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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2021)鲁0112执454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立与被执行人程海金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程海金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陈立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程海金,男,汉族,1964年10月17日出生,户籍住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陇尖村四组12号。身份证号320911196410172535。
执行依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鲁0112民初8170号民事判决书、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1民终1226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819744.09元及相应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程海金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1905177
联系人:臧法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23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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