被处罚的物业公司。
2014年1月,该物业公司入驻“万达广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2020年4月22日,该物业公司以业主张某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中断了15间底层商户供电。
纠纷发生后,业主向监管部门投诉。
2020年4月至5月,襄阳市住建局、襄阳市房产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分别对该物业的上述行为进行了整改督办、调解,要求其不得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为由中断供电。但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该物业的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鉴于此,监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了相应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万元,逾期未改正的,以5万元为基数,按日连续处罚。
襄阳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与物业监管科
科长侯红丽表示
↓↓↓
这是襄阳首个因为业主拖欠物业费中断供电而被处罚的物业企业。“这对所有物业企业是一个警示。”
侯红丽提醒
↓↓↓
物业企业以中断或者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实施损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都有可能面临同样的处罚。”
很快
这起事件引起了
该物业公司总部的高度关注
近日
物业公司总部决定
对襄阳万达广场小区物业服务
进行全面整顿改革
以挽回业主的信任
据悉,业主们并不是恶意拖欠物业费,是因为对物业公司的服务长期不满意。业主们反映了多部电梯出现故障未能及时修理、小区绿化养护不到位、保洁清扫不及时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重点来了
👇
戳现场视频
👇
扫码关注回复关键词:28个指导文书
可免费获取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28个指导文书(示范文本)完整版
【投稿、公益咨询】
微信号:ywhzx18761621339,江先生
往期回顾
⊙厉害了!强制执行!一业委会收回小区会所、社区和物业用房⊙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该如何使用?⊙业委会成立了,物业要移交哪些资料?⊙业主大会筹备组议事规则⊙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关于使用小区公共收益改造公共设施的公示
⊙单个或少数业主如何起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暂行管理制度⊙《小区管理规约》,制订的真好!⊙房屋维修资金使用申请指南(改造方案、明细表、申请表、验收报告...)
求分享
求点赞
求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