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刘红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政治逻辑与基本理路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本刊特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邀请社科学者,结合自身理论和学术优势,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系统化、学理化阐释。本期特邀刘红凛、唐皇凤、陈立旭等理论界著名专家,就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现代化等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命题进行深度解读,以飨读者。
摘要:从严管党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的自强之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为了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一般性与具体问题,而且是从事关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有效破解百年大党长期执政的独有难题,以跳出历史周期率。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在党的组织体系之内、组织结构之中、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来建构,必须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与保障;必须坚持科学理念与系统思维,紧紧围绕权力-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线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要素系统集成起来,使之成为一个结构化而非扁平化的有机系统。从根本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由动力机制、责任清单、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奖惩机制等系统构成的一套体制机制,进一步实现党内责任制、监督制、问责制的有机统一与配套运行乃关键所在。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政治逻辑;历史逻辑;发展要求;科学理念
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同时,立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新使命、新纲领、新要求,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部署、新要求,明确提出七项重点任务。概括说来,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可以用“两个牢记”与“两个不变”、健全与完善“两大体系”、强化“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抓好组织建设“两大关键”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层面”来概括。其中,“两个牢记”即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两个不变”即全面从严治党的基调不变、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变,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大体系”即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强化“两个确立”和“两个维护”要求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建设“两大关键”即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层面”即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从上述七个方面来看,如果说“两个牢记”“两个不变”彰显“一张蓝图绘到底”的决心与信心,“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彰显坚持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要求,组织建设“两大关键”与党风廉政建设“两个层面”彰显全面从严治党四大重点任务;那么,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则具有统揽中共二十大党建要求之关键地位。本文以从严管党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与自强之道为逻辑起点,在深刻揭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的基础上,深刻揭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蕴与推进路径,逻辑性地推导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该树立的科学理念与基本理路,这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从严管党治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与自强之道
无论从世界政党发展还是政党类型看,无产阶级政党都是现代大众型政党的“代名词”,组织体系严密、党员数量众多、组织规模庞大等可谓现代大众型政党的基本组织特点;而以先进理论作指导思想、纲纪严明、目标明确、富有先进性与革命精神、从严管党治党等,可谓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显著特征。在近代中国“救亡图存”的道路探索与政治觉醒中,在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现代国家意识、现代政党意识的觉醒中,历史性地实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的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应运而生。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按照列宁“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大众型政党,从建党之初就注重严明纪律,紧紧围绕党的初心使命、中心任务、党建目标而从严管党治党。
(一)健全组织体系、严明纪律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基石和逻辑起点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与生俱来”。1921年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就明确提出党员要“坚决同黄色知识分子阶层及其他类似党派断绝一切联系”“必须断绝同反对我党纲领之任何党派的关系”等政治纪律要求。尽管当时尚未使用“政治纪律”一词,但相关内容与实质性要求跃然纸上。1922年中共二大在明确新民主主义革命基本纲领基础上,历史性地制定出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既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创建完成,因为“组织首先就是制定章程”;更为依章治党、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第一部章程不仅明确规定了入党条件,自下而上设定了四级组织体系,即地方支部、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中央执行委员会;而且,明确规定了党的八条纪律(第17-24条),强调党员必须服从“全国大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议决”“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少数绝对服从多数”等,为形成以“四个服从”为核心的党的纪律奠定了基础。同时,与建党初期的组织特点、形势任务相适应,中国共产党第一部章程明确规定了当时开除党员党籍的六种情形,即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漏本党秘密。而且明确规定,凡党员有犯左列各项之一者,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今天看来,基于建党初期的形势、组织定位与政治要求,当初对开除党籍的规定比今天要严格得多、不可同日而语。
进一步而言,中共二大通过的《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不仅明确指出了党的建设的基本目标,强调中国共产党“应当是无产阶级中最有革命精神的大群众组织起来为无产阶级之利益而奋斗的政党,为无产阶级做革命运动的急先锋”,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明确把中国共产党与学术团体、空想革命团体等区分开来。同时,也明确指出了党的建设的基本路径与基本定律,那就是“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与“党的内部必须有适应于革命的组织与谏训〔训练〕”。
上述可见,在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就立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特点、党的初心使命,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章程、组织体系、组织训练等,这些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首要问题与核心问题。尽管从概念的提出与使用看,直到党的十八大以后才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概念,但从“理论与实践”“名与实”“源与流”的关系看,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与先进性要求是从严管党治党的理论渊源,健全组织体系、严明纪律是从严管党治党的基石与逻辑起点,从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从严管党治党并始终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是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当今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并不断取得事业胜利的一大“法宝”。
(二)从严管党治党的时代主题与历史进程
纵观党的建设的百年历程,在不同历史时期,国内外形势与中心任务不同,党的建设时代主题也明显有所不同;百年来党的建设与从严管党治党的基本历程,是一个赓续发展、不断拾级而上、不断丰富与发展的过程。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围绕在一个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如何建设马克思主义政党这一核心命题,明确把党的建设作为“伟大工程”来对待,发展形成了完备的党建目标,即“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而且,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目标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加强党的建设与党的领导,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明确提出党内法规概念,注重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从局部执政时期就开始严惩腐败,并创造了“整党整风”这个一度行之有效的从严治党模式,历史地形成了毛泽东建党路线,也历史地形成了党的建设基本原则与基本内容布局。例如,1927年9月底的“三湾改编”以及此后形成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32年2月至1934年10月中央苏区的反贪污斗争、1938年六届六中全会毛泽东提出“才德兼备、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与“党内法规”概念、1943年5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1941年5月开始为期四年的延安“整风运动”,以及毛泽东的经典名著《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反对本本主义》《〈共产党人〉发刊词》《论新阶段》《改造我们的学习》和1945年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都是有力佐证。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成为全国范围内的执政党,“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怎样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及马克思所言的“如何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问题,历史性地成为党的建设的核心命题。实际上,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就是为全面执政以后党的建设预警。新中国成立初期连续进行的“整党”“整风”,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三反运动”,在人民政府中成立党组、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自上而下建立中央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党的八大强调贯彻群众路线、反对官僚主义,八届二中全会提出警惕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等等,都旨在从严治党、加强执政党建设。然而,由于受主观与客观、内因与外因等各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与判断明显有所局限,甚至出现严重失误。
