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年会中了11万,公司只兑2万还开除了她……法院这么判!
每年的年会抽奖环节
大家都希望是条锦鲤
抽奖结束后
发现自己只是一条咸鱼
不过,此前
深圳一公司开年会
有人竟然中了11万奖金!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并不如你想象的简单...
年会抽中11万大奖
刚刚入职不久的李小姐
是深圳某通讯设备公司的前台
没想到年底参加年会
自己竟然被抽中了11万的大奖
简直就是锦鲤本鲤啊!
幸福来得那么突然
然而,接下来...
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果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年会结束后,公司的负责人
给李小姐转了2万元
说,剩下的年后再给
但过了两个月
李小姐被辞退了
离职时,李小姐找负责人
要求拿回年会中奖剩下的9万元钱
结果对方竟然说:
“你都离职了,哪还有钱?”
这一看就是要赖账的节奏啊!
↓公司负责人↓
李小姐觉得
自己被辞退是公司有意为之
↓李小姐↓
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判决:奖项系员工福利,不能单方撤销
南山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公司年会上,面向本单位所有劳动者提供的抽奖奖励,应当属于员工的福利待遇。因此一审判决用人单位应按照承诺的奖励待遇,向李小姐支付奖金差额89700元。
本案中小廖的代理律师尤明珠表示,认定本案中的奖金是民事赠予还是劳动法当中的员工福利尤为关键。
在公司年会中,设置提供给员工兑奖或以其他游戏的方式进行的抽奖等行为,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具有部分射幸性质的福利待遇,不同于普通赠与合同,公司一方不能单方面撤销。
小
贴
士
遇到这类情况,请及时保存固定相关的证据;
向工会等的法律援助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涉事公司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
已经提起上诉
该公司狡辩说:这笔奖金,不能定义为仅面向内部员工的年终福利。应该定性为赠予,公司可以进行撤销。
网友们纷纷为李小姐打抱不平
称既然不想给,何必搞抽奖呢!
▼
也有网友认为
中奖人早就内定了
只是在抽奖环节出现了问题
▼
部分网友借机吐槽了
自己公司一些不合理的制度
▼
年会抽奖本来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
但是总有公司反悔
近期在宁波也发生了一起类似事件
↓具体查看往期报道↓
虽然最终能否拿回9万元
还需要看二审的结果
但小编觉得网友说的话在理
▼
对此,你怎么看?
是认同公司的做法呢?
还是认为这笔钱应该如数如期到位?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我们分享~~~
end
来源:新华社、楚天都市报等
编辑&制图:武汉市总工会 MISS J
往期精彩内容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