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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两会·十大检察榜样事迹展播⑩】刘蔚琳——啄木鸟式的“质检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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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栏语 ★

“榜样的力量是无声的,榜样的力量更是无穷的”。重庆市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学英模·十大检察榜样”评选活动,经全市三级检察院推荐、市检察院政治部考察、市检察院党组会审议,最终确定卢俊宇、张光利、何彦林、王东海、吕凯、吴艳、李非白、潘珂、张顺杰、刘蔚琳10名同志为“学英模·十大检察榜样”。
 为激发全市检察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模精神,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人人争做新时代检察先锋,为重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丰厚人才底蕴。即日起,本微特开设【迎两会·十大检察榜样事迹展播】,敬请关注!


今天展播第十期:刘蔚琳——啄木鸟式的“质检工匠”。


榜样风采






用求极致的工匠精神

当好案件管理的“质检员”


“备考压力实在太大,很多次都想过放弃,但看到在背后鼎力帮助和支持我的人,就又有了让我坚持下去的力量......比赛成绩固然重要,但我觉得人生中能有这样一段努力拼搏的经历更为可贵。”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七部主任刘蔚琳在该院举办的业务竞赛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回忆着自己参赛时的心路历程。

众所周知,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集结了全国各省市99名案件管理业务条线的行家里手,刘蔚琳能在激烈的角逐中突出重围,靠的绝非是一朝一夕一之功力。“人在事上练,刀在石上磨”。足足八年时间里,她磨砺成长、厚积薄发,终于收获了属于自己的那份荣光。

从一线到幕后

开启前路漫漫的案管生涯




2008年,刘蔚琳通过招考进入了南岸区检察院。那时,怀揣着对检察事业的期待和敬仰,安排在公诉部门工作后,刘蔚琳一心只想着做一名出色的公诉人,为司法的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可万万没想到,五年后的一次契机,却给她提供了另外一个发光发热的舞台。
2013年,刘蔚琳通过竞争上岗被院党组安排到新成立仅一年的案件管理部门主持工作。怀揣着对公诉工作的不舍,带着重新出发的动力,她从一线转到幕后,卯足了劲准备在新岗位好好干。
可到新部门后,她却陷入了一片迷茫。“毫无头绪,根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开展。之前在公诉部门,我的工作就是审查案卷、提讯、出庭支持公诉。但在这里,我的工作变成了收案、分流、装卷、文印等一揽子大小零碎的工作,实在是太烦杂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刘蔚琳因为找不到自己的工作价值,心里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感。
但她并没有因此打退堂鼓,反而是更加积极主动地寻找出路。“案管部门虽然成立了,但院内并没有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相关规定,评查案件仅仅依靠办案经验来评定,随意性较大。”发现这一问题后,她立即向院里提议成立南岸区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制定案件评查办法和标准,实现对案件的统一规范化管理。
随后,她马不停蹄地主动自学刑事、民行等多条线的相关检察业务知识,积极向上级院和其他兄弟基层院请教,结合本院在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形成评分标准,制成百分制量化表格,对检察官的办案质量进行打分。
从想法萌芽到落地实践历时半年,2014年10月,刘蔚琳和同事们前后11次易稿、制定完成了多达100页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该办法通过一系列的明确规范,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从而有效地提升了办案质效。这也给迷茫中刘蔚琳莫大的鼓励和信心,让她开足马力继续在案管部门破浪前行。

从刚直到柔和

工作风格转变后得到肯定认可




对检察官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是案管部门的主责主业,这也意味着这项内部“找茬”工作是很容易得罪人。

一开始,刘蔚琳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厘不清其中的“门道”。性格直爽、做事干脆的她只顾着找出检察官办案不规范的问题挂网发通报。渐渐地,她找到的“茬”越多,苦恼的事也随之而来——那就是大家或多或少的埋怨。那时,刘蔚琳心里也很纳闷,自己明明是在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为什么却招来了大家的不满,效果也不尽如人意,很多问题常纠常犯。
“现在想来,大概是那时年轻气盛,做事上太一根筋。有些小瑕疵没有及时跟检察官沟通就直接通报,人家有意见也可以理解。”渐渐地,刘蔚琳开始反思和自我剖析。
案管部门的很多工作离不开办案部门的支持和配合,“难道为了彼此间的和谐,我应该对自己看到的错误视而不见,做一个‘老好人’吗?”很长一段时间里,刘蔚琳都在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答案。
在刘蔚琳眼里,监督办案是她的本职工作,自己以前在做事上确实有些激进,慢慢地,她开始学着变得柔和,做事不再“单刀直入”,学会了和检察官多沟通、彼此多理解。“但遇到原则性的问题我绝不会让步,否则我对不起胸前的检徽和心里的检察初心。”
工作风格的转变也确实让她在日后的案管工作中更加得行应手,实现了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双赢多赢共赢”。

