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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予霖天津刑辩道场No.54】王小雪(实习)律师主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辩护人的量刑协商》


2021年8月31日18:30,靖予霖天津第五十四期刑辩道场如期举行。本期道场由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王小雪(实习)律师主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辩护人的量刑协商》。




主讲人主讲


王小雪(实习)律师主要从全面认识,正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掌握裁量技能,做好沟通协商的知识储备、刑事诉讼各环节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要点三个方面对本次课程进行讲解。


王小雪开场讲到,2018年10月26日,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的确立了,从试点先行到正式实施,影响着刑事诉讼的每一个环节。运行了两年多的时间里,在监察、审判、公安、司法、行政,还有广大律师的相互支持、共同努力下,检察机关的适用率和量刑建议的采纳率也不断的提升。随后王小雪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辩护人的量刑协商入手,同时结合办案的一些实践,包括检律协作方面的一些体会,从公诉人角度出发提出了一些辩护的思路和方法。



第一部分

 全面认识,正确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首先,王小雪提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推行的这样一个制度,它最大的特点是大部分案件通过制度的适用,控辩双方可以以合作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而不是像以往一样在对抗中以强行裁判的方式来解决。同时也能很好地发挥刑事司法惩戒警示、教育矫治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很好地保护被害人的权益,挽回受损的法益。通过制度的推行,能够最大限度的消除社会上的戾气,通过司法的方式,更好的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更好的贯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思想理念。所以辩护律师也应该不求回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带着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美好期待,和司法机关一并形成合力,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能够在更高质量和更好效果上适用。

 

第二,王小雪通过自己以往办案中的经验,提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实践中的一些认识误区。一个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原则上是没有适用的禁区的,也就是说所有的刑事案件都能用尽用。只不过对于严重的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认罪价值不大。或者群众舆情反应比较强烈的案件,适用的时候要从严把握。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之外,无论是、轻罪、重罪、主犯、从犯,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条件,原则上是没有适用障碍的。同时提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也是辩护人的一项辩护权利,不一定是检察机关主动启动,辩护律师也可以直接提出适应这一制度的要求。

 

第三,依法从宽必须要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对从宽的这些情节还是要参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来把握从宽的幅度。比如自首、坦白、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取得谅解、达成和解,辩护律师要将这些综合起来考虑。


第二部分

掌握裁量技能,做好沟通协商的知识储备


王小雪讲到,首先我们量刑协商沟通的双方要能力相当,信息对称,这样才能保证协商是公平有效的。作为辩护人来说,也要跟检察官同步起来,检察官在学习量刑,我们也要学习量刑。学习基本的一些知识和方法,这样沟通的过程中双方的知识储备和能力上才会相当。

 

第二是关于量刑的基本步骤,在指导意见里面写明了量刑的基本的方法,常见的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常见犯罪的量刑,量刑时主要还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定性分析是贯穿到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定性分析要坚持罪责刑相适应的理念。

最后就是量刑协商要精细化。辩护人的量刑时协商说理,建议可以拆开,细化去跟检察官沟通。这样的话可以沟通到每个步骤、每个情节,从量刑起点开始就有了一定沟通的空间,而不仅仅仅是一个结果。


第三部分

刑事诉讼各环节认罪认罚量刑协商要点


首先在侦查环节, 公安机关要做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告知,如果是未成年人还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其次公安机关要听取嫌疑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随案移送。

 

第二,审查起诉环节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在政策的推动之下,给我们的辩护工作也释放了一些红利。因为无论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考核,还有案件比的推开,其实大家能够感觉到对刑事案件的办理更加注重司法行为是否规范?对嫌疑人的释法说理和量刑说理是否充分?与辩护人沟通协商是否到位?量刑建议是否准确?矛盾化解工作是否有成效?这些都是对检察官工作考核的要点。

 

第三就是要细分各罪认罪态度进行量刑协商。在一个人犯数罪的这样一个案件中,要详细的区分嫌疑人对各个罪名的不同态度。

 

第四一定要争取同案犯区别量刑。因为认罪认罚的主体是人而不是案件。在集团犯罪、多人犯罪等共同犯罪案件当中,检察机关非常注重加强与同案认罪认罚部分的嫌疑人的协商,使其获得合理的量刑建议,对不认罪认罚的提出相对严厉的量刑建议。

