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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份环评报告涉嫌质量问题,4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人员被通报记分

3月26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通报》显示,2020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经复核,发现1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嫌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无效、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全、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错误、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深晚记者梳理发现,《通报》共对深圳市七彩仁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深圳市利安鸿业精密注塑有限公司、深圳市梅开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4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

《通报》显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从大气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等方面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核对与检查。13家建设单位主要为汽车销售与服务行业以及塑胶制品行业等。其中,深圳市七彩仁模具制造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存在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错误、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错误等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公司通报批评,并对其编制单位深圳市浩天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编辑人员处以失信记分20分。

深圳市利安鸿业精密注塑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存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者结果错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等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编制单位深圳市北极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编制人员处以失信记分20分。

深圳市梅开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存在环境质量现状数据不全、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错误等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编制单位深圳市智行环保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其编辑人员处以失信记分20分。

 

为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审批业务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复核,发现13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嫌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引用数据无效、环境风险评价内容不全、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错误、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计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38号)第七条、第二十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环评文件相关的4家编制单位及4名编制主持人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13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关于2020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6日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深圳晚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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