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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来了,政府和企业该做好哪些迎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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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环保督察约谈桌实拍
文/投稿网友,经汤贤乱修订

建党百年的庆祝活动已成功举办,按理说,最新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该提上日程了。据悉,第二轮第四批督察将于近期进驻山东、广东、四川等省,全省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会布置迎检、培训动员。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第二轮环保督察整体延后了,前三批从2019年7月至2021年5月,剩下的将在明年内完成,以完成第二轮全覆盖。

山雨欲来风满楼,每次中央环保督察都是一次大考,必然会纠出许多环保作业不合格的“考生”。

据网络公开信息,第二轮环保督察第一批福建、甘肃、海南、重庆以及青海等5省(市)共约谈、问责了1918人,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问责党政领导干部104人 。

最近的第二轮第三批,在山西、辽宁、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广西、云南等8个省(区)驻点一个月,约谈党政领导干部1708人,问责844人,详细“督察成果”如下表。

可想而知,这一次第四批,必然又将有一批干部要被问责。他们会是谁呢?有可能是任何一个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且工作没做好的单位及其人员。
同时环保督察也是对企业环境保护的大洗礼,查处企业,立查立改、查处问题、整改清理事项和案件更是不计其数。
今年3月11日,生态环境部黄部长携专家赴河北省唐山市对钢铁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属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据媒体报道,唐山生态环境局节假日不休,自4月1日-4月4日共计通报48起环境违法处罚案件,累计罚款1920万!

第二轮第四批会不会刷新问责和整改事项的纪录呢?不得而知,只能说和当地的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工作深度,以及准备迎检是否充足有关。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你要知道哪些?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的内容包括: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

(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进落实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五)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处理情况;

(六)生态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以及整治情况;

(七)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八)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环节非法干预,以及不予配合等情况;

(九)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
例行督察之外还有专项督察和“回头看”,各自针对性不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包括以下程序环节,最后是立卷归档。
督察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构成,组长由现职或者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领导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生态环境部现职部领导担任,成员以生态环境部各督察局人员为主体,并根据任务需要抽调有关专家和其他人员参加,每省一般是30人,分4个工作组,每组7-8人
督察内容方面,生态环境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督察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出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任务,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
对地方督察,注重推动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更加突出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督察工作将进一步改进方法,保持常态化压力,坚持依法依规督察,推动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了什么成效?
自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环保督察已经树立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权威地位,生态文明理念已经深入人心,曝光并解决了一大批典型的环保问题。
如祁连山生态破坏、秦岭违规别墅群、长白山违建高尔夫球场和别墅、海南违法用海、茅洲河以及练江整治等等,都取得了举世瞩目且前所未有的成绩,有效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长效化。
黄润秋部长曾描述中央环保督察取得的效果:老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2021年8月18日上午10时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他又用了四组词来回答关于督察成效的记者问,那就是落实要求、压实责任、解决问题、助推发展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次大洗心,推动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环保督察督察的重点对象是地方党政环保行为,每一次都为地方党政领导上了一堂生动而心跳的课。生态环境责任考核实现终身制,环保工作方法从只抓企业向既抓企业也落实地方责任转变,工作方式从自上而下向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转变。
经过环保督察,无论是政府部门、企业主体或公众的环境保护观念和意识,都有了质的转变。尤其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他们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这几年都得到了明显增强。
许多领导干部反映,督察使他们思想深处受到震撼,特别是通过加强边督边改、典型案例曝光,很多干部受到了警醒,压力得到了有效传导。这种意识增强造成的现象是,每次新一轮督察来临,从省到市县区,各级政府都郑重其事,严阵以待,做足充分准备。
(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次大武装,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得到了比较彻底的改观。
各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基本建立健全,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纷纷出台,相关部门对于自己的环保职能得到有效的提升,工地扬尘、生活噪声、建筑废土的管理归位,农业、国土、住建、工信、水务、城管、发改、市监各得其职,各市县区镇街均落实主体责任。
严密的制度和严厉的法规作用巨大,环保执法与刑事侦查执法联动机制展示了极大的威慑力。
要特殊说明的是,随着机构改革,区县一级的环保部门已经成为市局的派出机构,生态环境部门是统一监管机构,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更需要生产发展、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责任,推诿、扯皮只会让自己受到追责。
比如水利的水、自资的海、农业的田和养殖、工信的工业区,都是主管部门的环保管理责任。
(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次大洗盘,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由此逐步清晰、升级。
十四五伊始,进入新发展阶段,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环保管理体系的建立,以“三线一单”为准绳的生态环境准入制度,以高水平管理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根本性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这些顶层设计极大的推进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
通过环保督察,优化规划分区和产业结构已经快马加鞭,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继续深入开展,VOC整治、土壤污染调查、碳达峰和碳中和等纵深地带一并发展,环保基础得到大推进,垃圾发电厂以及垃圾分类、生活污水的闭环处理、电镀喷漆等共性工厂的建设都有了长足的发展,环境基础设施不断推进,有力解决了区域的环境问题。
(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一次大反思,新时期“三个治污”将得到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从面上治理向专题化、精准化转变,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我们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环保工作者的惯性执法思维将得到大幅度的改观。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将不得不加强日常管理盲区的反思。
"十三五"期间管的是大江大河,"十四五"将精细化到入海入河排污口,"十三五"管的二氧化硫总量,"十四五"将转变为VOC,"十三五"管的是机构改革前的“环保”,"十四五"管的多呢,地下水污染、海洋污染、水功能划分、入海入河排污口、碳减排...
什么是暗管,什么是小锅炉,什么是有组织无组织,什么是危险废物,什么是饮用水源的陆域,网格化下的管理要怎么管?不懂你也得去弄懂。

企业也应该反思,不止要会经营,还必须学环保法律,研究生产过程排污环节,把脉自身环保问题,必须懂得重金属超标、危废非法处置的涉刑底线。

三、面对中央环保督察,企业必须做好什么?