改革开放以来,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大之前,我们党不断强调从严治党。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明确指出,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思考和解决“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问题。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我们党处于执政地位、正在领导改革开放,必须要经得起执政与改革开放的考验,要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既要把少数腐败分子开除出党,还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高其素质。在改革开放头十年,我们党主要是通过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拨乱反正”,通过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修订《中国共产党章程》来建章立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党和国家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改革来改善党的领导,通过整党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通过党的自身建设改革来探索制度治党新模式。1991年前后的苏东剧变与世界大党老党执政失败的深刻教训说明:“一个政权也好,一个政党也好,其前途和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不能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就必然垮台。”马克思主义政党要长期执政,必须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课题”。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起,中央着力强调“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党的十五大开始着力强调“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进一步把党建设好”,着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并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建设。党的十六大开始突出强调“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要求进一步解决“两大历史性课题”,并着力强调以“四个大兴”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党的十七大开始着力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建设,着力强调党的建设科学化、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充分证明:腐败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问题,“如果不注意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注意克服脱离群众的现象,听任腐败现象蔓延,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也会蜕变,丧失人心”。越是改革开放、越要从严治党,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的基本经验与基本结论。
二、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代意蕴与实践进路
2012年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91年的光辉历程、创造了连续执政63年的光辉业绩;同时,历史周期率问题与世界大党独有难题等也突出地摆在全党面前。新时代,在信息公开与政治透明条件下,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与“四大危险”更加凸显,党的建设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既要解决改革开放以来“一系列长期积累及新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如党的领导弱化、虚化、淡化问题,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问题、“四风”与腐败蔓延问题;也需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加强系统思考与顶层设计,有效破解历史周期率与世界大党独有难题。
(一)世界大党独有难题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代意蕴
在新时代,如何有效破解马克思所言的“防止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由社会公仆异化为社会主人”这一历史难题,如何有效破解毛泽东黄炎培“窑洞对”中所言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苏东剧变提出的“两大历史课题”,如何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等等,上述执政党建设面临的“老难题”“新难题”都突出地摆在中国共产党面前。故,新时代的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执政党建设面临的一般性问题与具体问题,而且是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来有效破解百年大党长期执政的独有难题,以跳出历史周期率。对于这一点,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王岐山曾经明确指出:“我们党长期执政,面对的严峻挑战是权力容易被侵蚀、党的干部脱离群众。全面从严治党,最终目的是要解决一党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监督问题,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进一步而言,新时代党的建设面临着“老难题”与“新难题”的叠加与交织,诸如如何克服权力异化与权力腐败、思想僵化与体制机制僵化、经济发展问题与贫富差距过大、政党组织涣散与内部团结问题、民心涣散与执政基础问题等等,都是大党长期执政面临的独有难题。王岐山曾经明确指出:“政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一是结成利益集团,妄图窃取党和国家权力;二是山头主义宗派主义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故新时代要解决长期执政面临的独有难题,并非常规的党建举措或一般性的党内改革所能解决,必须正本清源、通过自我革命方能解决。
对于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2013年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就深刻指出:全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我们决不当李自成”的深刻警示,牢记“两个务必”,牢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古训,着力解决好“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性课题,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我们党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这一重大政治判断说明:只有从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的高度来认识新时代的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义与自我革命的核心要义。全面从严治党的当代意蕴,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而是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有效破解历史周期率、避免苏共亡党亡政覆辙高度来全面从严治党,革故鼎新,重构政治生态,巩固与保持党的领导地位与执政地位。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又进一步指出:“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要求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
故,只有从党的自我革命、“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的高度来看新时代党的全面从严治党,才能透过“迷雾”看真相、破解一些人心中的“权力迷魅”。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严整“四风”、高压反腐,还是全面从严治党,都是从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破解历史周期率的高度来立意的,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党风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并告诫全党“古今中外,因为统治集团作风败坏导致人亡政息的例子多得很!我们一定要引为借鉴,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举措治理作风问题”。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腐败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告诫全党:“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告诫全党:“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才能做到坚如磐石。”归根结底,要正风反腐、赢得民心,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如果管党不力、治党不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内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那我们党迟早会失去执政资格,不可避免被历史淘汰。”
(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进路与基本举措
