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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3·15】北京保监局紧急提醒保险消费3大风险敞口:退保理财&不当网购&车险欺诈 | 三招识破,招招实用!

2018-03-15 智慧君 A智慧保


3·15。北京保监会紧急提醒保险消费 38 33678 38 12957 0 0 990 0 0:00:34 0:00:13 0:00:21 2661的3大风险敞口——退保理财!不当网购!车险欺诈!快看看,三招识破,招招实用!


保险是管理风险的工具,买保险是防范和应对风险的措施,然而,消费保险不当也会遭遇“次生风险”。你知道吗?智慧君带你一起,跟随北京保监局看看日常保险消费过程中极易发生的风险,以及如何防范风险。



看透“退保理财”有“三招”


近期,部分已经离开保险行业的销售从业人员向保险消费者推介销售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称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收益低,鼓动消费者退保或利用保单贷款获取资金购买此类产品。


北京保监局


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退保理财”应当问自己三个问题:


一是退保或贷款前要问自己是否了解“退保理财”的高成本。


正常退保消费者需要承担退保损失,保单贷款也需要支付较高的利息。此外,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一旦退保,保险相应的功能也无从发挥。如果销售人员鼓动“退保理财”,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为之付出的高额成本。


二是对高收益动心时要问自己是否了解“理财产品”的高风险。


销售人员推销此类“理财产品”大都以“高收益、高回报”为噱头,但此类“理财产品”经营机构大都缺乏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经营风险极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了金融诈骗或非法集资。在购买此类“理财产品”时,消费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免蒙受巨大损失。


三是决定购买前要问自己是否了解所谓“理财产品”的具体信息。


消费者应仔细阅读所购产品的合同条款,并通过多渠道收集信息,全面了解产品性质、是否经过监管机关备案或核准、发行机构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领域等。此外,还要注意留存销售人员介绍产品时的有关资料,以便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提供证据。



正确“网购保险”又“三招”


“互联网+”背景下,各种带着互联网色彩的保险组织模式、产品开发模式、营销模式等纷至沓来,少数业外机构和个人假借保险公司的名称、简称或logo,对保险产品做不实宣传,部分互联网信贷平台、P2P公司虚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议或保障责任,借助保险公司信誉为其信贷平台业务“增信”,误导社会公众。


北京保监局


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渠道购买保险产品要做到“三注意”:


一是注意渠道。


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经营的保险网上商城以及保险公司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如一些知名购物、旅游网站等,都为消费者提供保险服务。消费者要注意从这些正规渠道购买互联网保险产品。


二是注意资格。


销售互联网保险产品需要具备相应的销售资格。直接开展承保、理赔、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行为的机构,如保险网上商城,应当有保险业务经营或代理资格;为保险公司提供网络支持服务的各类网站,会在网页上披露合作的保险机构信息,同样,保险机构官网也可查询到合作网站的信息,以便相互印证。


三是注意产品。


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保险时,要注意甄别所购产品真伪。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范围,谨慎购买承诺高收益的产品,防范不法分子以高回报为诱饵、假借保险名义推销非保险金融产品。



防范“车险欺诈”再“三招”


前期,有消费者在车辆发生单方事故后委托修理厂维修及代办理赔,为图省事,将自己的身份证件和驾驶证件交给了该汽车修理单位。第二年,该消费者在办理续保时,却突然发现有其本人不知情的理赔记录,造成续保保费上浮。


北京保监局


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做好“三招”,有效防范车险欺诈:


一是及时报案。


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拨打保单上印制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说明车辆事故发生经过及损失情况,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查勘定损、通知损失核定结果。


二是谨慎授权。


如果消费者车辆出险后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理赔,应选择正规修理单位,亲笔签署委托授权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妥善保管个人身份证件,不要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应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车牌号等。


三是关注理赔记录。


车险理赔结案后,应及时查询理赔记录,重点核对出险次数及赔款金额。消费者可以选择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登录北京保险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等方式进行查询。如果发现出险理赔次数或赔款金额存在异常,应及时与相关保险公司联系核实;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可协同保险公司一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实践中曾有消费者因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找来朋友“换驾”顶包后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最终当事人因涉嫌保险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消费者应向保险公司如实描述驾驶人员和出险经过,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采取“换驾”等行为。如果家人朋友因酒驾、无驾驶资格等原因要求您顶包,您也不能碍于面子答应,应当守住法律底线,及时劝阻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对保险的关注和需求越来越高,但是,许多消费者却不知道如何根据自身需求购买到适合自身的人身保险产品。


为倡导健康的保险消费理念,北京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过程中做到“四看”,明明白白买保险:


01

看需求

人生不同阶段,对于保险的需求也不同。一般来说,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如身故和伤残的保障;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和养老储备,同时对于健康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候偏重养老、健康护理等。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


02

看产品

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等,储蓄的成分相对较高。尽管部分寿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消费者应当根据需求来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


03

看收入

保障型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通常建议投保人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设定为自身年收入的10~20倍;重大疾病险保险金额设定为5~10倍。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保费缴纳方式分一次性缴费和分期缴费两种,消费者应当考虑选取缴费方式合适的保险产品,一般来说,保费支出在年收入的5%~15%之间为宜。


04

看条款

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消费者不能片面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或承诺,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条款,清楚保险“保什么”和“不保什么”,依法履行义务和行使权利,充分享受到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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