(一)环保手续的完整性。
一是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如果没有正规环评,有没有“两违”备案,或是政府组织的整治行动验收?二是有没有按照规定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三是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注意:1.环评豁免不断,要对照名录和政策要求开展工作;2.领取排污许可政时,在新排污许可条例实施前的“政府整治验收”有效,之后无效。
(二)水、气、固废、声等各个单行环境法的合规性。
1、废水处理的合规性。
一是满足雨污分流;二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处理要合规;三是处理设施要满足生产的需求;四是排放口要规范化;五是确保排放稳定达标。
注意:1.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一般情况下生活污水可以接管进污水厂处理;2.要注意有没有初期雨水的要求;3.废水间接排放的要注意排放标准的问题,用不用商定标准?4.要特别关注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类的废水,这是(法释2016年29号)两高司法解释关注的重点。
2、废气处理的合规性。
一是废气收集“应收尽收、分质收集“;二是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的要求;三是废气处理规模要满足生产的需求; 四是排气筒的高度要满足要求;五是确保废气排放稳定达标;重污染天气应急清单中限产或停产的要求。
注意:1.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的废气处理是一个容易漏掉的点;2.挥性性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和“三率”有各自的要求,要专门关注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清单里的企业,要特别注意是否在限产或停产的范围,尤其是26+2城市。
3、噪声处理合规性。
企业尽可能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噪声排放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合规性。
所谓入土为安,所有的污染最终都会转化成为固废,新固废法和土壤污染防治法对固废处理的土壤污染防治提出了超前严厉的要求。
一是危险废物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暂存、转运和处置,并设置警示标志,加强台账管理。二是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转运处置问题。
注意:1.危险废物的名录已经更新,要关注动态;2.危险废物也是(法释2016年29号)两高司法解释关注的重点。
(三)清洁生产审核。
重点排污企业、涉重企业、涉VOC重点企业都是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清洁生产要求有专门的清洁生产促进法,里面有罚则。
注意:1.清洁生产审核有两个管理部门:工信部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又分自愿性和强制性;2.涉重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周期是2年一次。
(四)环境应急管理。
环境应急办法里,对企业的罚则有6个,这是很多企业容易忽略的问题。一是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二是根据国家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三是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四是定期开展职工培训演练。
注意:环境安全无小事,响水事件警钟长鸣。
(五)环保管理规范性。
一是环保规章制度齐全,二是环保相关档案齐全,三是环保设施的管理维护要到位,四是厂区生产环境要整洁,生产车间地面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得当,车间干湿分离,车间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注意:档案和环境规范化不仅是管理的要求,还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台帐管理有专门的处罚条款。
四、督察对象,怎样做才能不被追责?
每次督察都是那么多人被问责,这次当然也不例外。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方法可以使所有督察对象不被追责,但一定有法子让“你”不被问责。
如果你是以下这三类人,或许可以免于问责,前两类是消极避责,不值得提倡,只有第三类,才是真正的问心无愧、掷地有声。
第一种人,是水浒的军师---吴用。
大军师貌似才子,吴用,同无用,无用的人在哪一个单位都不是重任者,打打杂,散散心,捱日子,一天过一天,因为无所为,所以无所责,也就不用追责了。
第二种人,是三国的人才---徐庶。
据说徐母完全可以列入中国几大贤母之列,在曹操的殷厚待遇下竟然自杀成仁。虽然徐庶被曹骗入府幕,但遵母命始终不献一计。拿别人的丰厚待遇而不献一计,甚至在火烧赤壁的时候找一个理由安全开溜,当然不在追责的行列。
第三种人,尽责尽心,主动正能量。
这方面的人多是春蚕和蜡烛型的人物,做事主动,尽责尽心,满满干货正能量,到死丝方尽,成灰泪始干。不管是义气冲天的鲁智深,还是单枪匹马少壮成名累成黄牛的赵子龙,或者是鞠躬尽瘁的周总理。
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勇往直前,为友为国为民尽力,应该也不在追责的行列。
在当今,乱作为要问责,不作为也要问责,只有第三种人不会受到追责。与其碌碌无为占着茅坑不拉屎,不如主动作为无痛苦。
这就要求我们,一要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热爱环保如故。执法行如风,守法坐如钟,处理污染往前冲。二要反思惯性执法,改变传统执法观念,依法办事,行出有据。三要严格自律,有原则有底线,不吃不拿,不贪不要。四要公正、公开,身正不怕影斜。

编辑:君君.环评互联网

来源:清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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