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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7月1日实施的『环评审批基本信息表』填报的说明

2017-07-01 环评互联网

2017年6月15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以环办环评函[2017]905号,公告于7月1日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原《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统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41号)所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同时废止。

2017年6月21日,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环评网”发布《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填报工作的通知》,提供标准xls格式模板,强调:自7月1日起在向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一并提交


小编注:

由于环保部提供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样例文件,原始文件中存在一些附加信息,容易引起一些疑惑(建议直接采用“评估中心提供XLS离线填报版文件”),经小编向有关人员询问,得到有关信息表填报建议如下:


一、关于实施时间

7月1日后受理的项目,受理的环评文件中应启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基本信息表”,替代原“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登记表”。

二、关于实施方式

1、本表由建设单位填写,也可委托环评单位填写,但建设单位对此表负责

2、此表的盖章要求、项目适用范围等均与原“审批登记表”要求相同, 通知仅要求表格进行替换。

3、现阶段,由建设单位线下填写xls文件报相应环评审批部门,并作为报告书附件,具体要求同原“审批登记表”。

4、环保部正在组织开发全国统一的填报系统,填报系统将与相关数据库关联,自动调取相关信息,可大幅减少填报工作量,该系统启用时将提前通

三、其他说明

1、对于示例表中“下拉选项”“自动调取信息”等内容,是对填报系统的设计要求,线下填写xls文件时,请自行按规范填写相应信息。

2、填表“注1 、同级经济部门审批核发的唯一项目代码”,可参照当前“三证合一”的“企业代码”,具体代码由建设单位提供。

3、原环保部示例PDF文件表中“项目信息二维码”为填报系统自动生成,线下填写xls文件时不涉及此二维码。

注:以上说明非官方说明,具体填报要求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要求或环保部官方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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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启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905号),为规范相关表格填报信息,我中心现提供标准模板,请各相关单位下载填报,自7月1日起在向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一并提交

    附件: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17年6月21日


样式如下


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XLS文件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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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信息表非直接回复本文

即可快速下载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XLS离线填报版文件

环保部:自7月1日起,启用最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原审批登记表废止(点击可阅读)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网 环境保护部

本期编辑:环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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