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专栏之二: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的哲学意蕴
引用规范:黄鑫权,李建军.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的哲学意蕴[J]. 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22(2):9-14.
作者简介:黄鑫权(1984—),男,贵州习水人,博士研究生,从事马克思社会发展理论研究。
摘 要:“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一重要论述对“现实的人”“人民群众是在历史中活动与发展的现实主体”“人民群众是推动人类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等重要原理作出了洞见性阐释、创造性运用和创新性发展,为丰富“人民创造历史”根本观点作出了创新性贡献;体现了“为全人类谋幸福”的价值观导向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依归,鲜明展现了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价值实践,深刻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时代要求;与时俱进地发展了从人民群众中获取正确认识的思想方法、拓展了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领导方法、创新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的工作方法、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要求。深入阐释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的哲学意蕴,对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新时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以人民为中心;历史观;价值观;方法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十四个基本方略”之一。“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光辉,具有深刻而强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蕴。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创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科学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即“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进而指明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民群众是人类历史的创造者以及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变迁与发展的主体力量。“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根本观点。与这一观点相关的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基础。习近平在多次讲话中使用了“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等表述来阐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人民创造历史”的根本观点。这些观点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进行表达。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不仅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人民创造历史”的根本观点,而且又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这一根本观点。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对“现实的人”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出发点和理论前提这一重要原理的洞见性阐释。费尔巴哈从人的本质的角度来理解“现实的人”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东西,把凌驾于现实的人之上的宗教神学、思辨哲学看作是人的本质的对象化产物,从而恢复了“个体的、现实的、属肉体的人”在人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费尔巴哈的这一哲学成果,在黑格尔哲学之后起到了“跨时代的作用”。但是,费尔巴哈所设定的“人”依然是抽象的人,是脱离人的现实活动和社会关系的非历史、非现实的人。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人”的概念的抽象性之后深刻指出:人应该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即“现实的、从事活动的人”。把“人”理解为“现实的、历史的、从事活动的人”,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概念的现实性与之前哲学家(特别是费尔巴哈)关于“人”的概念的抽象性之本质区别。马克思在阐明“人”的概念内涵之后,将“现实的人”作为其新世界观即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出发点和前提,即“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而现实的个人及其现实的活动、物质生活条件理所应当是关于考察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即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理论前提,这一前提是“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而且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加以确认。马克思将“现实的人”确立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出发点的根本价值取向在于阐明说清从事历史创造活动(特别是物质生产活动、物质交往活动)的真正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即“历史的活动是群众的活动”——这一根本事实,进而为人民群众发展好自身的根本利益、获得自身的彻底解放以及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述说立论。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概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中的“人民”概念与作为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出发点的“现实的人”概念在内涵上一致。习近平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梦想,也有内心的冲突和挣扎。因此,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确认人民群众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进而从存在论的角度确认其客观实在性,而不是简单地停留在“人民”的概念上,更不能将“人民”抽象化、思辨化而使其从属于某个物。在这个意义上,习近平多次强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重要命题,集中体现了对“人民”即“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出发点和理论前提这一重要原理的洞见性阐释。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对“人民群众是在历史中活动与发展的现实主体”这一重要思想的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不仅将“人民群众”确立为其理论的前提和出发点,而且还将“人民群众”视为“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将历史的活动看作是“群众的活动”。历史是人生成为“人”的过程,是人的活动过程和发展过程。人创造历史,是在历史中创造历史,即人们总是“在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历史,其中每一代都充分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来继续从事历史的创造活动。因此,人自然是历史得以形成的现实主体,而人也是在历史中活动和发展的现实主体。把人民群众看作“在历史中行动的人”,旨在阐明人民群众是在历史中活动和实现发展的现实主体的基本原理。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清晰地看到了在人类社会历史舞台上活动和实现发展的现实主体正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并多次在讲话中阐述了“人民是历史的‘剧中人’”的重要思想。习近平还从中华民族发展史的角度来阐发这一重要观点,他着重指出:“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 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把“人民”看作是历史的“剧中人”,充分肯定了人民是在历史中活动和实现发展的现实主体。正是基于此,习近平要求充分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聚焦人民实践创造”,广大文艺工作者要深入人民的现实生活并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人民群众的现实生产生活。这些要求集中体现了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阐释透彻而深刻,创造性地运用了“人民群众是在历史中活动与发展的现实主体”这一重要思想。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对“人民群众是推动人类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这一重要思想的创新性发展。人民群众是在历史中活动与实现发展的现实主体,自然也是推动人类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马克思在作为阐发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经典思想的短文《<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了“两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是推动人类历史变迁与发展的根本动力的思想。这里隐藏了一个长期被学界忽视的重要观点,那就是:推动两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内在动力是人们的现实性需要以及为满足这些现实性需要而从事的物质实践活动。由此可知,推动人类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正是在社会历史中从事活动的现实的人即人民群众。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就是敏锐地洞察到了“人民”才是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这一重要规律。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阐释“共享”发展理念时,提出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命题。