纵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党治党的基调与关键词,从严整“四风”到“从严治党”,再到“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再到党的十九大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党的二十大强调“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可以说,十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基调始终未变,而且语气与行动越来越坚决,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概括说来,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进路与基本举措,大致可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党的十八大到2015年10月,以“八项规定”为切入点自上而下严整“四风”,以从严治吏为关键从严治党,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抓手持续严整“四风”、从严治吏。在这近三年时间内,主要是以严整“四风”、严惩腐败、“从严治吏”为关键推进从严治党;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关党内法规作相应保障,如2012年12月颁布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2013年11月修订出台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3年12月颁布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14年1月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5年8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二阶段,从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到十九大,推进从严治吏、从严治党到全面从严治党。在2016年1月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强调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大政治信号,并通过颁布两部主干型党内法规来构筑全面从严治党新起点。在这两年时间里,党中央着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机统一,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相关讲话所言,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在这两年时间里,2015年10月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7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与《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17年3月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等,上述党内法规旨在有效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有机统一,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第三阶段:从党的十九大到二十大,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体而言,在这五年中相关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做好“两个确立”与“两个维护”,建立完善相关党内法规制度。如2018年10月颁布了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了党的纪律的政治性,2019年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相继制定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条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一系列事关党的领导的工作条例。二是着力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与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四史”学习教育。三是提出并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与政治功能。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提出并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五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取得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是坚持制度治党与依规治党,不断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严格制度执行,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总之,新时代十年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从严从细抓作风建设,着力进行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着力贯彻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制,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有效实现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到“严紧硬”的根本转变。在全面从严治党基础上,坚持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着力做好“两个确立”与“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着力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以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总之,经过十年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三、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基本理路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我们就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刚刚胜利闭幕的中共二十大,明确把“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同时明确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要求“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其中的关键与长远之策,就是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新时代十年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然而,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将长期存在,解决世界大党独有难题需要保持头脑清醒和行动坚定,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时代新征程新使命新担当,要有效克服与防范“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滋生蔓延,有效解决一些党员干部担当精神缺乏、实干精神不足、本领恐慌、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花样翻新”等问题,以及进一步做好“两个确立”与“两个维护”、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等等,都要求我们党必须持之以恒全面从严治党,也要求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高压态势”向常态化长效化转变。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与实践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时至今日,全面从严治党的各种要素如态度与决心、精神与政策要求、法规与制度、方式与方法、监督问责与惩戒等,均已齐备;从指导思想、价值目标、法规制度、方式方法到体制机制,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要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进一步深化对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规律性认识;必须进一步深入思考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必须进一步深入思考并正确处理全面从严治党、思想建党、依规治党、制度治党之间的关系;必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于这一点,王岐山曾经明确指出:“党的建设有着丰富的内涵,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我们“要从历史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
故,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首先必须树立起“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党的建设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全面性等系统观念,把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放置于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与党的建设系统工作之中进行思考;必须坚持科学理念与系统思维,坚持民主、法治、科学、有效原则,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等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权力-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主轴(或曰主线)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要素系统集成起来,使之成为一个“结构化”而非“扁平化”的有机系统,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若要寻找样板,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而形成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可资借鉴。2012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内容主要是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规定,要求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真实情况,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与“报道风、发稿风”,严格控制出访规格与标准、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从文本上看并不复杂,只有简单的8条,然而,十年来“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成效卓著,已经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概括说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体制机制与成功经验,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至少有八个方面的借鉴之处:即在态度与决心方面,坚持严字当头、真抓实干、令行禁止。在方式方法方面,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细致入微。在路径与线路方面,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在焦点与重点方面,抓住关键、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从严治吏、从严治权。在策略与步骤方面,由表及里、正风反腐、标本兼治。在规则与底线方面,严明纪律,严明规矩,划清纪律底线、法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在治本方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滋生权力异化的土壤,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在法规制度保障方面,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建制立规、规范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本文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推进与完善的工程,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党的二十大提出与强调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整个管党治党体系之内来建构。具体而言,新时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必须在党的组织体系之内、组织结构之中、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来建构。在此意义上看,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权力监督与制约体制机制等,尽管聚焦的问题有所不同,但上述各种体系、机制之间具有深度交融性与相辅相成性。从根本上看,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以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作为保障的一种体制与机制,主要由动力机制、责任清单、管理机制、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奖惩机制等系统构成;在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党内责任制、监督制、问责制的有机统一与配套运行,无疑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核”与关键所在。
(原载于《治理研究》2022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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