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浙江 | 发布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监督管理办法,满分1000分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环评编制单位: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从业行为,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打造诚信自律服务高效的环评中介市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第9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函〔2020〕16号)等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监督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22日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MORE | 更多精彩文章

下载[环评云助手]app

扫描上方二维码

和30W+环评人一起进入云时代

10000+法律法规库、免费环评公开课、全国机构人员库

| 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 投稿、授权、商务及其他请加微信号:eianet2016

联系邮箱:zmlsnh@eiacloud.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