这里的“发展”,既是指经济社会的发展,也是指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内涵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中“人民是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的内涵完全相同。习近平曾在中央党校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指出:“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我们共产党人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这个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道理”。其实,这一思想由来已久,在《摆脱贫困》一书中,习近平直接提出了“人民群众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动力”的命题。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内在地包含着以人民的创造力量为中心的思想;强调“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即是强调依靠和凭借人民是推动人类社会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来创造历史伟业,这一论述创新性发展了“人民群众是推动人类历史变迁与发展的决定力量”的重要思想。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在历史主体论问题上的根本回答。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及其统治阶层,都是把“人民”作为获取利益的工具,把人民作为一块意识形态的“遮羞布”。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依靠人民的创造力量,正是基于对“以人民为中心”的正确认识而作出的科学回答,也正是基于此,习近平深情地指出:“老百姓是天,老百姓是地。忘记了人民,脱离了人民,我们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就会一事无成”。因此,在领导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实践中,习近平始终把人民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决定性因素,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作为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在新的伟大实践中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并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鞠躬尽瘁。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
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导向的时代要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包含着重要的价值观导向,“为全人类谋求幸福而工作”是马克思在青年时期就确立的宏大志愿。纵观马克思一生,其所从事的伟大事业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无产阶级)谋求幸福而服务,其所创造的伟大理论成果成为了全人类实现自身彻底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伊始,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取幸福作为奋斗目标和价值追求。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之开篇就指出:“为中国人民谋幸福”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中国共产党走过的近百年伟大征程正是用实际行动践行了这一价值观导向,才赢得了人民大众的支持和拥护,并带领中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事业中取得了辉煌成就。
第一,“为全人类谋幸福”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导向。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伊始,就确立了为人民大众谋幸福的伟大奋斗目标。以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基石而建立中国共产党自建立以来,无论是在艰苦的革命岁月,还是在和平的建设年代,都深耕厚植为民情怀,始终把人民置于最高位置。毛泽东于1944年9月8日在张思德同志的追悼会上发表了“为人民服务”的著名演讲,深刻阐发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内涵,经典概括了这一思想的真义,即“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在党的七大上,党中央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写入党章。正是因为很好地贯彻并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我们党才能在伟大的革命征程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赢得全国各族人民的坚定支持和衷心拥护,取得一次又一次的伟大胜利和令世界瞩目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要求把人民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多次强调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提出了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的党组织“一定要失败”和“被人民抛弃”的警训。江泽民明确提出“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的价值理念,进而将“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共产党的执政理念和指导思想。胡锦涛多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历经四十余年的改革征程中,正是因为很好地贯彻了人民至上的宗旨理念,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和爱戴,才取得了伟大成就。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征程中,不仅在理论上正确地阐明了“为了谁”的问题,而且用实践行动真实地回答了“为了谁”的问题。“为人类谋幸福”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深刻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导向的时代要求。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深刻体现了为人民服务的价值依归。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其价值旨趣在于一切为了人民、为了人民的一切,真切地表达了其深厚的为民情怀。习近平的这种为民情怀不仅体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还真实地体现在具体的执政实践中。在地方长达35年的工作中,习近平始终把人民的冷暖安危放在突出位置,全心全意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关注人民生活和发展问题,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确立为全党干事创业的价值遵循,并在具体实践中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习近平把自己的执政理念总结为:“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对于这种“该担当的责任”,习近平曾作了这样的概述:“作为国家领导人,人民把我放在这样的工作岗位上,我就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牢记责任重于泰山,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兢兢业业,夙夜在公,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由此可见,习近平的执政理念正是其为民情怀的生动体现,其所担当的责任正是为了人民能够过上美好生活而担负的责任。这种深厚的为民情怀是习近平在思想上、情感上、行动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表达。从回答“为了谁”这个问题来看,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深刻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鲜明的人民立场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价值依归。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鲜明地展现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价值实践。马克思主义以“为人民大众谋幸福”为价值目标。说到底,这里的“为人民大众谋幸福”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归根结底,就是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中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正是共产党人干事创业初心和使命的集中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实践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习近平曾多次说过“共产党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并在系列讲话和执政实践中始终贯彻着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高度统一的思想,把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视为自己治国理政的最高追求,把人民是否满意、是否高兴、是否拥护看作是检验工作成效的试金石。二是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征,并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这些胜利果实应该由人民群众享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根本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社会公平正义的氛围逐步浓厚,通过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精准扶贫脱贫等重要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收入差距,通过严厉打击害群之马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一个充满活力、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社会生态已经形成。三是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推动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有序和高质量的发展是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主要举措和基本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在住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水平得到快速提高,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进一步增强了人民大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同感,也增强了全党为民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从价值实践看,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求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中心,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中心任务。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深刻地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为人民谋利益”的根本价值观,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以及为人民服务的价值依归,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导向的当代体现和时代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始终严格遵循的价值遵循,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和削弱。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是