 

最后,王小雪总结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改革释放的红利,也是辩护律师对于案子关键的切入点和突破点。一定要抓好、用好,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有效辩护。


与谈环节


本期道场的与谈人为孙宏刚律师、李凯律师、宋飞杨律师。


孙宏刚律师


对于今天的道场我主要说两点感受:第一是不管是通过学习案例也好还是我自己办过的案子也好,确实很多公、检、法中的办案人员很多也是有情怀的,他们对于案件也是有共鸣的。能够并且愿意去听律师讲自己的观点,愿意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探讨。第二是我觉得大部分的检察官他是能够做到沟通协商的,他跟嫌疑人或者辩护人没有深仇大恨,各方是可以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个非常良好背景下共同推动案件的。


李凯律师


今天的道场内容丰富,实操性强,从公诉人角度反观辩护工作,确实有很多新鲜感。结合今天的道场内容,我主要讲三点:


1、精准量刑背景下,辩护人的发挥空间实际上是被检察官所掌控的,因为一个起刑点或基准刑的调整,就可以抹平一个从轻的情节,所以精准量刑能否有效关键还在于检察官能否依法采纳;


2、认罪认罚是一把双刃剑,有争议的案件还是应该慎签认罪认罚,因为会严重压缩审判阶段的辩护空间;

3、相关司法文件规定,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不影响认罪认罚的适用,但如果该辩解影响到了罪名的认定,还能否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是个问题,我认为不应影响并继续适用。


宋飞杨律师


王小雪(实习)律师作为前优秀公诉人,今天分享的内容可以理解为一位有担当的检察官的内心独白,向我们充分展现了一名负责任、有担当的检察官在真实办案过程中的关注点在哪、痛点在哪。让我这名没有检察官工作经验的刑辩律师也能够在办案过程中去寻找和沟通对象的共鸣,我相信在具体的办案中,这样的沟通也一定是最有效、最直接、最省事省力的,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


此外,对于认罪认罚制度,我还想说两点感触。第一,认罪认罚量刑协商的基础不统一、信息不对称,虽然在一些常见犯罪中已经在要求精细化量刑,但辩护人对于量刑幅度的把握还是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实践中往往只有在检察官提供他对这个案件所做的量刑评议表的前提下,控辩双方才能进行精细化的沟通。第二,认罪认罚制度施行后,究竟能不能起到他该有的社会效果,还取决于个案中检察官的担当,这就对了检察官们提出来更高的要求。


总点评环节



本次道场由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烜墚律师做最后总结点评,张主任主要从三个方面对本次道场进行点评:


第一,关于今天课程的评价。听完王律师今天的课程给我的感觉是非常真实,讲述了检察官和法官眼中对认罪认罚制度的真实看法和实际操作中的一些方式方法,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认罪认罚制度,了解检察官和法官的心理,可以让我们与检察官法官沟通相关工作时更为顺畅,有利于今后开展工作,非常受益。


第二,关于认罪认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是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实践中,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承办人对这一制度的理解还是有很大差别,量刑规范化的适用还不尽成熟,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如何开展有效的庭前辩护,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完善。


第三,建议和希望。王小雪律师今天的课件内容非常充实,讲了将近三个小时,从检察官的角度告诉我们如何很好的配合开展工作,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如果能在课件中多加入一些律师怎样和控诉方对抗的窍门,可能听课受众会更喜欢。通过今天的课程,我们能看出王小雪律师深厚的功底,希望王小雪律师能够多多研发课件,为律师同行造福。


王小雪律师介绍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曾就职于某地级市检察机关,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刑事法律实务经验丰富。在职期间因办案多次受到记功、嘉奖,被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上海靖予霖(天津)律师事务所坐落于天津市红桥区陆家嘴金融广场 A 座39层,办公面积800余平方米,是靖霖刑事律师机构的第15家分支机构,是天津市目前专攻刑事业务的专业型律师事务所。


主要服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合规,秉承“攻刑以专,相靖予霖”的所训,为当事人、企业及社会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未来我们还将联合各大高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同时,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主义法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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