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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发文丨征求《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小编的话:

前几天引起环评界轩然大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征求意见,已经于官网发布。

文号:生态环境部 环办环评函[2018]30号

环环这次不负各位小主所托,在短短时间内还由十三叔整理出了修改单对比详情

但由于时间太紧,修改单中有一处表述有些偏颇,环环深表歉意!

不过相信各位才子佳人可以理解,就当是环环为大家提前备战考试了,请记住:如果考试出现该题,切不可丢分哦!)

修改单中表述偏颇地方: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173 城市桥梁、隧道

2017年9月版:无报告书,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除外的项目编制报告表,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填报登记表

2018年3月:无报告书,新建城市桥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编制报告表,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不做要求!

小结:新建人行天桥或人行地道降级,不做要求

官网发文: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评函[2018]30号


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深化环评改革,落实《“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以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部署,我部研究起草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厅(局),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8年4月1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安蕴馨

  电话:(010)66556405、66556428(传真)

  邮箱:439351335@qq.com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代章)

  2018年3月27日

  抄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本期编辑:噜噜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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