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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追击40万元拆迁款,跑出执行加速度

教育整顿进行时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是队伍教育整顿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改进司法作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近日,历城法院执行局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案件当事人急难愁盼的问题,推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今天,给大家讲述一起窦希梅团队24小时执行40万元拆迁款“追击战”的故事。









近日,临近一天工作结束,历城法院执行局接待窗口却收到了一条紧急财产线索。一名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气喘吁吁地向工作人员反映,发现了被执行人张某某财产线索,请求法院火速支援。

 经仔细询问得知,该案被执行人在天桥区某小区的房屋已拆迁,现补偿款是该被执行人唯一能执行的财产,希望法院可以尽快落实。 鉴于情况紧急,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将线索材料移转到执行局承办法官窦希梅手上。基于以往的工作经验,窦希梅迅速作出了以下判断:一、拆迁补偿款往往金额较大,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如果第一时间能将拆迁补偿款扣留,案件一般能全部执行到位;二、拆迁补偿款拨款涉及的相关部门较多,需要协调财政、拆迁指挥部、社区居委会等多个单位配合法院执行,如果落下一个单位,补偿款线索就可能断掉;三、时间紧迫,如果晚几小时,甚至几分钟,补偿款很有可能被提走,线索无从查找。时间紧迫,不容有失。窦希梅法官当即安排执行助理杨永佳与该代理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线索的具体情形,以做好前期工作。窦希梅及团队成员安排好“阻击战”前期准工作,走出办公室时,时针已经指向傍晚6点30分。
次日早8点,窦希梅执行助理杨永佳与法警由铭就急匆匆的冒雨前往拆迁指挥部了解拆迁情况。经调取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材料得知,补偿款早在一个月前已经拨付出去,现在拆迁指挥部没有可以扣留的款项。经进一步审查拆迁协议,细心的杨永佳发现协议由两人共同签字,款项虽全部转入了另外一人的名下,但被执行人张某某应当有一定份额。经过与拆迁指挥部人员沟通,了解到款项系通过某银行天桥支行办理转款,顺着该条线索,工作人员紧急前往该支行。经依法查询,庆幸的是,上述款项还安全待在账户中,账户状态显示正常,但同时后怕的是,现在网银转账为秒转,可能晚几步,款项就会被转移。刚想要采取冻结措施,却被银行人员告知,该账户开户银行为北京银行某小微支行,需要去那里办理。十万火急,不容有丝毫耽搁,杨永佳和由铭确认好地址,驾车飞驰到北京银行某小微支行,好在有惊无险,最终将账户中的40多万元案款顺利冻结,此时,时针已经到了下午13点。
下午14点,回到执行局后,杨永佳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办公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张某某和拆迁协议的共签人,告知他们来法院接受询问、调查。此时,被执行人已知晓款项被冻结,与共签人很快就到了执行局接待室。两人一开始情绪十分激动,声称款项不在被执行人名下,法院无权冻结,强烈要求解除账户冻结。面对两人的诉求,窦希梅与杨永佳助理明法释理,讲明利害关系,反复做两人的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将上述冻结的40万元用于清偿债务,案件执行完毕。时针再次指向傍晚6点30分。







这场24小时的"没有硝烟“执行战,团队成员有智有谋,有速度,有成果,虽苦虽累,但每个执行人内心充满欣喜,执行干警们以执行加速度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宗旨,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与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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