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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现在公参怎么做?

环评论坛 环评互联网 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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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现在公参怎么做?

本文摘录自【环评论坛】,点击【阅读原文】一起讨论吧


楼主:sunut

一次公示必须是“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  ”,那在环评论坛公示就不符合办法要求了?

那企业没有自己网站的,大家是在什么网站上公示?

强烈推荐公示网址:www.eiabbs.net

公众意见表是不是也不用向以前一样求公众填写了?

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宣传栏公示,做好宣传工作,有意见就自己把公众意见表填了给建设单位,不主动提意见,就代表没意见了?是这样吗?

如果是这样就好了。不过真是这样,也没有几个愿意提意见的,填那么多的个人信息,谁愿意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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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有解释,如果2019年1月1日以后报批,但是在2019年之间已经承接的项目,一次公示可以按照旧办法,二次公示按照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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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有关负责人就《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修订发布答记者问,“自2019年1月1日起,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其申报的公众参与的相关材料就需要符合新的公参办法的规定。”

“关于环评公参正在实施的,即在办法印发之前就已经确定环评单位又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后拟报批的,已经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在7日内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开的,予以认可,不必重复开展第一次信息公开,其余公众参与程序按照新办法要求执行。”

根据上述原文,对于19年1月1日之后报批的项目,办法印发前进行了一次公示的,可只按最新要求进行后续程序。其它情况下19年1月1日以后报批的,都要按新办法。

来源 | 环评论坛

编辑 | 环小云.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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