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格式及编制技术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报告表格式排版
1、编制过程中可否适当调整报告表排版?
报告表格式中左侧一列为标题,右侧一列为需要填写的内容,对于需要详细论证的情形,可能会造成左侧标题列在连续多页中出现空白列,此时可以适当调整表格排版形式,采用标题栏与内容栏上下布局编辑排版,在内容框架完整的情况下,保持表格清晰美观。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论述表达应精练,不应出现冗余重复论述。
二、关于报告表填写内容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需要填写《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已废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环办环评函〔2020〕711号)仅适用于报告书项目,报告表项目不需要填写。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是否要求计算卫生防护距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未对卫生防护距离提出评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技术指南)不做要求。对于判定为需要开展大气专项评价的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需要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的,应按要求计算。
4、异地整体搬迁项目是否要在报告表中对现有工程进行说明?
异地整体搬迁项目按照新项目内容填报,需要说明现有工程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手续等情况,不需要对现有工程进行评价。涉及污染物总量问题,可以在总量控制指标里明确搬迁项目与现有工程的总量核算关系。
三、关于污染影响类技术指南
5、如果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是否需要提供声环境现状监测数据?
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位为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再要求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6、报告表项目是否还需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开展大气现状监测?
如判定为需要开展大气专项评价,则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开展相关监测工作。如判定为无需开展大气专项评价,统一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开展工作。
7、污染影响类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国家质量标准是否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等技术导则和参考资料?
技术指南中提到“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地方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97)、《前苏联居住区标准》(CH245-7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等导则或参考资料。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在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限值要求才涉及现状监测,且优先引用现有监测数据。
8、关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大气环境部分提出“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其中周边5千米指的是厂界外延周边5千米,还是指项目中心点外5千米?引用数据位置是否必须位于建设项目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引用的数据要求为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范围内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建设项目周边5千米指厂界外延5千米的范围,引用的现状数据不限定当季主导风向下风向的数据。
9、关于大气特征污染物现状监测,本项目不排放的特征污染物需要监测么?如果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不属于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是否需要提供现状监测数据?
对于非本项目排放的特征污染物无需提供现状监测数据。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无需提供现状监测数据,但应提出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10、报告表项目中大气评价是否需要开展评价等级判定?是否需要开展相关的模型预测工作?
判定为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的项目,不再要求开展等级判定和模型预测,按照技术指南要求明确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即可。
生态环境部评估中心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基础信息表》更新修正版!(云助手收录)
环办环评[202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网
环境部 | 关于规划环评管理信息共享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最新 环评云助手将全程直播第27届中国大气环境科学与技术大会,免费报名 PPT速览 | 第2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从入门到精通专题培训 热门 央督对土调出手了,我们如何做好土壤污染调查? 『环评云助手』小程序免费接入开放,支持公众号、小程序 环境部 |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宁波 | 严禁利用信息不对称等高于市场价收费,正常工作量:报告书1份/人.月,8份报告表折一份报告书 202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发布,涉及乙烯、煤制烯烃等 【环评云助手】开放19000余份『全国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导则』数据接口服务 环评中的闪转腾挪 水处理常用污染物排放标准合集 尚云互联 | 聚焦环境领域的『网络新媒体』与『在线教育视频』新势力来了
扫描上方二维码 和50W+环评人一起进入云时代 18000+法律法规库、百万下载量、免费环评公开课
| 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 投稿、授权、商务及其他请加微信号:eianet2016