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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局长“创新”行政执法:撕你的证,还要关门、罚款;听律师“说法”

赵果 法度Law 2022-06-01
因未进行核算检测,卫生监督局长怒撕商家卫生许可证一事引发关注。
据媒体报道,近日,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一理发店店主称,当地卫生监督局局长进店手撕其卫生许可证。
监控视频显示,一戴墨镜的中年男子径直走进理发店,扯下卫生许可证并将其撕碎。
店内监控视频


店主向媒体陈述说:“他说惯得你的,不行就拘你,把你营业执照给你吊销了。我说你为啥撕我卫生许可证?他说我有权利撕你卫生许可证。我说撕就撕,(他)拍桌子,让他下面的人给我开单子,强制关一个月,不配合就拘留、罚款。”
为啥撕他的卫生许可证呢?店主表示,自己22日未做核酸检测,经与卫监局工作人员沟通,决定23日补做,但当天上午一名卫生监督局工作人员进店直接将店内卫生许可证撕坏,称要将店铺强制关闭一月并进行罚款。
23日,当地卫生监督局工作人员回应道“因为他不配合我们检查,当时我们这三个监督员在劝他,就想给他出示证件,他连看也不看,他太不配合监督,何止是一个核酸呢,只有一个店员给提供了健康证,剩下他们两个证也不给提供,人家要什么东西他也不提供。”
其还表示,目前单位领导正在合议这件事。24日,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已成立专项调查组,会作进一步处理。


对此,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对《法度Law》表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了疫情防控,对理发店进行检查、执法,理发店要进行配合。但这绝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可以任性而为,对于行政机关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法规并没有授权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可以随意撕毁卫生许可证。
蓝天彬律师说,行政执法还要求采取的手段、措施要适当。显然,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局长撕掉卫生许可证,既不符合法律、法规,也不合理、适当。该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这也提醒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对《法度Law》表示,执法人员手撕卫生许可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许浩律师说,吊销卫生许可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规定,对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种类是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吊销许可证需要经听证程序。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人员,未经法定程序,未采取法定处罚方式,手撕许可证的行为涉嫌行政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据此,许浩律师表示,店主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当地纪委部门举报行政执法人员行政违法,要求其承担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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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度

作者|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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