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哲学中,历史观和价值观包含着与之相对应的方法论。“以人民为中心”既是一种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和价值论,又是一种方法论,它们是有机统一的整体。习近平深刻指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蕴含着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精髓,是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基本方法遵循。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与时俱进地发展了从人民群众中获取正确认识的思想方法。人民群众是创造人类历史的现实主体,人民群众及其现实性实践活动自然是获取正确认识的源泉。习近平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求从人民群众及其现实性实践活动出发去获取正确认识,使其成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制定正确方针、路线、政策、方案、规划的思想指南。其一,要把人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及现实性需要作为获取正确认识的源泉。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活动是人类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本体论根据,深入群众生产生活一线,广泛而深入了解其生产生活状况、现实性困难及需要,再把获得的这些感性材料升华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性认识,这是马克思主义思想方法的精神要义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路线中“从群众中来”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常说想人民之所想、念人民之所念、盼人民之所盼、急人民之所急,正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生动体现。其二,要将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转化为政策、方针、路线、方案和规划的基本内容。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是人民群众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来创造历史。习近平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力量,要解决好矛盾和问题,就要主动“拜群众为师”“问计于民”。“拜群众为师”和“问计于民”就是尊重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创造力量,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对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规划及各种法律制度的建设性建议,并将这些建议转化为相关政策、方针、路线和制度的精神和内容。其三,要做到求真务实,把“从群众中来”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统一起来,为科学制定正确政策、方针、路线、方案、规划确立根本准则。习近平强调,要不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就是要做到求真务实。“求真务实”就是“求客观实际之真,务执政为民之实”。这深刻体现了“从群众中来”的群众路线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精神内核,是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生动表达。
第二,“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契合时代要求拓展了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的领导方法。“人民群众是共产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力量和智慧的源泉”,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干事创业的制胜法宝,干群关系是群众路线的基本问题,干群关系的亲疏直接关系到事业的成败。习近平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求广大的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去关心群众、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要心里时刻装着群众、脑海中时刻想着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和做好事。干群关系是一种鱼与水的关系,而绝不是“油水关系”“蛙水关系”,违背群众意愿的事情不能做,侵犯和损害群众的行为必须加以严厉惩戒。人民群众是中心,主仆关系决不能颠倒。“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领导干部的主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和服务员,真心实意地为人民办实事、谋福利、解忧愁,而决不能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搞特权、侵民权、夺民利、“傍大款”、搞腐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既不是半心半意为人民服务,也不是三心二意为人民服务,更不是虚心假意为人民服务,而是要用真心、诚心和爱心来为人民谋福利、做实事、解难事。习近平指出:“为群众办实事,要扎扎实实,坚持不懈,久久为功”。“一切为民者,民向往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一定能得到人民的支持、拥护、爱戴,就一定能使潜藏在人民中的力量和智慧得以发掘出来,党的事业将因为汲取了民心民力民智无往而不胜。习近平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坚持好党的群众路线,学会用群众观点来分析和解决好群众问题,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伟力。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遵循价值逻辑创新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的工作方法。习近平指出:“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与人民的根本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任何工作都不同程度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如果离开了人民,我们的工作就会迷失方向、丧失根基。习近平特别强调,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研究导向,广大的新闻媒体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党的每一项工作都事关人民的利益,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因此,应当把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贯穿于党的一切工作过程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中心和归宿。各级党组织在制定有关方针、政策、路线时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努力做出最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安排,让各项惠民性、保障性措施和项目能够顺利落地和实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为党工作就是为人民工作,做好党的工作就是做好人民的工作,所从事的每一项工作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所思所盼所忧所急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对其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评价一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常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做好反映人民群众期盼、呼声、问题和困难的调研工作,把这些问题作为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制定方针、路线和政策的总依据,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努力方向和根本标准。
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既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也是马克思主义人学思想的经典思想成果,具有深刻而浓厚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蕴。这一重要论述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深刻诠释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的时代要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要求,创造性地回答了“依靠谁”“为了谁”“我是谁”的问题,既是新时代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锤炼党性的思想武器,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谋幸福的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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