从瑕疵到完美

严格把守案件质量的每一道关卡




坚决不能让任何一个瑕疵成为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污点,这是刘蔚琳一直以来评查案件质量的座右铭。
大到案件定性错误,小到案卡填录,这些统统都难逃她这个“细节控”的火眼金睛。然而,案件质量把关并非易事。无论是查找案件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亦或是存在的实体性错误,都是对案管人敏感度和熟练度的考验。
凭着曾经的公诉经验和不断的学习积累,刘蔚琳对被评查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实体问题高度敏感,但最终要拿稳拿实这个问题,还需要案管人具有充分的业务知识储备和背后无数次的确认核实。
2020年,刘蔚琳在进行案件评查时发现,有一起案件可能存在遗漏认定犯罪嫌疑人附加刑的情况。为了确认落实,她和检察官助理查阅了犯罪嫌疑人所有的前科材料,并前往其曾经服刑的监狱、社区矫正中心调取减刑、释放证明等材料,以此确认其附加刑的执行情况。果不其然,刘蔚琳的直觉是对的。于是,南岸区检察院立即启动程序,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维护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刘蔚琳就这样一直“辗转”于一张张案卡、一个个数据、一份份文书中,如啄木鸟般扎实敬业地默默坚守,精准敏锐地啄出案件中隐藏的“害虫”,做好办案质量的“质检员”,防止司法不规范、不公正外溢对检察机关形象造成影响。虽不在办案第一线,但她却对平凡而琐粹的工作甘之如饴。8年来,她累计已评查案件1000多件,流程监控上万件。


从熟手到能手

不断朝着进阶升级的远方前行




长期在同样的岗位工作,很容易让人倦怠,但在案管“老人”刘蔚琳身上,你看到的永远都是元气满满的精神状态。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在案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职责,熟悉检察机关的全部办案流程是案管人需要必备的能力,刘蔚琳深知这个道理。她常说,只有自己知识全、懂得多,才能有效开展监督,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才能让人信服。
“案管工作的性质要求我们必须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自从加入案管部门后,她就从未停下过学习的步伐。办公室书柜里,各个业务条线的书籍她都学了个遍,常用的刑法、刑诉法等法律书籍不仅被翻得皱皱巴巴,为了区别容易混淆的法条,她更是将这些书籍勾画得花花绿绿。凡是新颁布法律法规,与工作相关的文件、书籍,她都会在第一时间学习。
2019年,最高检正式编发案管条线“重量级”的期刊《检察业务管理指导与参考》。从该期刊发刊起,刘蔚琳便把它作为提升业务能力的“宝典”,期期一字不落地认真学习,并从书中的监管案例、经验交流中启发自己的工作思路。
《检察业务管理指导与参考》第三期杂志所刊发的一起关于监管的典型案例就启发了刘蔚琳的工作思路。按照法律规定,有期徒刑缓刑不少于一年,但在这起典型案例中,法院却判了被告人缓刑10个月。“我们院办理的案件会不会也存在此类问题呢?”于是,她带领部门在全院启动了判处缓刑案件的专项评查,针对发现的错判案例,向法院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并获得了改判。
从事案管工作8年来,刘蔚琳一直都在向着更高的山峰不断攀登。她交出的这份亮眼的检察成绩便是她努力不止、奋斗不息的最佳证明:2016年入选重庆市检察院案件管理人才库;2019年11月,获得“第二届重庆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标兵”“优秀汇报答辩奖”;2020年12月,获得“第二届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
在刘蔚琳看来,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作为一名新时代的案管人,守住检察机关的办案底线和司法的公平正义就是她的使命和责任。
“前方是星辰大海,行路需披荆斩棘。这次竞赛的结束也是我新的开始,我将继续把追求极致的‘工匠精神’贯穿到工作中,用啄木鸟般扎实勤恳的敬业态度履职尽责,用高品质的案管工作助推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在促进司法公正的道路上贡献出我的一份绵薄之力。”刘蔚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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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市检察院政治部综合室、宣传室,南岸检察

校对 | 张典斌       编辑 | 张博、李柏阳
排版 | 吴亚洁       审核 | 马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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